打從三月底時,就跟上司反應要離開這份工作,讓其他同事們紛紛覺得訝異。
當然,知道真正的原因的人,也被在下的舉動嚇到,但對方也說了很中肯的話。
心沒有在這份工作上。但,心情也放鬆不少。
於是提離職的部份,被上司們延到六月,據公司規定要前四十天提出,
如果把扣公文加一加差不要下個月中提出就可以了。然後寫到六月三十日止。
這段時間把自己該做的做好,打算下個月初就提出離職的訊息。
找不找得到人我不清楚,但我很清楚我要離開這份工作。
如今,今天聽到連工讀生都說,只做到這學期,那這樣好玩了……
助理離職、工讀生也要離職…那這單位怎麼走下去呢?
嗯。交由上天來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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