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從一審到二審
我沒有為這件事情掉太多的眼淚
總是淚眼盈眶 又就此打住
但心裡的傷痛卻一直在
越是在朋友家人面前說我只是運氣不好 沒事
越難以抹滅那種要求自己正直正派正向的人格
還有自己曾經相信多數是好人的世界
狠狠被強暴的感覺
我不懂
平白無故 沒有任何證據 栽贓我偷竊
莫名的拉攏別人來叫囂
羞辱我和我家人的言語
我每個字都記得
外加後來又突然走過來打了我一巴掌
大喊要我去告
然後我告了
請律師花了家裡10幾萬塊 也覺得爸媽也一併被我捲入了
卻從頭到尾沒有聽到犯人的一句道歉
明明 我有人證 驗傷單 錄音檔 警察局筆錄
我還是不懂
為什麼世界上有人專門欺負沒有社會經驗的新鮮人
為什麼有人可以在對方要寬恕她的時候 繼續高姿態
為什麼有人可以謠言聽聽後 就相信眼前被顛倒的是非
為什麼台灣的法律在保障態度強硬卻無理的刁民
我很為自己的名譽受損而傷心
也很為社會充斥著人面獸心的爛人而傷心
bull shit 再見了童年美好脆弱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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