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mtom705 (鄭之龍)》之銘言:
: 我在一間國小的安親班工作,我屬於工讀生性質,
: 工讀生不是不適用責任制嗎?
: 為什麼一定要把工作做完才能下班!
: 且我們薪水只算到晚上九點半,超過九點半都不算加班費,除非主任同意。
: 這樣合理嗎?責任制不是只適用正職嗎!
: 一個小小的工讀生
我之前當過安親老師,
最近回學校念碩士,
所以改當安親班工讀生。
工讀就是用時間換金錢,
沒有所謂的責任制,
除非老闆拗你,
用工讀生的價碼要你做正職的工作。
當正職的時候,
的確是責任制,
學生沒有完成功課不能走,
下了班可能還要帶考卷、評量回家改,
假日還要自費去參加培訓。
但是當工讀生,
我時間到就走了,
學生由正職老師負責。
不知道你在安親班做什麼工作?
我現在每天就是改考卷,
一天工作四小時,
要改的考卷不到50張,
離開前掃一下地就好了。
這真的是爽缺呀!
如果你覺得目前的安親班不好,
可以換一家試試,
反正補習班那麼多,
一定可以找到最適合你的。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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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不愛一個人又為什麼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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