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aPass:上班時做的東西歸公司所有這點是正常的。保密、2年也還ok, 03/20 16:16
→ LaPass:只不過他到底是多大間才會搞到這麼小心? 03/20 16:17
推 grassboy2:(舉手)兩年相關行業從事禁止在業界是正常的喔? 03/20 16:21
→ kpdream:假如兩年相關行業禁止的話~那離職後能做啥? 03/20 16:3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liz0603 (114.25.96.117), 時間: 03/20/2012 16:43:19
→ Winggy:兩年的競業禁止不合理 之前的公司有這條款但條件是付半薪 03/20 16:49
推 ljm71:如果由A公司前端人員轉作B公司美編設計 但偶爾要作網頁 03/20 21:12
→ ljm71:不知這樣算不算相關行業? 另請問一般前端網頁設計師能做到 03/20 21:13
→ ljm71:幾歲呢? 03/20 21:13
推 myaku524:如果規定你兩年內不得從事相關行業,必須雙方同意簽約 03/21 20:25
→ myaku524:公司亦須提出補償條件 (比如薪水加五成或多給獎金) 03/21 20:25
→ myaku524:如果公司沒補償動作,你也不同意簽約,規定就是無效的 03/21 20:26
→ myaku524:一般會這樣規定是怕設計師離職後偷帶走客戶 03/21 20:27
→ myaku524:所以才會有靠補償金額來抑制設計師的約定條款 03/21 20:28
→ myaku524:並且補償金額都滿大筆,只是現在很多公司都不懂愛亂用 03/21 20:29
→ myaku524:口頭約定而無實質補償的話,他沒資格規定你離職後的行業 03/21 20:29
→ XoPXoP: yes 06/05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