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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 被無預警資遣 理論上老闆應該給我資遣費(我工作了5個月)(雖然從8/27就開始上班, 但簽約日期是9/1 8月的幾天薪水是給現金 到2/2早上無預警被資遣) 10天預告工資 我的實領月薪平均是26933.7 若是未扣勞健保的話則是27342.5 請問要計算資遣費,我要以哪一金額計算呢? 契約書上則是寫26880 10天預告工資的日薪計算,請問又要怎麼計算? 網路上眾說紛紜,有要除以30的 也有除以22天的(我們是週休二日) 本來已經不想跟前雇主計較 他居然又去申請調解 並在調解書上撒謊說我是自願離職(我非自願離職證明及契約書都有留著) 而且他還低報我的勞保金額 用最低基本薪資申報(我有去檢舉) 這星期三就要調解, 但是我要上職訓局的課, 影像處理的課程都很重要我也不想為了這種事請假 因為無法補課, 但是又沒有代理人可以幫忙(我獨自在台北工作 家人都在鄉下) 其他朋友親戚也都要上班上課 他找的是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 我很擔心他找的人會站在前雇主那邊, 現在真是心亂如麻 希望知道的朋友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112.142
csbjoy:不了解都開給你發自願離職證明了為何要走調解? 04/22 17:12
csbjoy:你的資遣費新制0.5月平均月薪/年 你不足年在*5/12 04/22 17:14
REALLYLIFE:我也不清楚他為何又來煩我... 04/22 17:15
REALLYLIFE:請問計算的薪資要用哪一個數字計算?謝謝 04/22 17:16
stancho:應該是實領薪資(未扣勞健保)/30*10天 04/22 17:24
REALLYLIFE:謝謝^^ 04/22 17:36
ErosYuan:調解書的內容是什麼?先PO出來,大家比較容易懂 04/22 22:34
ErosYuan:如果該時段,你不行,你應該可以打電話去請他改時間 04/22 22:34
dophinn:先打電話請勞工局(處)承辦人更改調解會時間。 04/23 01:02
dophinn:職訓局上課證明(課程時段、學員證)順便email附件給承辦人 04/23 01:03
dophinn:再來,雇主這關不用怕,在調解會上跟調解委員說, 04/23 01:06
dophinn:雇主已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且你已經申請職訓局課程 04/23 01:06
dophinn:此時雇主改口,主張勞工自願離職,那麼雇主就犯了刑事罪 04/23 01:07
dophinn:刑法215 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再來,雇主已做過資遣通報 04/23 01:09
dophinn:則違反了刑法216 行使刊登不實之業務上文書罪 04/23 01:09
dophinn:雇主改口會讓自己陷入刑事罪,雖然是小罪,但相當不划算 04/23 01:11
dophinn:最後,勞保低報,雇主已犯了刑法335條2項詐欺得利罪 04/23 01:13
dophinn:以上,請參考台中地院98年易字第1825號刑事判決 04/23 01:14
dophinn:法官:高英賓 04/23 01:14
REALLYLIFE:感謝樓上的回答!!(抱) 04/23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