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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底離職,今天也就是我在這間公司當正職的最後一天 昨日,老闆希望我日後還是能接公司的case來作,以時薪來作計算 為了讓不讓我覺得吃虧,所以時薪=正職月薪/168hr(勞基法規定之每月工時) (假設正職月薪為22k,則轉為兼職後,時薪為22K/168=$130.95) 我當下聽到覺得合理,家人則覺得這個「正職轉兼職」的條件,其實我是十分吃虧的 可、可是家人的解釋讓我聽不明白吃虧的點在哪,所以想來請問版上的大家 這樣的計薪方式,我真的虧很大嗎? 另外,「計時單位為0.25hr」這點,也讓家人很不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07.72
m202gm:你公司主要是做甚麼的...沒說實在很難判定 06/29 11:28
公司是補教業,我是老闆的助理,主要是負責教材的格式編輯&例句英翻中等文書作業
sweetchord:直接談一個case多少錢比較好算吧 06/29 11:30
對……家人也有談到應該要「以件計酬」比較恰當 但、嗯……我猜這選項應該不在老闆的考慮範圍內 XDD
Addidas:我覺得正值跟兼職會有檯面下沒有注意到的事 而不單是薪水 06/29 11:36
所以正職轉兼職的計薪方式是合理的嗎?? 我是知道昨日老闆已經幫我申請勞健保三保退保(還是我去寄的掛號 XDD)
dscandy1119:我比較好奇他現在丟給你一個東西後,你怎麼計時? 06/29 11:49
dscandy1119:拿來就先作作完後看花了多久再請款? 06/29 11:49
是的,老闆的意思是他會將東西丟給我,我自己計時總共做了多少時間 然後再乘以時薪、算給她,然後計時單位為0.25hr
ninan:看到0.25hr就笑了,這老闆的小氣程度可見一番 06/29 12:22
ninan:翻譯論件計酬是很貴的,還是論字數算呢! 06/29 12:23
翻譯的部份主要為例句翻譯,三版本各12課、共36課,裡面的例句加一加、也為數不少 不過因為句子都不算長,要「論字數算」大、大概很難…… ˊ︿ˋ ※ 編輯: EVICE 來自: 218.166.107.72 (06/29 12:40)
m202gm:我覺得到後面你會發現..你做的時間逼近於正職..但是所得 06/29 13:27
m202gm:跟正職差一大截 06/29 13:27
apley:1)該有的福利你沒有 2)兼職可以自己決定量和時間嗎?不行吧 06/29 19:01
apley:那麼, 正職和兼職的好處你兩者都沒拿到, 反到缺點你都入手了 06/29 19:02
apley:然後你卻完全沒感覺, 會不會太誇張? 06/29 19:02
Bredy:很虧喔.兼職沒勞保沒健保也沒有特休, 還要自己去保國保喔. 07/01 19:57
Bredy:正職轉兼職的話, 至少要比原來的薪水多50%才合算 07/01 19:58
Bredy:拗人沒拗成這樣的,如果不是很缺錢沒地方賺,最好不要答應 07/01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