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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薪資扣除費用 離職還要繳回 屏東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遭投訴,要求任職未滿兩年員工須按年資比例自行負擔制服費用 ,且離職時須繳回制服才算交接完成,否則不得領取離職證明及健保轉出單等私人文件! 對此,海生館解釋,員工到職時即已切結同意制服費用負擔原則,而回收制服是為了保障 企業形象及門禁管理。勞委會表示,僱主已涉違反《勞基法》,將介入調查。投訴組 高雄許小姐投訴,去年12月她進入海生館工作,報到時公司即安排套量制服流程,領取3 套制服時,對方提出一份切結書要求她簽名,載明如任職未滿兩年,須自行負擔制服費, 並於薪資內直接扣除。 「規定不合理」 許小姐今年5月份離職,海生館除從薪資內扣除一筆3091元制服費外,還要求須將制服繳 回,否則無法發放離職證明及健保轉出單,不斷有離職員工向公司反映此事未果,她怒指 :「這個規定根本就不合理。」 勞委會勞資關係處二科科長黃琦雅指出,制服屬員工執行勞務時所須統一穿著,僱主亦不 得要求員工自付制服費用,即使僱主要求勞工簽立切結書,仍有爭議,且僱主從薪資內扣 押制服費用,已違反《勞基法》薪資不得預扣原則,將介入調查。 對此,海生館營運處經理方寶儀強調,公司在新進人員到職時發放的「制服管理辦法」內 ,載明任職滿兩年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兩年內則按比例自付制服費用。他解釋,公司為 維持企業形象及門禁管理,才在員工離職時統一將制服回收,避免離職人員穿著制服進入 館內管制區域。 違反《勞基法》 「不合理。」台灣勞工陣線副理事長廖蕙芳律師批評,業者要求回收離職員工自費購買的 制服,否則不予發放離職證明等文件,除違反《勞基法》外,員工也可依《民法》要求對 方退回制服或是該筆費用。 勞工權益注意事項 1.薪資須達基本時薪103元或月薪1萬8780元 2.制服費用應由僱主負擔 3.僱主不得自訂內規預扣員工薪水 4.反映無效,逕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808/3442319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25.241
f1234518456:錢扣了還要拿衣服 去你的 08/08 09:34
banboy:3000多的制服 是潮牌嗎? 08/08 10:23
dreamcoast:應該是西式套裝~之前去面試過有在裡面參觀 XD 08/08 11:28
dreamcoast:整體設計的版型還算不錯~不過跟人家收錢要要人繳回.... 08/08 11:28
j902011:不是一堆公司都這樣嗎 百貨公司也是 08/08 12:29
frice:給了錢還要要回來 那錢應該要退回啊 08/08 12:45
amozartea:要回收還有臉收錢?? 08/08 15:10
t298002:百貨扣得才兇,制服拿不回來,制妝制鞋是可以帶走的 08/09 1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