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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因為最近在台北找到了新工作, 是關於網路公司的業務(幫客戶架設官方網站), 有幾個疑慮,所以想請教大家, 問題一: 公司人事通知我錄取時,我問說薪轉銀行要去開哪家銀行戶頭, 對方說不用,因為他們公司都是領現, 回來跟我媽說,我媽說那家公司一定是騙人的, 說不定是家空頭公司,她沒聽過人家業務工作是領現的, 所以讓我很焦慮。 問題二: 這家公司要求我要找兩個擔保人簽保證書, 說是怕業務人員到時候跟客戶收款時捲款, 這部份是比較沒問題, 只是有一條讓我不懂的是, 如果從這家公司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再雙北地區從事業務的工作, 因為是第一次從事業務工作,所以我想問這樣的條約對於業務來說是正常嗎? 問題三: 業務若與客戶簽訂合約時, 是以公司名義或老闆名義簽訂, 還是以業務人員本身的名字去簽? 如果到時候與客戶簽完合約收了錢,結果公司卻沒幫客戶完成工作, 那這樣的責任不就變成業務人員承擔? 以上疑慮,還煩請板上懂的大大們幫小弟解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209.221
TNR2:感覺這是比較soho族的作法,算是他另外給你錢請你幫忙吧 08/16 16:09
s8402019:怪怪的.. 08/16 16:12
lingyar:2.一般競業條款都是限定同產業的,但這限定地區也太寬了!! 08/16 16:26
lingyar:3.正常狀況,簽約都是公司名義簽,合約還要給公司法務審查 08/16 16:27
lingyar:然後蓋公司大小章,業務只算其中的經辦或主辦而已... 08/16 16:28
lingyar:客戶應該也不願意合約上簽約人是業務吧<囧> 08/16 16:28
echen34:公司會不會幫你加勞健保?通常領現都是勞資雙方一起逃稅 08/16 21:45
yuma0621:謝謝樓上大大們~公司強調有勞健保 08/17 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