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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既然勞工局要你親領 你還是親領一趟 而且記得要偷偷全程錄影錄音 以便勞工局後續對公司的行政處罰 這封只是存證信函 你"還沒"被告啦 印象中公司已經告過你民事與刑事均已敗訴 已有既判力、確定力 公司再告相同事實 會以判決確定為由判敗訴或不起訴處分 應無須擔心(只是可能要再跑法院) 另外背信是刑事 損害賠償是民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72.155
siawasay:謝謝你的分析:D 不過11號我想我也不會去了,因為對方要我 09/29 01:12
siawasay:賠償的金額大過於給我的薪水,所以我去的作用似乎不大 09/29 01:13
siawasay:由於勞工局調解方面的時效性他說已經過了,所以要我在申 09/29 01:13
siawasay:請一次調解,這次會再跟勞工局表明目前的狀況,看後續要 09/29 01:13
siawasay:再怎麼做,謝謝你:) 09/29 01:14
siawasay:而且我不去,他勢必就是要告了XD" 09/29 01:14
siawasay:要跑法院這個讓我最頭痛,因為要請假= =唉.... 09/29 01:16
batman2005:好可憐喔 怎不反告 你不告他就把你吃死死 09/29 04:20
batman2005:不過我覺的嚇虎你成份比較大吧 09/29 04:21
akito:考慮狠下心來反告對方誣告吧,不然對方和你沒完沒了 09/29 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