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otting (愛情有保存期限)》之銘言:
: 我之前有po文 說我的工作狀況
: 同一個工作12年了
: 但薪資現在是3萬六 薪水不高 但是工作時間長 8.9點下班
: 而且課長若自覺他的工作做不完 也會丟給我做
: 結果我前一陣子真的有跟公司提離職
: 我的理由是說 累了想休息
: 我舉例 假如一個人跑操場跑了10圈 你又叫他繼續跑5圈
: 經理說 我會給你繼續跑5圈的力量 這一陣子我也會跟你一起跑 但是之後你就要自己跑
: 經理說 新車不好開 舊車換個零件修一修就會更好用
: 況且公司現在缺人
: 明年還有分公司要成立 經理說會調我去那邊(虎尾)(外派房租,交通費公司付)
: 他說要借用我的經驗值
: 我說那我回去想想
: 經理說不用想了 他不會簽的
: 以上是面談結果
: 可是我還是做的不開心
: 其實我有一邊右耳朵有耳鳴的問題 持續3~4年的時間了
: 聽力檢查 聽力減退一半
: 最近我想明說 因為我會耳鳴 聽覺神經受影響 聽不清 注意力無法集中 影響工作 我要離職
: 但要是真的離職理由這樣說 會不會被下一個公司知道後, 就無法錄取下一個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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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8.238
1.同一份工作12年還沒升主管?23+12=現在35歲
2.12年才36k 太血汗了
3.8.9點是有點晚 有加班費的話就沒差
4.35歲12年經驗找工作 你想找哪種產業?薪水怎麼開?
5.外派虎尾 結婚了嗎?
放棄12年的工作你會後悔 再撐八年就可以領勞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