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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看不太懂你的問題 試翻譯如下,如有與原意不同之處,請不吝改正。 ※ 引述《music1030 (音樂)》之銘言: 事情是這樣子的 我們公司 要被別人併購 但是敝部門人數眾多 即將有些人會被分到併購方的公司 意思是說 A(被收購方) B(收購方) 請問 如果非自願性被主管丟過去B公司 可以請B公司年資清算嗎? 或是請A公司用資遣方式請員工離職嗎? 我是超級想寫信去勞工局 怕又被資料外洩 問題點 1. 我們的老闆換人了,原來的老闆還能主導我們的異動嗎? 2. 雖然說會比照原公司福利相同,年資會延續,但是已經不是原公司了 我們可以跟原來的老闆談資遣嗎? 3. 請問被迫遷往新的公司,請問有違法嗎? 4. 是否需先行諮詢勞方意願方可進行異動? 5. 請問要如何告知勞委會這些訴求??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208.48 ※ 編輯: nangle 來自: 219.85.208.48 (11/11 03:44)
justbejoni:辛苦你了 11/11 11:46
alex2000:清楚多啦 這才有畢業嘛 11/11 19:29
flourance:終於看懂了 11/11 20:42
men:謝謝你 11/12 2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