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enting (乂筱慈乂)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打工曠職改時薪
時間Thu Nov 29 22:48:23 2012
原本應徵賣場的短期促銷早班人員
正常是9:00~15:30
一小時125/hr
中間有休息一小時 不支薪
但好像是他們人手不夠
希望我有幾天可以配合晚班
也就是15:30~21:30
但最後班表出來 居然變成 9:30~21:30
中間共休息2小時
這樣實際工作時數10hr
請問他後兩小時 是否也該遵照勞基法 給1.33倍呢?
(原本時薪125 所以是125*1.33 對吧!?)
但在檔期的倒數第二天下班
我發現我的機車...油線斷掉了
附近車行要走2-3個路口
而且晚上9點多了
車行告知這是特殊規格要調貨.
我沒有多餘的錢去搭小黃
也沒有公車行經這條路= ="
就這樣走回家...
已經站了好幾天的9~10hr
腳很痛...走回家時又飄著雨>///<
隔天想說提早將機車送修
但車行說沒這麼快好
早上先傳簡訊告知機車有問題 (不是沒禮貌...是兩位督導都忙到很晚他們不會接電話)
希望可以改成下午班或是請假
一直等到接近中午 接到電話告知希望我下午去
我說 如果機車好 我就過去
但最後問車行 結論是還沒好
自己因為前一天太晚回到家 又吹了些許風
所以跑去休息>"< (對不起...是我不對)
結果我....睡過頭了 醒來已經下午6點多了
我沒有打電話給公司告知我睡過頭
之後7點半接到電話
說我今天這樣算曠職...
原本前幾天的時薪125 通通變成105
說是當初我們第一天有簽合約
曠職就是如此
對不起))第一天我只是忙著跟上你們的進度
匆忙的簽了一份文件 沒有看內文
所以我猜是只那一份吧....
曠職是我個人的不對
但請問 如果有簽那份文件 125→105 這樣算合法嗎?
還有 一天上10hr 如果全都是105來算...沒給加班費
這樣我可以爭取嗎?
雖然知道自己不對在先
但這筆薪資對我真的很重要
才會去爭這筆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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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136.138
推 KanoLoa:算一下實際差額多少,然後衡量曠職給公司帶來的損失x2 11/30 01:18
→ KanoLoa:如果說公司扣的薪資遠超你帶來的損失,你比較有點機會爭取 11/30 01:19
推 OxfordGOD:有事情或者是睡過頭都要先打電話告知公司 11/30 07:56
推 Antonias:你去內湖好市多做哪家的? 11/30 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