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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談的工作希望我立刻去上班,但是因為現在手上案子的進度 所以我跟新老闆談希望過年之後再去,對方也答應了 沒想到我跟舊東家提離職,老闆一直想多留我兩個禮拜 還拿出[這是社會上的習慣]來說 說是2月過年,習慣3月再去新公司上班 我2/9離職或2/28離職,差異在新人可能要早兩個禮拜上班 對案子的進度影響其實不大,但對我來說,早兩個禮拜交接,我就可以早一點離職 但是不知道為什麼現在的老闆卻頗堅持 年終獎金也是在過年前就發了,請問大家的意見是什麼呢? 真的有這種[社會上的習慣]嗎? 還是我就不要管現在的老闆,也跟他強硬? 但又覺得現在的老闆還蠻照顧我的,也不想因為我離職搞得大家不開心 但是他多留我兩個禮拜就變成我要跟新的老闆延後兩個禮拜 我想對新公司案子的進度也是影響不大,只是我不喜歡反反覆覆 QQ 真苦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37.142
diroach:沒這種習慣,老闆只是想要你交接完整一點,才多留你兩個 12/18 16:42
diroach:禮拜 12/18 16:42
l74u11h27:他希望新人過完年才來 但這樣就只有兩個禮拜交接 12/18 16:43
l74u11h27:我希望他2月就來 一樣兩個禮拜交接 我就可以先離職了 12/18 16:44
l74u11h27:最理想是1月中就來 這樣可以交接得更完整 12/18 16:44
talent90:他應該是不想付新人過年期間的薪水吧 12/18 20:22
jacqueswu:只需要注意預告的時間吧 12/18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