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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任職的公司公司放無薪假有一段時間了,過年前也沒領到年終獎金 老實說員工的心都不知道飛多遠了 而上個月公司突然宣布因財務困難,表示需減少全體員工薪資1~2成 並告知會從3月中開始實施 不過並無書面公告,也沒有發同意書給員工簽名(完全省資遣費作法) 明天上班就會領到薪資條了,因為本身對轉換跑道也有一些打算 請問如果要依照勞基法第22條申訴並要求調解的話, 是直接將需要的文件證據蒐集好再打電話給勞工局嗎? 我需不需要發個形式上的mail給公司人事部門表示不同意被減薪? 謝謝各位的解答囉<(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244 ※ 編輯: dader 來自: 1.171.1.244 (04/07 11:05)
ErosYuan:收集文件後,親赴勞工局填單申訴~ 04/07 13:30
erty:發公告到現在滿一個月了嗎?請務必在滿一個月前存證信函或任 04/07 16:17
erty:何可舉證的方式告知公司你不同意減薪,並請求資遣,超過一個 04/07 16:18
erty:月後會被認定同意減薪,務必留意。 04/07 16:18
dader:未滿一個月,謝謝提醒^^ 04/07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