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ngseja:Google 「調動五原則」 04/22 17:03
推 maye:1.不同意換職務→請老闆給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救濟金 04/22 17:06
推 OxfordGOD:不同意,必須請公司資遣你,請看1F的調動五原則 04/22 17:08
→ maye:2. 試試看當業務也無妨→還行就繼續做→不行就騎驢找馬 04/22 17:08
→ KanoLoa:3. 去找其他的水晶,看能不能轉其他職業。(誤) 04/22 17:22
→ KanoLoa:記得看一下業務薪水有否變更,不管什麼名目都不能變低喔 04/22 17:26
推 linkhome:鬼島不意外 04/22 17:26
→ KanoLoa:要用底薪來比喔,別傻傻拿什麼獎金都算下去 04/22 17:26
→ arcofwind:待業一年...我待業從沒超過3天的...真爽 04/22 19:52
推 autumn0121:要不要考慮跟老闆問問? 04/22 21:19
推 wiseinnis:既來之則安之,基本上做業務可以學比較多東西,加油 04/23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