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mi ( 剛好路過...)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勞基法規定七天內離職沒薪水?
時間Mon Oct 7 23:10:54 2013
我之前參加某電信電話客服派遣的職缺
受訓兩個禮拜完全都在上課
但受訓完未簽約
也完全沒有薪水@@
(受訓前會簽同意書)
打電話去勞工局申訴
勞工局說只要有勞務的提供
公司方面就必需给付應付的薪資
要能提出證明喔~
但是若沒有勞務的付出
就看當初雙方簽約的內容協定
台中的市政府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
其他縣市的或許也可以詢問看看政府單位
也沒有這方面的協助
※ 引述《eclatmis (儒鴻)》之銘言:
: 大錯特錯,我曾在家樂福打工兩天,報到前就交銀行帳號,而且打工第一天,就有勞保,
: 我打工兩天,大約賺1800左右,幾天後就入帳了,而且勞保也過很多天才退,並非當天就退,
: 不過家樂福的工作非常的累,流動率也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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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75.132
推 rannin:為了勞務所做的職前訓練也是工作準備的一部分,本來就該有 10/08 01:05
→ rannin:薪水,勞基法有這項是確定的 10/08 01:05
推 wuharti0726:我下班前有拍下打卡記錄 ok的! 10/08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