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vis27 (mavis)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勞資調解問題
時間Thu Mar 13 12:10:01 2014
: 結束之後調解人有說你們可以在私下和解或是就上法院了
: 可是我剛上網有找到還有勞資仲裁,這和調解有什麼差別?
: 如果需要提告的話勞工局或是其他法人機構會有提供相關的法律協助嗎?
調解-
調解委員或仲裁人勸解糾紛當事人,大家各讓一步,協調出大家雖不滿意但能接受之解決
方案
仲裁-
仲裁就是當事人約定就現在或將來之爭議,交由具有專業知識之仲裁人判斷以解決紛爭。
仲裁人或是具備法律專業,或是具備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經驗。無訴訟三級三審制,時
程較短,可節省訴訟費用。除以給付動產或金錢等為標的且經當事人同意可直接強制執行
者,仲裁判斷於法院裁定後可強制執行。
訴訟-
要請律師.會有律師費跟訴訟費的產生.需要一審,二審,甚至三審等程序.若敗訴方於判決
確定後仍不履行者,勝訴方還要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資糾紛可申請法律扶助
http://www.laf.org.tw/tw/b3_1_2.php?msg1=38&msg2=438&PHPSESSID=
gadkbh7lshqvpccu48lpirpir0
不過你的金額比較小 想走訴訟的話CASE可能不會被接
建議尋求仲裁
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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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4.152.202
推 touurtn:食用 03/13 20:34
推 kbhiter:有問過勞工局仲裁需要雙方同意才行,不然就是只能訴訟了 03/14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