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l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工作做了5天半 發現實在是不能適應 辦公室就是老闆住家一樓 有些空間甚至會共用 辦公桌小道放一個鍵盤+滑鼠就沒什麼空間了 水杯也是要硬喬出位置來 桌底小塞了箱子 每天就縮在小小的位置 下班後膝蓋都會很痛 老闆小孩每天大哭的聲音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還有工作到一半 被叫去點貨拿貨 工作還不熟所以手邊工作越積越多 認真考慮了好幾天 今天終於鼓起勇氣跟主管說要辭職 結果主管就上去和老闆討論 之後老闆下樓 宣布不管是什麼工作職位都要提早說 然後又和我單獨講 你這樣臨時提出辭職 公司很麻煩 要為對方設想阿 等找到人辦完交接你才可以走(我才5天實在是什麼都還不熟) 這期間工資還是會給你 我就問 那如果我找到工作要上班哩? 老闆竟然回 你跟新公司說晚點去 這邊還沒交接完 等交接完再去 我現在困惑的點是 1.有簽約,上面寫提出辭職後,要給公司兩個月的時間找人, 除非兩個月後真的找不到人可以交接才可以走 2.我只有口頭提出辭職,沒有寫信或是書面,這樣算嗎? 3.完全沒有簽約金,到目前為止沒從公司拿到任何一毛錢 4.違約金部分我打清楚一點 「約聘過程中,如果我要提前解約,須2個月前告知,讓公司找到人辦理工作交接, 如果我不辦理交接的話,則須賠償違約金2萬元,有辦理交接就不用罰違約金。」 5.公司在星期五告訴我,意外險還沒幫我保(不清楚這是屬於什麼的?) 6.薪資帳戶(公司沒叫我辦過這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22.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6648866.A.092.html
GoalBased: 先找懂勞基法的朋友問問 應該是一個月就可以11/22 17:52
a52051vik: 真按勞基法的話,三個月內提離職是可以當天就走的11/22 17:56
a52051vik: 就看你有沒有魄力囉~11/22 17:56
KurakiMaki: 你沒回他離職的最大,順便跟他說錢沒匯進來法院見11/22 18:17
KurakiMaki: 很多爛老闆吃軟不吃硬,只管自己死活,不會管別人死活11/22 18:17
忘了說 第一天報到的時候公司沒有帶我去開薪資帳戶
KurakiMaki: 放心吧,公司沒你不會倒的,他只是想多凹兩個月11/22 18:18
roder: 簽約啥??有給簽約金嗎11/22 18:29
沒簽約金 但硬性規定進公司一定要簽約一年,任職期間(包含試用期新人)如果要辭職, 必須先讓公司2個月內找到適合的人,如果兩個月之後公司找不到才可以辭職
iiverson649: 五天都要交接....11/22 18:29
hanwu85: 五天是可以交接什麼?五天連同事名字都不會寫吧?11/22 18:41
我連同事名字都搞不清楚...
a3225737: 找不到才可以辭職? 找到你就不能辭職?11/22 18:42
a3225737: 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啊 浪費生命在那邊幹麼11/22 18:43
就是他要找到適合的人跟你交接你才可以走,沒找到之前都不能離職(2個月內), 超過兩個月他還沒找到適合的人交接才可以離職
sakuraya: 沒有簽約金的簽約都違反勞基法,故無效11/22 18:45
remainswind: 只要抵觸勞基法,合約內容一概無效,可以自己去看看11/22 18:47
remainswind: 勞基法條文。11/22 18:47
所以口頭告知辭職是OK的嗎?
knifechen: 保護自己,留email做證據最好11/22 19:04
remainswind: 不發mail的原因是?留有證據以防萬一。11/22 19:16
Nchun: 你就發個mail 不去就好啦 不去會怎漾嗎11/22 19:47
girlo: 一定要有辭職証據,至少發Mail,才不會反被誣賴曠職11/22 19:48
因為是第一份工作,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種問題,等下馬上就mail給主管~
motoman: 補充一下 每天要蒐集上下班打卡紀錄 免得他賴你說你沒上 11/22 23:28
motoman: 班然後藉機凹你薪水11/22 23:28
我沒拍打卡紀錄耶…然後星期一也打算不去了,怕被坳再做一天,這樣的話要怎麼辦?
pinkberry9: 不然 11/23 00:03
pinkberry9: 就五天薪水不要? 11/23 00:03
roder: 建議寄mail說明禮拜一交接完就閃人 順便偷拍打卡記錄 11/23 00:08
公司是有監視器啦,但是不知道有沒有存檔 還有一點就是剛剛看偷拍的合約內容,上面寫如果沒有等公司找到人交接就離職, 則要賠償公司2萬元整,如有交接則不用賠。 難道真的要賠錢嗎????
roder: 你有監視器畫面?? 11/23 00:35
我沒有監視器畫面啦,是看到上班的地方有掛一台電視上面就是監視畫面這樣
sausalito: 你才到職五天 是有啥好交接的... 11/23 02:22
※ 編輯: wxes9060326 (36.234.122.78), 11/23/2014 04:14:46
dscandy1119: 這種離職文到底要多久才會消失啊 11/23 10:47
remainswind: 勞基法>合約,究竟要講幾次才會懂? 11/23 11:14
baboosh: 問勞工局就好啦 11/23 13:40
已經寄出辭職信也有留信件備份,上面也寫清楚星期一不去上班了! 感謝大家~
natsunoumi: 如果是我 我就不去了 5天薪水也不要了 11/23 19:05
oqq4123: 並不是每個人都懂法的 11/23 20:01
rannin: 噓老闆,老闆根本不懂勞基法,開勞資協調才了解的有90%!! 11/23 20:29
合約還只有一份,好險我有拍照存證!!而且上面只有我的簽名,公司根本沒有蓋章或簽名 ※ 編輯: wxes9060326 (36.234.41.33), 11/24/2014 00:25:46
jizz56: 你可以直接走了 5天的工作經歷你要留著嗎 11/24 09:48
mrscold: 離職文要消失不可能,台灣一堆爛老闆喜歡凹員工,有時候 11/24 15:32
mrscold: 小老百姓依法行事還無效,你說能怎麼辦,發離職文的人害 11/24 15:32
mrscold: 的嗎? 11/24 15:32
windscore: 樓上噓勞基法>合約的 怎不問為何還那麼多違法合約?? 11/24 21:40
mrscold: 我說了,就是一堆老闆喜歡凹員工逼員工,很多人不想找麻 11/26 10:05
mrscold: 煩當然就乖乖就範,而且法律也沒有完全保障人民,有些公 11/26 10:05
mrscold: 司有官方熟人幫忙官官相互 11/26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