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23324216 (showtime)
看板Salary
標題Re: [問題] 辭職
時間Sun Nov 23 03:02:52 2014
※ 引述《wxes9060326 (Chiang)》之銘言:
: 工作做了5天半
: 發現實在是不能適應
: 辦公室就是老闆住家一樓
: 有些空間甚至會共用
: 辦公桌小道放一個鍵盤+滑鼠就沒什麼空間了
: 水杯也是要硬喬出位置來
: 桌底小塞了箱子
: 每天就縮在小小的位置
: 下班後膝蓋都會很痛
: 老闆小孩每天大哭的聲音
: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 還有工作到一半
: 被叫去點貨拿貨
: 工作還不熟所以手邊工作越積越多
: 認真考慮了好幾天
: 今天終於鼓起勇氣跟主管說要辭職
: 結果主管就上去和老闆討論
: 之後老闆下樓
: 宣布不管是什麼工作職位都要提早說
: 然後又和我單獨講
: 你這樣臨時提出辭職
: 公司很麻煩
: 要為對方設想阿
: 等找到人才辦完交接才可以走(我才5天實在是什麼都還不熟)
: 期間工資還是會給你
: 我就問
: 那如果我找到工作要上班哩?
: 老闆竟然回
: 你跟新公司說晚點去
: 這邊還沒交接完
: 等交接完再去
: 我現在困惑的點是
: 1.有簽約,上面寫提出辭職後,要給公司兩個月的時間找人,
: 除非兩個月真的找不到人可以交接才可以走
: 2.我只有口頭提出辭職,沒有寫信或是書面,這樣算嗎?
契約呦!
那契約有沒規定如果兩個月內離職走人的話,員工要負擔什麼責任嗎?
如果沒有,那真的是規定身體健康的!
先通知主管,告知你哪天要走,請他跟你交接
如果他不交接,你可以不鳥他,直接走!
如果他威脅扣你薪水
你可以大聲喝斥他,將會去勞局申訴,請勞局開公司罰單
看看到時候是誰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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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a2475: 大小聲有時候只會得到逆返心理,理性思考 順勢而為 11/23 09:37
推 loveswazi: 不要亂教 11/23 09:44
推 jimmy1013: 簽約上面寫說要2個月前提離職, 如果沒有, 有罰則嗎? 11/23 11:36
→ jimmy1013: 簽這個條件, 有簽約金嗎? 沒有相對應的好處, 只有 11/23 11:36
→ jimmy1013: 高於勞基法的約束, 那沒有法律效益的 11/23 11:36
噓 B0988698088: 寫信就好了誰叫你亂教的 mail還有存證功用 去那邊吼 11/23 11:56
→ B0988698088: 你是要幫她錄音膩 11/23 11:56
→ doris1016: 不要亂教+1 這種狀況當然是把交接文件準備好,寫E-mail 11/23 12:23
→ doris1016: 給主管老闆cc自己信箱,隔天就離開。 11/23 12:23
→ lolitass: 大小聲沒幫助的 11/23 12:57
→ swatch44: 不要起爭議啦 11/24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