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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xes9060326 (Chiang)》之銘言: : 工作做了5天半 : 發現實在是不能適應 : 辦公室就是老闆住家一樓 : 有些空間甚至會共用 : 辦公桌小道放一個鍵盤+滑鼠就沒什麼空間了 : 水杯也是要硬喬出位置來 : 桌底小塞了箱子 : 每天就縮在小小的位置 : 下班後膝蓋都會很痛 : 老闆小孩每天大哭的聲音 : 讓我無法專心工作 : 還有工作到一半 : 被叫去點貨拿貨 : 工作還不熟所以手邊工作越積越多 : 認真考慮了好幾天 : 今天終於鼓起勇氣跟主管說要辭職 : 結果主管就上去和老闆討論 : 之後老闆下樓 : 宣布不管是什麼工作職位都要提早說 : 然後又和我單獨講 : 你這樣臨時提出辭職 : 公司很麻煩 : 要為對方設想阿 : 等找到人才辦完交接才可以走(我才5天實在是什麼都還不熟) : 期間工資還是會給你 : 我就問 : 那如果我找到工作要上班哩? : 老闆竟然回 : 你跟新公司說晚點去 : 這邊還沒交接完 : 等交接完再去 : 我現在困惑的點是 : 1.有簽約,上面寫提出辭職後,要給公司兩個月的時間找人, : 除非兩個月真的找不到人可以交接才可以走 : 2.我只有口頭提出辭職,沒有寫信或是書面,這樣算嗎? 契約呦! 那契約有沒規定如果兩個月內離職走人的話,員工要負擔什麼責任嗎? 如果沒有,那真的是規定身體健康的! 先通知主管,告知你哪天要走,請他跟你交接 如果他不交接,你可以不鳥他,直接走! 如果他威脅扣你薪水 你可以大聲喝斥他,將會去勞局申訴,請勞局開公司罰單 看看到時候是誰倒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19.16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6682975.A.3D3.html
va2475: 大小聲有時候只會得到逆返心理,理性思考 順勢而為 11/23 09:37
loveswazi: 不要亂教 11/23 09:44
jimmy1013: 簽約上面寫說要2個月前提離職, 如果沒有, 有罰則嗎? 11/23 11:36
jimmy1013: 簽這個條件, 有簽約金嗎? 沒有相對應的好處, 只有 11/23 11:36
jimmy1013: 高於勞基法的約束, 那沒有法律效益的 11/23 11:36
B0988698088: 寫信就好了誰叫你亂教的 mail還有存證功用 去那邊吼 11/23 11:56
B0988698088: 你是要幫她錄音膩 11/23 11:56
doris1016: 不要亂教+1 這種狀況當然是把交接文件準備好,寫E-mail 11/23 12:23
doris1016: 給主管老闆cc自己信箱,隔天就離開。 11/23 12:23
lolitass: 大小聲沒幫助的 11/23 12:57
swatch44: 不要起爭議啦 11/24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