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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FnMQGA ] 作者: chris883 (柯基嗆你)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 時間: Fri May 20 21:48:01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小七落跑店員找到了 「我在臥底調查」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士林區一家7-11超商,大前天發生一起7-11大夜連8袂爽落跑,帥氣警充當店員事 件,原來這個小七店員竟然大有來頭,他名叫項豪,擔任國家勞工黨黨主席,《蘋果》記 者找到他時,他說整起事件「是我一手策畫的!」 項豪表示,為了調查7-11違反勞基法36條,勞工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當作例假的法條,打 從去年11月就計畫要去深入調查,並於當月成功成為職員,果然今年在人力不足情況下, 排假時不能依照勞工意願,必須跟其他代班同仁去喬假,以至於連上了8天的夜班,才會 做出落跑讓警員來處理後續的事情。 上貨、搬貨又要處理結帳的問題,7-11大夜班的店員真的很辛苦,項豪指出,該店大夜班 只有一人,要鋪的貨物堆得比人還高,來店的客人又多,不親身經歷還真不能體會超商店 員大夜班的苦,計畫結束當天,來店的客人真的很多,想走還走不了,除了鋪貨、結帳外 ,還要幫客人弄咖啡,幸好當晚只有一人點了一杯咖啡,幫客人結帳後,才在門口貼出2 張告示,並報警處理,讓警察到店裡協助「顧店」。 會請警員到場的構想是來自當時大學期間,一名同學在超商擔任大夜員工,有一天因為家 中有急事,急著要回家處理,礙於無人顧店,只好將店門拉下外出處理私事,之前也發生 過店員真的就不見了,警察幫忙顧店的事件,所以在決定要到7-11「臥底」調查時,就已 評估此種處理方式是可行的,才會在調查有結果時以此方式來做個結束,所以整起事件都 是經過計畫的。 不過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因為《勞基法》36條雖規定勞工每 7天需休假1天,但只要第一個禮拜第1天休假,跟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休假,中間最多可以 連續上班12天,勞動局有跟項豪進行解釋,他後來也坦言對法令有誤會。 (突發中心林金聖/台北報導) http://i.imgur.com/HURPiP5.jpg
勞工黨主席項豪說明計畫。林金聖攝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goo.gl/bWI1b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6.90.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3752090.A.40A.html
vickyshan: 感覺有點威@@ 05/20 21:48
yabeeboo: 阿漆 4ni ? 05/20 21:48
dan310546: 不意外 05/20 21:48
YuTeaNe: 哪部? 05/20 21:48
vickyshan: 可是最後一段說「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 05/20 21:49
Derekao: 難怪這麼猛 05/20 21:49
tAmoloko: 連上12天... 05/20 21:49
PPTer: 哈哈 05/20 21:49
DASHOCK: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真不簡單 05/20 21:49
jimmmy: 頗帥! 05/20 21:49
LIONDODO: 猛… 05/20 21:49
PPTer: 等著吃官司吧 05/20 21:49
eliteark: 計畫失敗 GG 05/20 21:49
DASHOCK: 勞基法好棒棒 保護勞工拉 05/20 21:49
jack010101: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 05/20 21:49
james732: 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嘆) 05/20 21:49
robertchun: QQ 05/20 21:49
shadowdio: 計畫不通 05/20 21:49
jessica805: 幹你媽的 連續上12天是三小 可以這樣搞? 05/20 21:49
j5163124: 這我一定吉 05/20 21:50
CharleneTsai: 所以可以連上12天是吧 05/20 21:50
ruru0827: 純噓資動部 05/20 21:50
DsLove710: 幹拎娘了 連續12天 05/20 21:50
foolfighter: 推 田野調查 05/20 21:50
alumico: 資基法發威啦 05/20 21:50
amis911: 所以真的可以連上超過7天? 05/20 21:50
cul287: 幹 大夜上12天馬上絕頂升天了 05/20 21:50
Homeparty: .....垃圾國家法律,保護勞工? 05/20 21:50
carib: 我們的法律就是設計來剝削勞工 無誤 05/20 21:50
zhttp: 結果自己搞錯法令 這下好笑了XD 05/20 21:50
Palaclin: 這種解釋法 還叫勞基法? 05/20 21:50
MOSMOSQQ55: 資方法 真可怕 05/20 21:50
v32767: 7-11 喔喔原來可以讓員工連上12天 又學了一課 05/20 21:51
francmiss: 連上12天!? 05/20 21:51
j68345517: 結果帳面上有假 05/20 21:51
xen2003: 考個數學問題 一個月31天 依此規定員工上班天數最多幾天? 05/20 21:51
musicmath: 幹 休頭尾這樣算是每七天休一天? 中間連續12天 幹 05/20 21:51
Homeparty: 第一個禮拜第1天第二個禮拜最後1天,說不定還可以重複? 05/20 21:51
fbtm: 連上12天是合法??? 是要逼我們再上街頭? 05/20 21:51
double21: 連續上班十二天是合法的? 哇靠這解釋 05/20 21:51
foolfighter: 鳥法 05/20 21:51
cc02040326: 重罰3萬 繼續上班 沒事兒沒事兒 05/20 21:52
apflake: 北市勞動局的解釋逾越法令授權了吧,告行政法院和釋憲,要 05/20 21:52
sakura000: 給推 05/20 21:52
cafecar: 不知道定這條的人有沒連上12天 05/20 21:52
serval623: 好好笑 05/20 21:52
double21: 勞基法是說上班不可以連續上七天吧? 05/20 21:52
Luciferspear: 這國家真棒啊XDDDDDDDDDD 05/20 21:52
bm1265: 慣老闆:勞動部認證可連上12天班,謝主隆恩 05/20 21:52
frank00427: 連上6天賺不夠,你有沒有試著連上12天? 05/20 21:52
slimu0001: 靠,這個爛法還不修嗎?連上十二天大夜是想讓人死啊 05/20 21:52
a2156700: 就是14天裡面只要放2天就可以了 05/20 21:52
cimic: 連上12天 違反雙週84小時吧 05/20 21:52
wesiy: 好棒棒的法律 05/20 21:52
akway: 北市勞動局都這樣 其他縣市不必說啦 05/20 21:52
a2156700: 是這個意思嗎 05/20 21:52
RevanKai: 這個是要問現在最大黨願不願意改吧 05/20 21:52
apflake: 就玩大一點,不要虎頭蛇尾 05/20 21:52
DASHOCK: 這下全台灣老闆都興奮了 一周可以玩兩次 05/20 21:52
tiros: 慣老闆:原來還有這一招 05/20 21:52
rick65134: 幹你媽的 勞動局是國語老師常請假還是數學老師常請假?! 05/20 21:52
amis911: 所以我們公司是白吃不讓員工上超過七天耶 05/20 21:52
cul287: 噁心死了 垃圾資方該列為國安危機 05/20 21:53
RevanKai: 老師解釋的時候台下也是噓聲四起,但是他字面就是這樣寫 05/20 21:53
f1765: 北市府 員工都這種貨色喔 好棒棒 05/20 21:53
scratch01: 勞動局就幫兇阿 05/20 21:53
ywbBetter: 水 05/20 21:53
DASHOCK: 一個月可以玩兩次 05/20 21:53
scu96: 原來是黨主席 05/20 21:53
olli: 連上12天太慘了吧 05/20 21:53
dWoWb: 猛的喔 05/20 21:53
angelwu: 該修法了 05/20 21:53
BlueBird5566: 勞基法確實是七天須有一天例假啊 05/20 21:53
ww12575: 這國家的勞基法基本上可以燒了 05/20 21:53
tjtjtj: 小7沒違規可是離職也合法 05/20 21:53
RevanKai: 只能說鄉民不去監督DPP立委的話,這條是沒機會改變的 05/20 21:53
bndan: 呵呵 可以連上12天就別寫假掰的7日休1日嘛.直接改立奴隸法 05/20 21:53
Homeparty: 法律一大堆漏洞爛死了...14天搞不好還可以解釋成重複算 05/20 21:53
kosuke: 這次計畫失敗 有點糗 05/20 21:53
rick65134: 每7天需休假1天 有這麼難理解嗎? 又不是每周需休假一天 05/20 21:53
bndan: 不是更快? 反正臉皮厚到子彈都穿不過去了 怕什麼? 05/20 21:54
ImBBCALL: 落漆 05/20 21:54
h5566: 證明這個法還不夠完整 05/20 21:54
cimic: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勞動基準法第30條) 05/20 21:54
kosuke: 不過還是很威 這種劇情只有在電影裡看過 05/20 21:54
pololo61201: .................. 05/20 21:54
vulpuff: 換個方法解釋就可以連做12天喔? 05/20 21:55
Homeparty: 每7天須休假1天 但可以連續上12天XDDDDDDDDDDDDDDDDDDD 05/20 21:55
rick65134: 誰管你7天是從星期幾開始算 有沒有種去問一下柯P阿?! 05/20 21:55
bndan: 要監督也要有像徐這種人創造契機 = = 不然跟本不可能爆動 05/20 21:55
reppoc: 法律漏洞,還不修法嗎? 05/20 21:55
sky1686: 真●鬼島 05/20 21:55
Obama19: 吃飽太閒 05/20 21:55
TiggerLin: 我公司一直都以為是不能連續上超過七天耶~= = 05/20 21:55
ronray7799: 我看是自己報警的吧 還路人報警XDDD 05/20 21:55
hate9989: 所以可以做12天再休2天再做12天再修2天..這樣不對吧.. 05/20 21:55
xd8877940: 連上12天沒問題? 幹你娘資動部 05/20 21:55
hikaru77613: 這算鑽漏洞吧?但我想執政黨應該不會注意這種事.... 05/20 21:55
cul287: 這樣出人命資方推的一乾二淨阿 好棒棒 05/20 21:55
foolfighter: 資方局又繞過勞基法了 05/20 21:56
DiAbLoE: 這什麼劇本 lol 05/20 21:56
kanakin: 每七天需休假一天,是哪裡有誤會的空間啊…… = = 05/20 21:56
rick65134: 會解釋成可以連續上12天 是腦子有問題嗎? 05/20 21:56
Riya520: 當然是漏洞阿 所以要修法 05/20 21:56
dWoWb: 1+6+6+1+1+6+6+1 台灣領先全球 諾貝爾獎可以拿到嗎 05/20 21:56
Mradult: 至少突顯勞基法的規定有多荒謬 05/20 21:56
MoneyDay5566: 讚 05/20 21:56
cimic: 這公務員惡意曲解法令了 那 0.5天假 13天班 0.5天假 用這招 05/20 21:56
akway: 北市都這樣 我看台灣資方要爽到升天了 05/20 21:56
silverair: 哈哈,現在好玩了啊,上新聞之後所有7天休的公司全改12 05/20 21:56
cimic: 可以14天只放一天 05/20 21:56
MoneyDay5566: 超展開 05/20 21:56
pcxpchou: 法律跟本沒漏洞阿...只是被亂解釋而已 05/20 21:56
wsmomo: 推努力 05/20 21:56
kfactor: 勞基法這樣解釋垃圾 05/20 21:56
phooom0188: 太扯 05/20 21:56
givar: 法令真是超智障的設計 連上12天咧 05/20 21:57
silverair: 天休,老闆大滿足。 05/20 21:57
chris7: 這BUG還不修? 05/20 21:57
ferrisw: 意思是上完12天可以連修四天的意思嗎? 05/20 21:57
Ai: 為什麼不是打電話給加盟主後走人 而是報警後逃跑? 05/20 21:57
sam731215: 幹你娘最好是這樣解釋 05/20 21:57
silverair: 不是法律設計有漏洞就是有人故意要護。 05/20 21:57
DASHOCK: 台灣資方都還沒想到 謝謝北市府解釋^^ 05/20 21:57
mimiLin5566: 這種垃圾部門還奢望保障勞工,吃屎 05/20 21:57
liaon98: 幹 原來法律可以這樣鑽 05/20 21:57
gaiaesque: 資動局 05/20 21:57
bndan: 公務員這樣解釋 應該讓公務員自己嘗一下這種東西才對 05/20 21:57
ienari: 勞動黨 ... 05/20 21:58
deepdish: 什麼鬼法 05/20 21:58
hate9989: 每7日應有一日休息 應是2次休假之間最多連續6個工作天 05/20 21:58
loveluthien: 政府還真挺資方啊,自己要不要連上12天班啊 05/20 21:58
arrakis: 居然是自己貼的= =" 05/20 21:58
bubblet: 幹 中文是這樣玩的喔 05/20 21:58
se2422: 真不愧是資動部 05/20 21:58
jiaching: 連上12天大夜會不會絕頂升天阿 05/20 21:58
brianson: 覺得勞動局解釋錯誤,這樣工時會超過 05/20 21:58
sam731215: "每"7天就是不管你從什麼時候開始算7天至少都要1天休息 05/20 21:59
ncueBenson: 鬼島台灣 05/20 21:59
cimic: 就是公務員惡意曲法令 05/20 21:59
Mradult: 能這樣解釋看來我國文要從國小重讀了 05/20 21:59
fang314: 這規定有點爛耶 .......... 05/20 21:59
mopigou: 還有從前後天開始算的喔?真是資方打手 05/20 21:59
garry5566: 勞動局的解釋方式...... 05/20 21:59
fallheart: 北市勞動局的解釋法令真令人讚嘆阿 05/20 21:59
bill19911026: 連首善之都台北市都這樣搞 其他地方就不用多說吧 05/20 21:59
Saza: 吱方隨便他解釋阿 05/20 21:59
yuyukuo0205: 牢基法 該修了 05/20 22:00
shelizi: 知道有漏洞還不補真是資方打手 05/20 22:00
cimic: 14天頭尾只休一天 違反 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05/20 22:00
sam731215: 操妳媽的勞動局,連法條都敢亂解釋還能期望你們什麼 05/20 22:00
cimic: (勞動基準法第30條) 05/20 22:00
CCNK: 立的都是有利於資方的法,再加上資動部,偉哉鬼島 05/20 22:00
brianson: 勞動局以每周計算,事實上應該是以日數算,七天必休一 05/20 22:00
wsdykssj: 人可以連續六天不喝水,第七天一次喝飽喔,神奇吧 05/20 22:00
tsukasaxx: 工讀生就不是人?連上12天班這什麼法條?資方過太爽! 05/20 22:00
rinatwo: 資方狗 不意外 最高行政法院可不是這樣說 05/20 22:00
superflyy: 惡法 奴役人民 05/20 22:00
CCNK: 慣老闆的天堂 05/20 22:00
Shinn826: 這應該可以促成修法吧? 連上12天 真他媽奇葩 05/20 22:00
Skeleton7: 法條詮釋的很詭異+1 立法者的每7天 是如此計算嗎 05/20 22:00
apple7685: 他媽還敢說法律漏洞 05/20 22:00
popocoool: 幹 最好是這樣算啦! 05/20 22:00
mij: 失望 勞工還是很弱勢 05/20 22:01
double21: 這個解讀有問題 05/20 22:01
cccb: 這條真的是這樣子玩啊....我研究過了... 05/20 22:01
twhphili: 七天須休假一天 可以解釋成這樣 勞委會也要得諾貝爾獎了 05/20 22:01
cccb: 如果是四週變形 會工作更多天... 05/20 22:01
sam731215: 法條沒有問題啦,是垃圾勞動局曲解法條 05/20 22:01
cimic: 連十二天 8小時 96小時 違法了 勞動局的垃圾惡意曲解法律 05/20 22:02
DASHOCK: 每七天應該是七天一輪的意思 這種解釋有疑慮 05/20 22:02
DASHOCK: 每七 就是一二三四五六七 再一二三四五六七 05/20 22:02
HuckleberryF: 連上12天,工時都爆錶了 05/20 22:02
XiaoMaple: 三小哈哈 05/20 22:02
liaon98: 這解釋問題很大 在那12天內就不是每7天有一假 05/20 22:03
Maxhuge: 幹他媽的這殺小狗屎法 到底要怎麼保護勞工 05/20 22:03
sam731215: 這條根本不是這樣玩,研究過還搞錯,回去重讀啦 05/20 22:03
foolfighter: 每七天要一天休假,為什麼等於每週有一天休假 05/20 22:03
CharleneTsai: 看原本法條 的確是漏洞沒錯 05/20 22:04
Mradult: 一定很多慣老闆不知道,勞工要哭了 05/20 22:04
rinatwo: 法官可不是這樣認定的 05/20 22:04
CCNK: 資動局,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05/20 22:04
HowWhy99: 0.0 05/20 22:04
keiko24: 推哈哈 05/20 22:04
CharleneTsai: "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05/20 22:04
Bookdaily: 資動部 05/20 22:04
a2156700: 應該改成任意連續7日內 05/20 22:04
rinatwo: 資方狗另外創的舔屁眼解釋 05/20 22:04
cimic: 勞動局的垃圾 12天連上 工時破表他還說合法 幹你媽的垃圾勞 05/20 22:04
cimic: 動局 05/20 22:04
GrayAngel: 什麼垃圾解釋法...資動部的要不要自己把上班時間調這樣 05/20 22:04
hate9989: 慣老闆眼睛一亮 重新排班中 05/20 22:05
scratch01: 垃圾勞動部 可能要打電話去台北市幹譙喔 05/20 22:05
scratch01: 亂解釋法令 05/20 22:05
dWoWb: 不能續工作7日不就解決了 QQ 05/20 22:05
sam731215: 自己看看你PO的文章"經公會或勞資會議同意" 05/20 22:05
NN9: 連12天… 05/20 22:05
EggAcme: 以後公務員也比照辦理 05/20 22:05
waeting: 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去看啦!!勞工局去死 05/20 22:06
cimic: 勞動局的九成是黑官 連這麼單純的法令都搞不清楚 05/20 22:06
HuckleberryF: 大夜應該不只整8小時,無薪加班的時間不知道有多少 05/20 22:06
sam731215: 本來每七日就是解釋成任意七日阿,不然有規定起算日嗎? 05/20 22:06
edsmom: 原來勞基法裡大夜班可以連上12天!?! 05/20 22:06
Kenqr: 你能連上大夜班12天 真不簡單 05/20 22:06
cul287: 我以前大夜還有做到中午的 早班遲到還要自己扛住上班潮 05/20 22:07
fantasibear: 頗ㄏ 05/20 22:07
onlymes: 原來可以連上12天哈哈 05/20 22:07
rockheart: 12天真的不簡單 05/20 22:07
cimic: 公務員比照辦理啦 幹林娘 05/20 22:07
pkmu8426: 可以連上12天????? 嚇死寶寶惹 05/20 22:07
akway: 這個黨主席很不錯 比檯面上左派黨務實多 有實驗精神 05/20 22:08
BlueBird5566: 本來就這樣阿 各行各業的例假本來就不會一樣 05/20 22:08
HuckleberryF: 台灣光是做滿勞動檢查,內需工作的職缺就不知道 05/20 22:08
Mradult: 違法不查也就算了,還能曲解法令,真是資動部 05/20 22:08
HuckleberryF: 會增加多少 05/20 22:08
BlueBird5566: 總不能規定所有勞工都星期日休假 05/20 22:08
yatola: 連續十二天是合法的???我看到的這什麼垃圾法令?? 05/20 22:08
BlueBird5566: 原本就是要看各單位狀況去排休 改週休二日才是正解 05/20 22:09
CO2: 水 05/20 22:09
cura4404: 勞動局廢掉算了啦 05/20 22:09
oidkk: 去你的連上12天 05/20 22:09
lucef: 什麼鬼法令,違法不查也就算了,還能曲解法令,真是資動部 05/20 22:10
olddadwind: 這法令是這樣解釋的? 05/20 22:10
JudgmentLin: 對不起 我是臥底 05/20 22:10
GrayAngel: 中間連續上班12天就不合法了跟排休有啥關係.. 05/20 22:10
k1400: 勞基法規定 最多可以連續上班12天 要整員工又多一招 05/20 22:10
sam731215: 例假不一樣,但是規定就是七天內要休一天,最多就是連 05/20 22:10
oopsskimo: 鬼島12天 05/20 22:10
foolfighter: 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解釋應做六休一, 05/20 22:11
HuckleberryF: 鬼島12夜 05/20 22:11
foolfighter: 勞工局的米蟲整天幫慣老闆剝削勞工 05/20 22:11
ImBBCALL: 每七天休一天啊,哪有錯 05/20 22:11
minagoroshi: 簡直是歪理 05/20 22:11
sam731215: 上六天,跟例假哪一天有什麼屁關係,別自己奴就在這邊 05/20 22:11
dWoWb: 不能連七 不就解決惹QQ 05/20 22:11
tony77998: 文字漏洞不意外 05/20 22:11
k1400: 今天沒有主席 誰也不知道 連上12天是(合法的)!!!! 05/20 22:11
sam731215: 宣揚奴隸思想 05/20 22:11
CYL009: 真的是這樣 差別在於上面敢不敢 05/20 22:12
cccb: 這是歪理啊 我也不認同 但實際問過業界 真有人這樣搞 05/20 22:12
foolfighter: 勞工局局長不是鄭香玲嗎......為什麼會這麼扯 05/20 22:12
Taidalmc: 原來可以連上12天啊 慣老闆又學了一課了 05/20 22:12
s8905149: 去你的資動部 05/20 22:12
laal: 連上十二天是合法的? 05/20 22:12
reaturn: 資委會還是廢掉算了 05/20 22:12
foolfighter: 公務員自己廢還敢說別人誤解喔 05/20 22:13
sam731215: 有人這樣搞不代表是對的,真的是奴到腦袋有洞了嗎 05/20 22:13
HuckleberryF: 柯文哲該盯的就是各局處裡的人 05/20 22:13
taikonkimo: 文字漏洞啊....給你七天頭放假 再給個七天尾放假 05/20 22:13
HuckleberryF: 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判字第2199號,解釋應做六休一 05/20 22:13
derekhsu: 北市勞動局絕對是胡扯 05/20 22:14
anendfox: 連上十二天也不合理啊幹! 05/20 22:14
ake1234: 所以可以連上12天 好爽唷 05/20 22:14
HuckleberryF: 不是頭尾這種啦,那40天只休四天就好了 05/20 22:14
taikonkimo: 這樣在法令裡 有做到7天一個假啊 05/20 22:14
cccb: 我又沒說這樣對 我是説有人這樣玩 我都說我不認同了 05/20 22:14
derekhsu: 的確有公司因為這樣違法被罰過了 05/20 22:14
sam731215: 遵守勞基法的公司本來就是極少數,可是作為稽核單位公 05/20 22:14
sam731215: 開曲解法條這意義完全不一樣 05/20 22:15
derekhsu: 什麼時候台北市的解釋權變那麼大 05/20 22:15
kuter: 新聞沒探討更細 勞基法提到的休頭休尾 所謂的12天連續上班 05/20 22:15
kuter: 需要經過勞工或著勞資會議同意 05/20 22:15
cccb: 這黨主席蠻成功的 讓大家正視到這問題 希望可以改善就業環境 05/20 22:15
kuter: 打錯 是有工會要工會同意 無工會要開勞資會議 05/20 22:16
mayanino: 我還是覺得依字面上解釋不能連上12天,法律並沒說七天是 05/20 22:16
BlueBird5566: 噓 GrayAngel: 中間連續上班12天就不合法了跟排休 05/20 22:16
gn02118620: 白癡 統一的人資部有多少人...他絕對符合勞基法的 05/20 22:16
gto5310099: 這個解釋很有問題吧 連上12天是怎樣?~ 05/20 22:16
BlueBird5566: GrayAngel貼出你的法源依據啊 笑你不敢 05/20 22:16
xj65lm3: 之前是高雄市勞工局秀下限,現在換台北市勞工局。 05/20 22:16
sam731215: 說文字漏洞的要不要回去重新讀一下國文.... 05/20 22:16
Mradult: 推他身體力行,這才是基層關心的事 05/20 22:17
Csir: 靠北 連上12天是合法的 05/20 22:17
xj65lm3: 他媽的陳菊和柯文哲在衝三洨 05/20 22:17
kuter: 因為是用雙週去看的 不過者種法律已經很舊了 早該休了 05/20 22:17
gn02118620: 只是統一絕對用最低薪資來操人 05/20 22:17
mayanino: 從哪一天起算,而應該是不能連上超過六天才對 05/20 22:17
JudgmentLin: 行動代號:敦克爾克 05/20 22:17
kana0228: 國家勞工黨是什麼黨????? 05/20 22:17
kuter: 講白點 就是模糊 真的要硬弄 其實還不算真正的合法 05/20 22:18
dWoWb: 文中有說 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ㄎㄎ 05/20 22:18
sam731215: 為什麼用每七天而不是每週,就是為了避免有人曲解阿 05/20 22:18
ogcman: 原來是豪哥 豪猛啊 05/20 22:19
sam731215: 法條並沒有規定起算日,所以不管你從什麼時候開始起算 05/20 22:19
mayanino: 北市勞動局嘛 05/20 22:19
gn02118620: 統一絕對在員工聘僱時就會打工作合約啦...鄉民以為統 05/20 22:19
kuter: 勞基法不大修 什麼都是屁 一套法律可以讓雙方解釋來解釋去 05/20 22:19
gn02118620: 一吃素的? 05/20 22:19
taikonkimo: 不管怎樣 這法條也該修吧 12天誇張了 05/20 22:20
sam731215: 都要符合每七休一的規定,所以最多就只能連上六天 05/20 22:20
pipitruck: 我們排班都不能連7耶 原來我們公司還比政府優質 05/20 22:20
mayanino: 吃不吃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有關係好辦事,連檢舉人都主動 05/20 22:20
ogcman: 連上12天 中南部傳產常有的事 沒什麼奇怪的吧 05/20 22:20
mayanino: 告知。這點合法? 05/20 22:20
kuter: 先問老闆 兩週中的第一週從哪一天開始算 有沒有白底黑字 05/20 22:20
sam731215: 不要不懂就一直在那邊喊文字漏洞,這法條沒問題 05/20 22:21
gn02118620: 人家有一整個人資部還有法律顧問 天天在處理這種勞資 05/20 22:21
zhuazhua: 噓勞基法 還可以休頭尾連上12天哦…… 05/20 22:21
jauruyu: 中間可以連續上班12天 這勞工局的意見? 改成資方局好嗎 05/20 22:21
gn02118620: 糾紛...勞方想跟統一這種企業爭...難 05/20 22:21
ian90911: 推他的行動 05/20 22:21
cimic: 我看直接買通勞動局比較快 05/20 22:22
sam731215: 90年度判字第2199號判決去看一下吧,就算打合約也無效 05/20 22:22
abc1231qa: 連續十二天我同事有做過 後來他就離職了 05/20 22:22
gn02118620: 統一絕對相對來說 遵守勞基法 但他絕對把薪資壓很低 05/20 22:23
gn02118620: 彌補他的損失 而且不會有冗員 05/20 22:23
kuter: 除了例假日 還牽扯到變形工時 05/20 22:23
gn02118620: 你可以跟他打官司啊..反正統一又不怕 05/20 22:23
foolfighter: 勞工局出來面對喔 05/20 22:23
ayuiop: 05/20 22:23
volenty: 本來就可以阿 05/20 22:24
pftmax: 連續上班12天 幹你媽的王八勞基法 工讀生不是人就對了 05/20 22:24
HuckleberryF: 十幾年前我有加過班,可是一定要補休 05/20 22:25
sam731215: 就是有這種想法,企業才如此囂張,可悲奴才 05/20 22:25
aron0425: 勞動局改教資管局啦幹 05/20 22:25
HuckleberryF: 加班的日子跟時間,薪水照算加班費,那還是沒普遍 05/20 22:26
inVINCEable: 慣老板:原來可以連做12天喔,謝了!北市勞動局 05/20 22:26
HuckleberryF: 周休二日,沒周休二日的公司,都沒這種事了 05/20 22:26
eric61446: 以後可以點放四小時 學習軍方好了 05/20 22:26
ffdagger: 趕羚羊的如果換是鴿子連上n天班而且還是時間不固定的輪 05/20 22:27
ffdagger: 番上來抱怨也只會被嗆"不爽不要做"或"誰叫你們不組工會" 05/20 22:27
ffdagger: 而已 05/20 22:27
HuckleberryF: 超商沒做過,但這解釋只是在省人工而已 05/20 22:27
ubcs: 吃屎勞動局 05/20 22:27
cccb: 最下面那頁另開戰場了 05/20 22:27
pftmax: 這法律不修 資方永遠欺壓在勞方身上 05/20 22:27
foolfighter: 高等法院判決連續工作七天不休假就是違法 05/20 22:28
foolfighter: 勞工局公務員是智障嗎 05/20 22:29
foolfighter: 說錯是最高行政法院 05/20 22:30
sallypon: 至少談到重點了,希望可以改善 05/20 22:30
lisoukou: 勞工局根本在舔資方LP 05/20 22:30
foolfighter: "經查,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05/20 22:31
foolfighter: 為首揭勞動基準法第 05/20 22:31
foolfighter: 三十六條之強制規定,非得以契約任意變更,縱原告與 05/20 22:31
tritonchang: 水 05/20 22:32
foolfighter: 施某間存有連續工作十二日始為例休假之約定,亦因其 05/20 22:32
foolfighter: 約定違反法律強制規定而無效(民法第七十一條參照) 05/20 22:32
foolfighter: 。" 05/20 22:32
foolfighter: 一堆奴才還在說資方沒錯 05/20 22:32
wjuiahb: 吃屎資動局 05/20 22:32
EFPTT: 原來可以連續12天上班,勞工局要不要先比照辦理 05/20 22:33
tom50512: 連上12天… 05/20 22:33
foolfighter: 勞工局太扯,局長出來面對 05/20 22:33
fago: 台北市勞工局是資方養的嗎?......可以曲解法令到這種地步 05/20 22:33
cimic: 沒什麼 就是惡意曲解法令 知法玩法 05/20 22:34
EFPTT: 資方局啦!啥米勞工局不要丟臉好嗎 05/20 22:35
PoLyGyNy: 應該強制規定周六日不得工作 這樣就不會有衍生問題了 05/20 22:35
ufo15526368: 勞工局搞錯了 每七日就必須休一日 05/20 22:35
ImBBCALL: 勞基30-1三款打掉勞基36 05/20 22:35
EFPTT: 勞工局以身作則全部連上12天 05/20 22:35
a31670323: 修法吧 05/20 22:36
green0953: 勞工的鬼島 05/20 22:36
planky: 讓他生 05/20 22:36
ufo15526368: 不然每日休息輪班 也可以集休?首尾連續上班24小時? 05/20 22:37
abc0922001: 連上12天XDDD 每休息兩天就工作12天 05/20 22:37
jevin: 勞工局故意曲解法令吧 05/20 22:37
ImBBCALL: 30-1是91年的新法, 90年最高法院判決gg 05/20 22:37
prestigejoM: 扯 05/20 22:37
fransice7: 本來要釣鯊魚結果釣到鯨魚 05/20 22:37
weihung0520: 笑了...上12天班 我寧願吃屎 05/20 22:38
CharleneTsai: ImBBCALL大講到重點惹 05/20 22:39
tisen: 30之1的確打爆這個檢舉者XD 05/20 22:39
planky: 乾脆1月休完上到年底附近再補休完 05/20 22:39
tisen: 30之1是新法,打掉36條了,勞動部沒錯,小七也沒錯。 05/20 22:40
Maziger: 奴隸島政府:查無不法 島上奴隸:不要剝奪我們工作權 05/20 22:41
tisen: 不要自己亂解釋什麼連續上到年底這種的,你這個真的是違法 05/20 22:41
tisen: 啦 05/20 22:42
psl7634: 請去看我那一篇的解釋 05/20 22:42
ogcman: 不少傳產都把地方官員按奈得好好的 法律基本上無法可管 05/20 22:43
carter0710: 白痴 05/20 22:43
yudi1991: 05/20 22:44
cimic: 30-1是哪個混蛋修的 05/20 22:44
foolfighter: 變形工時要工會同意吼 05/20 22:44
cimic: 罵基層官員 不如去幹立法委員 05/20 22:44
foolfighter: "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 05/20 22:44
philip571: 北市勞動局亂解釋法律,每七天跟每週的意義完全不同 05/20 22:45
foolfighter: 意後",不要看一半啊,沒工會也要勞方同意 05/20 22:45
foolfighter: 雇主自行排班無效 05/20 22:46
ImBBCALL: 排班自己排的吧 05/20 22:47
pfw: 現在才發現勞基法用來搞員工的嗎?解釋權都在資方手上 05/20 22:47
loverpost: 南部的慣老闆又有新招了...不到22K的薪水然後要連上12 05/20 22:47
psl7634: 大家 要看懂法條 老闆本來就不能這樣強迫你 05/20 22:48
loverpost: 天,還可以上2輪,完全合法...幹!! 05/20 22:48
psl7634: 但此案 最後承認是自己畫假釣魚 05/20 22:48
foolfighter: 只有勞資會議上通過的企業才適用30-1,沒有就不得繞 05/20 22:48
foolfighter: 過36條 05/20 22:48
psl7634: loverpost 月休4天不到22k 是有多魯? 05/20 22:48
psl7634: foolfighter 通常合意的講好就好 沒有合約紀錄老闆吃虧 05/20 22:49
foolfighter: 請小七拿出勞資會議同意變形工時的會議記綠 05/20 22:50
tisen: 自己畫假,那就爆啦,還有什麼解釋空間嗎?小七穩贏了啦。 05/20 22:50
brian207: 有人在檢討勞工囉~~被苛刻不是老闆的錯 是沒競爭力 對吧 05/20 22:50
foolfighter: 沒有吧,照30-1的法條,只有工會和召開過勞資會議通 05/20 22:51
foolfighter: 過的企業可以使用變形工時 05/20 22:51
kipi91718: 這種勞工局…比一個什麼黨主席還不如 05/20 22:53
tisen: 勞資會議口頭說了也算是,並沒有規定要作成紀錄吧? 05/20 22:53
foolfighter: 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就私底下使用變形工時是小七理虧 05/20 22:53
PoLyGyNy: 慣老闆給22K=沒競爭力 勞工拿22K當然也是摟 05/20 22:53
foolfighter: 法律寫的很清楚30-1只適用這兩種情況 05/20 22:54
foolfighter: http://i.imgur.com/3yzMX6J.jpg 05/20 22:55
nana5205: 推 05/20 22:56
ImBBCALL: 7-11這種企業,勞資會議跟公會討論也不是這種短期打工仔 05/20 22:57
ImBBCALL: 會接觸到得吧 05/20 22:57
lowlow530: 三小法令啊,操 05/20 22:57
psl7634: 各位 去看我那篇啦 加油好嗎 05/20 22:59
zerodsw: 勞飢法30:3二週內至少有二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05/20 23:00
marx0126: 可以連上12天?幹這也太屌了 勞動局?改名算了 幹 05/20 23:00
psl7634: 不管是加盟或是直營啦 沒有會議記錄或切結是資方疏失 05/20 23:00
chichung: 我當兵休頭休尾各放七天 間隔快2個月也是快瘋掉 05/20 23:00
psl7634: 但不代表資方就一定錯 當然 勞方可以裝死咬資方違法 05/20 23:01
a870209tw: 只看標題還以為是腦袋壞掉 05/20 23:01
msj2287: 連續上班十二天 是想整死人嗎 05/20 23:01
psl7634: 然後 請再看一下這篇標題 勞工就是故意釣魚得 05/20 23:01
forbake1: 推了 05/20 23:02
lariat: GJ 爛法 05/20 23:02
Fm4n: 真 鬼島 05/20 23:02
psl7634: 第一段就寫很明了 他策畫得 一堆人還無視喔 05/20 23:03
faxy: .........可以連續上班12天 05/20 23:03
psl7634: 他可以自己要求這樣排 店長答應就好 但店長不能強迫他 05/20 23:03
reexamor: 猛! 05/20 23:07
foryou168: 雞肋法 05/20 23:08
Mybook: 亂解釋一通 何謂每七天/休1日 那有連12天的 05/20 23:09
foolfighter: 你沒有工會同意就是要先徵得勞工半數以上同意才能實 05/20 23:09
foolfighter: 施變形工時,否則就不適用30-1 05/20 23:09
foolfighter: 沒有什麼單一勞工私下同意就可以這種事 05/20 23:09
a78012023: 智障公務員嗎應該是要做滿6天就要休一天叫人連上12天班 05/20 23:10
a78012023: 你公務員休屁周休二日 幹 05/20 23:10
kev5in127: ㄌ 05/20 23:10
foolfighter: 除非那家店就只有兩個人在稱,而資方有先問過你的同 05/20 23:10
foolfighter: 意 05/20 23:10
psl7634: 30-1哪裡寫要過半 你想怎麼休假你同事還要過半同意喔 瞎 05/20 23:10
pantw: 警察是我納稅錢養的,被拿去做實驗是啥小啦~浪費資源。 05/20 23:11
foolfighter: 勞資會議就是勞方要過半,你以為店長詢問意見叫勞資 05/20 23:12
foolfighter: 會議喔? 05/20 23:12
honey0417: 看到北市勞工局回應笑了ww 05/20 23:13
ImBBCALL: 我是說統一這種企業啊,律師法務人多到數不完的企業,30 05/20 23:13
ImBBCALL: -1工會這種應該都有事先打預防針吧(猜測) 05/20 23:13
foolfighter: 勞資會議有他的限制條件,只有勞方投票過半才可以通 05/20 23:13
foolfighter: 過,懂 05/20 23:13
vovzz: 強 05/20 23:14
foolfighter: 自己去google勞資會議行使法,勞方沒有過半同意的企 05/20 23:15
foolfighter: 業為什麼可以單方面採用變形工時 05/20 23:15
passTWth: 這樣上12天 去自殺比較快 05/20 23:15
cccb: 勞資會議不是勞資雙方代表出席嗎?百人以上單位不得低於各5人 05/20 23:15
psl7634: foolfighter 請貼個連結好不好 05/20 23:16
psl7634: 而且我剛剛就問你 你想要這樣休假 還要同事過半同意? 05/20 23:17
o760823: 垃圾法律... 05/20 23:17
foolfighter: 條紋白紙黑字跟你說只有工會同意、勞資會議通過的企 05/20 23:17
foolfighter: 業適用,你哪邊看到條文是寫徵得勞工同意就可以改用 05/20 23:17
foolfighter: 變形工時繞過36條? 05/20 23:18
june0204: 垃圾官員 你連續上班12天看看阿 以後你們也休頭休尾來阿 05/20 23:18
june0204: 你們不會靠妖在來嘴 05/20 23:18
yaieki: 連續十二天的大夜是要人過勞死嗎 奴工局太扯 05/20 23:19
psl7634: 我是說 你去把過半這個文找出來 好嗎 05/20 23:19
psl7634: 我就問了你一點 你想要這樣休假還要同事過半同意才能休? 05/20 23:19
foolfighter: http://goo.gl/xh6oGQ 05/20 23:19
killerchi: 去你媽的12天 05/20 23:19
psl7634: 如果是這樣 你不覺得矛盾嗎 你想怎休還要同事過半決議 05/20 23:20
foolfighter: 不要只會伸手啦,連估狗都不會 05/20 23:20
foolfighter: 勞資會議就是要過半才叫通過,沒過半=否決 05/20 23:20
cimone: 解釋是勞動部解釋發函給各縣市勞工局的 勞動部這樣亂解釋 05/20 23:20
Mybook: 我的看法是法條寫每七天/休1日 不是每週 所以間隔七日休 05/20 23:20
cimone: 要不要猜猜看是誰任內做的? 還有另一個亂解釋的就是假日加 05/20 23:20
pray: 挖 科科被抓包垃圾勞基法 05/20 23:21
ImBBCALL: 會議的通過應該一體適用民法規範 05/20 23:21
cimone: 班費的事 完全都是偏向資方 05/20 23:21
foolfighter: Zzz裡面就跟你講投票表決了,還在那邊跳針個人同意即 05/20 23:22
foolfighter: 可,不用勞方過半 05/20 23:22
luten: 推,項豪加油 05/20 23:22
annie06045: 原來可以連續上12天啊幹 05/20 23:22
APC: 資動部~科科~ 05/20 23:22
apteekki: 酷斃 05/20 23:23
psl7634: foolfighter 我還是覺得你在亂扯 等我讀完 05/20 23:23
shedinja: 哈哈不知道要說啥了 05/20 23:24
psl7634: 我就講了 你今天是小七大夜班 想這樣休 還要其他同事過半 05/20 23:24
psl7634: 還要早班中班晚班同事過半同意休你才可以休喔 不奇怪? 05/20 23:24
MaySnow2010: 以前打工真的有連上12天,超累的 05/20 23:25
MadeTW: 去你媽的12天有設跟沒設一樣又位資方開啟一扇大門了 05/20 23:25
psl7634: foolfighter事業單位三人以下為當然代表 看清楚沒 05/20 23:25
psl7634: 大夜班就你一個 即便有3個 還是當然代表 05/20 23:26
sanyo113: 亂解釋,每兩週休兩天,才可以連上12天,我以前就是這樣 05/20 23:26
sanyo113: 上班! 05/20 23:26
psl7634: 你大夜班想調假三小的 還要早中晚班同事過半 還在扯 05/20 23:26
lalalalsf: 休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工休 這啥鬼解釋法 05/20 23:26
psl7634: 請大家看清楚 是勞工可以這樣要求 但老闆不能強迫12天 05/20 23:27
ImBBCALL: 不是啦,f的意思是至少工會會勞資會議有做過這決議 05/20 23:27
ImBBCALL: 不是每週排班做一次的那種會議 05/20 23:28
foolfighter: 你才鬼扯,勞資會議是企業所有勞工,誰跟你分成大夜 05/20 23:28
foolfighter: 班勞工、小夜勞工 05/20 23:28
foolfighter: 你講這種蕭維都不會覺得丟臉喔? 05/20 23:28
acidrain: 借轉公民板,謝謝。 05/20 23:29
psl7634: 有事業場所 和事業單位 請你自己看清楚 05/20 23:29
acidrain: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5/20 23:29
psl7634: 我就講了最簡單的 你連回答都不敢回答 還要硬ㄠ 05/20 23:30
kimuralin: 幹 鬼節事 05/20 23:30
foolfighter: 是企業員工,不是該班表員工,你連閱讀都有障礙嘛? 05/20 23:30
Dalaia: 可以達成連上12天 這本身就是漏洞 05/20 23:30
rinatwo: 他這種算小的 我被資方嗆過 你不是在勞委會上班 05/20 23:30
psl7634: 你是大夜班有事想要這樣休 還要早中晚班同事過半答應? 05/20 23:30
rinatwo: 不要提勞基法 05/20 23:30
psl7634: 我就問你最簡單的阿 不要亂扯 05/20 23:30
foolfighter: 又要凹什麼啊? 早中晚班都是同一個企業場所 05/20 23:31
psl7634: 第三條最後一句去給我看清楚 05/20 23:32
foolfighter: 同一個企業場所員工,還分早中晚班三場會議勞方代表 05/20 23:32
foolfighter: ,講這種沒邏輯的屁話你不覺得丟臉嗎? 05/20 23:32
psl7634: 那拜託你去回一篇 給大家笑 05/20 23:32
psl7634: 你說都是同一單位 那我就問你 你調假還要你同事同意? 05/20 23:33
foolfighter: 早中晚班是不同時段,但是同一場所,你還要秀下限什 05/20 23:33
foolfighter: 麼啦? 05/20 23:33
psl7634: 大夜班要換假 干早中晚班屁事 不要笑掉人家大牙 05/20 23:34
psl7634: 靠 同一場所不同單位阿 05/20 23:34
foolfighter: 閱讀障礙又分不出場所跟班表差別還敢叫人去看清楚 05/20 23:34
davidbright: 7天鑽漏洞變成用一個星期當單位,有夠屌 05/20 23:34
psl7634: 不要一直拿法條硬扯啦 我問你的問題回答沒 05/20 23:34
psl7634: 拜託你去發一篇 讓大家來回答你 快點 馬上 05/20 23:34
foolfighter: 你就法盲啊30-1擺明跟你講要經過全體勞方半數同意, 05/20 23:35
foolfighter: 還可以在那凹 05/20 23:35
abc53: 推 05/20 23:35
CTHsieh: 臺灣真的只缺奴才。。。 05/20 23:36
rinatwo: 等等有人會說打手槍難道要過半? 05/20 23:36
headsobig: 勞基法就每個法條都給你一個經勞資同意不在此限,有寫 05/20 23:37
rickyhoney: 幹你娘那個天才過的法 05/20 23:37
headsobig: 進約裡簽的話怎麼算都是資方贏啊 xD 05/20 23:37
foolfighter: 你連最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沒有就不要秀下限了,工會同 05/20 23:37
foolfighter: 意跟勞資會議過3/4(等於全部資方代表加半數勞工代 05/20 23:38
foolfighter: 表同意)還在那邊自願就可以變形工時,不用問過其他 05/20 23:38
foolfighter: 勞工 05/20 23:38
psl7634: 好啦 你不發文齁 我替你發 請你下來回 05/20 23:38
foolfighter: 早班 午班 晚班勞工不是同一營業場所勞方?你鬧的笑 05/20 23:39
foolfighter: 話還不夠嗎? 05/20 23:39
psl7634: 同營業場所 不同單位 照編制的話 你等我發文 賣造 05/20 23:39
name0625: 在那說沒規定起算日的腦袋在想什麼?醫生說每六小時吃一 05/20 23:40
name0625: 次藥,你是會吃兩次撐十二小時喔? 05/20 23:40
Aliensoul: 休頭尾 好笑 要不一年放一次假好了 05/20 23:40
foolfighter: 還在那邊舉例什麼腦殘的排假問同事wwwww,今天問題 05/20 23:41
foolfighter: 不是個人排假,是該企業適不適用變形工時 05/20 23:41
psl7634: 又跳到適用與否囉 我那篇有打出來了阿 還要跳針 05/20 23:41
foolfighter: 法律已經跟你說的很清楚了,工會表決過半、會議勞方 05/20 23:42
foolfighter: 代表過半的企業才適用變形工時 05/20 23:42
foolfighter: 八卦版真是越來越多XX 05/20 23:43
OOQ: 連上12天這勞基法不修說得過去嗎? 05/20 23:45
simonshu: 純噓勞動局 05/20 23:46
ctimtaml: 連12天是怎樣 05/20 23:46
king32111: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慣老闆筆記中 05/20 23:47
mindy201: 那連12天又哪裡合理了啊,而且是大夜欸! 05/20 23:47
a1013707: 勞基法是不是該修法了?我們是勞工不是奴隸 05/20 23:48
hubert0719: ???大夜班要做的 許多許多啊 唉唉!!! 05/20 23:49
foolfighter: 你發的那篇就繼續在跳針啊 05/20 23:49
foolfighter: 繼續規避勞資會議代表3/4通過跟公會通過的但書,講 05/20 23:50
EricXD: 連上12天,你他媽怎不去吃屎幹 05/20 23:50
bboyallcome: 法律這樣解釋豪爽喔 05/20 23:50
foolfighter: 的好像個人同意,就可以採用變形工時 05/20 23:51
foolfighter: 法條就跟你說只有通過勞工過半同意的企業才可以適用 05/20 23:52
foolfighter: 變形工時,在那邊鬼扯勞資會議只限大夜班,連字都不 05/20 23:52
foolfighter: 會看 05/20 23:52
AChieh: 阿不是7天休一天 05/20 23:53
lin8851: 真的有一條是兩星期內休兩天就好啊..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05/20 23:53
lin8851: 勞基法第31-1條有寫 05/20 23:55
lin8851: 此條還註明不受七日休一日之限制 05/20 23:56
Tawara: 連上12天 臺灣人的吃苦耐勞 讚 05/20 23:56
mikazeray: 連上12天...阿不就一個月4個禮拜只休4天 這勞基法還不 05/20 23:57
mikazeray: 修法嗎? 05/20 23:57
BJ0912: 北七 05/20 23:57
sakala: 這啥小 連上12天?勞動局是資方打手 05/20 23:58
lin8851: 然後不要肖想勞資會議啦,裝飾用你也信.. 05/20 23:58
SilverFox: 垃圾法令 05/20 23:58
tisen: 超商適用2 4 8周變形工時,所以這回合資方勝利。 05/20 23:58
foolfighter: 30-1明文就寫了只有經過勞方集體協商同意(工會、勞 05/21 00:01
foolfighter: 資會議)的企業可以繞過36條,看不懂字還在那邊跳為 05/21 00:01
foolfighter: 什麼工讀生不能私自同意,要同事投票才可以變形工時 05/21 00:01
tisen: 勞基法雖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但 05/21 00:02
tisen: 並未規定該1日休息必須固定於星期幾,故勞資雙方可協商排定 05/21 00:02
tisen: 例假日,經勞工同意後可於週期內更動,但仍不能使勞工連續 05/21 00:02
tisen: 工作超過12日,超過法定工時(現行為每2週84小時)部分仍應 05/21 00:02
tisen: 發給延長工時工資。 05/21 00:03
psl7634: foolfighter 我開一篇給你了 去回 05/21 00:03
iecdalu: 鬼島勞基法好棒 05/21 00:03
tisen: 依勞基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適用勞動基準法之 05/21 00:04
tisen: 事業單位應舉辦勞資會議,其分支機構人數在30人以上者,亦 05/21 00:04
tisen: 應分別舉辦之。 一、 勞資雙方同數代表,舉行定期會議。 二 05/21 00:04
tisen: 、 勞方及資方代表各為2人至15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100人以 05/21 00:04
tisen: 上者,各不得少於5人。事業單位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 05/21 00:04
tisen: 為勞資會議當然委員。 三、 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 05/21 00:04
tisen: 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 05/21 00:04
tisen: 改派時,亦同。 四、 勞資會議代表之任期為4年,代表連選得 05/21 00:04
tisen: 連任。 05/21 00:04
tisen: 這樣你覺得資方會輸嗎? 05/21 00:04
bennybny: 這樣還是合法喔,勞基法該改了吧 05/21 00:05
foolfighter: 勞動部指所有服務業適用,但是前提要工會跟勞資會議 05/21 00:05
foolfighter: 同意 05/21 00:05
Diaw01: 我連續上班十三天跟十七天過,真的精神異常了 05/21 00:05
yesonline: 北市勞動局表示,經查後統一超商並無違規情形 05/21 00:06
psl7634: 不要再回這篇了啦 我都開專篇給你了 05/21 00:06
foolfighter: http://i.imgur.com/ak3LPYe.jpg 05/21 00:06
foolfighter: 下面三個要件缺一不可 05/21 00:06
lin8851: 法定工時不是改成每週40小時,變形工時不得超過48了嗎 05/21 00:06
psl7634: foolfighter 我發現你的盲點了 05/21 00:07
psl7634: lin 最多48 05/21 00:07
tisen: 參考 便利商店業常見勞動法令案例彙編a 05/21 00:07
psl7634: foolfighter 他的決議應該是影響多數人的班表或工時吧 05/21 00:07
psl7634: 如果今天要調動的是大夜班 人員1個 當然是本人同意或拒絕 05/21 00:08
psl7634: 快點啦 快點回我那篇 硬是要回這篇 05/21 00:08
psl7634: 可惜今天是周末 要打你臉只能等周一 05/21 00:09
VVax: 05/21 00:09
suifong: 中華民國萬萬稅,對勞工的保障就這樣? 05/21 00:11
alains: 幹!連續上12天以上才違法,資動部真不是浪得虛名! 05/21 00:11
Absioute: 老木勒 連上12天夜班是怎樣 生產線輪班也沒那麼操 05/21 00:16
aa708: 連續上12天?我有沒有看錯?幹 05/21 00:22
hata506: 有沒有勞動局都不站在勞工立場的八卦 05/21 00:23
psl7634: 大家阿 法條看清楚在罵 唉 05/21 00:23
ponialieo: 狂 05/21 00:25
seasonyu: 法條這麼爛 就要改啊 05/21 00:26
JJonly: 連續上12天太沒人性了吧,哪有這樣解釋法令的 05/21 00:27
vivian5171: 連上12天 05/21 00:29
joinwu: 有啥稀奇林北工作都是排休(隔週) 每個月紅字幾天休幾天, 05/21 00:31
joinwu: 但是總是會遇到月底沒假,月初沒假連續上班超過14天的窘境 05/21 00:31
joinwu: 。 05/21 00:31
m1224cool: 連續上班12天 妳祖宗十八代不得安寧 05/21 00:34
jimmy508: 這種法條不改嗎,12天,幹 05/21 00:34
HuaLan: 這什麼惡法... 應該說 根本就是訂出模糊空間給人家解釋 05/21 00:35
girlkissme: 連12 原來如此 05/21 00:36
HuaLan: 他媽的中華民國政府就是這麼愛搞模糊仗就對了 05/21 00:36
flourella: 高調 05/21 00:36
speciallll: 白癡 05/21 00:37
tlsg2: 原來可以連上12天.. 哪個公務員來上一下阿 05/21 00:43
asmiocv: 這是有保障三小勞工權益 05/21 00:48
hiro1221: 對不起,我是臥底 05/21 00:55
rabbit0531: 連上12天??? 05/21 01:02
ensueno: 12天到底是三小 05/21 01:08
kazeki: 連上12天 我都驚呆了 05/21 01:09
tisen: 30之1條規定可以啊,你們沒看法條? 05/21 01:15
AbbeyJien: 什麼狗屁勞工局啊 05/21 01:21
uligo: 連上12天合法 這是資基法 05/21 01:22
foolfighter: 「30-1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雇主經工會同意,如 05/21 01:27
foolfighter: 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其工作時間得 05/21 01:27
foolfighter: 依下列原則變更:」 05/21 01:27
foolfighter: 1.必須要是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 05/21 01:28
foolfighter: 2.指定的行業必須要經過工會跟勞資會議通過才可適用3 05/21 01:28
foolfighter: 0-1 05/21 01:28
foolfighter: 沒有服務業都可以適用這種事情 05/21 01:29
sunnyyoung: 要整去整企業啊,去整店長有個屁用 05/21 01:30
ogcman: 別再大驚小怪了 中南部傳產 連上12天很正常 05/21 01:35
comicboy37: 靠腰可以連上12這法律有三小路用 05/21 01:42
coolpixs: 去你的勞動部 05/21 01:44
beryll: 連上12天合法 這是資基法 05/21 01:55
yangnana: 這樣硬凹也行?鬼島無誤。 05/21 01:58
yayarice: 怎麼不是700天休100天 中間可以連上600天? 05/21 02:10
sunblues: 台灣就一堆剝削勞工的惡法,難道被稱鬼島 05/21 02:15
tisen: 因為你還沒看勞基法啊,有規定可以像你說的這樣上班嗎? 05/21 02:15
t0kyohot: 所以說法律變成文字遊戲,法律就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5/21 02:29
moccabranco: 連上12天你上看看阿 05/21 02:54
dogreen: 查無不法。可恥。 05/21 03:20
chenyenwen: 幹拎娘資動部、幹拎娘中滑冥國 05/21 03:23
hostage911: 不能強制限制24小時營業店家的數量 台灣人力資源堪慮 05/21 04:33
selfhu: 資動部 05/21 05:10
bill6613: 支持,狂 05/21 05:41
marlboroshue: 幹...三小勞基法 05/21 05:52
hostage911: 這有點擴張解釋 05/21 06:03
wutumi: 30-1的重點是“工會”,但是並沒有說“工會成員”。只要“ 05/21 06:05
wutumi: 曾經存在過的工會曾經同意過”就可以繞過了。 05/21 06:05
hk416: 推!!!! 台灣勞工局都洗洗睡吧 05/21 06:08
Jkuo17: 法律漏洞盡量鑽,爛資方 05/21 06:24
firefight: 看到勞基法這種偏袒資方的解釋,台灣人還是繼續當奴隸 05/21 06:26
zxcvbmss: 可憐 如果加盟又是個百萬讓財團吞走 05/21 06:26
newstyle: 結果還是凹警察來幫你顧店~資方根本沒損失 05/21 06:45
GaryXie: 幹你娘爛法律 05/21 06:47
Darvish11: 真的,原來每7天休一天,可以這樣解釋,大家都誤會了, 05/21 07:00
Darvish11: 連慣老闆都不知道,看來接下來要上超過7天是常態囉 05/21 07:00
drcula: 慣老闆表示:所以一個月只給休2天就好 05/21 07:04
NightGod: 垃圾勞委會 05/21 07:21
oeibei: 慣老闆:爽了以後都這樣搞 05/21 07:43
BabySatan: 照北市勞動局的解釋,那當初立法時直接說每週休就好了 05/21 07:50
BabySatan: 為啥要說七日休一日? 05/21 07:51
windfox6705: 噓勞動局 05/21 07:52
wern05: 哪個白痴狗官自以為自己是yoyodiy可以這樣繞過法條啦? 05/21 07:58
Shadouie: 抓到勞基法漏洞 勇者給推 05/21 08:19
bhis: 他應該上13天的 05/21 08:22
bhis: 不過也成功讓人民知道這法律叫資基法 05/21 08:23
Tamama56: 支持修改勞基法 05/21 08:27
ElleYang: 這條法2年前公司人資就解釋過了,要就怪勞基法用不著怪 05/21 08:28
ElleYang: 公司。從源頭改起 05/21 08:28
ElleYang: 臥底丶離開可以,但後面処理的手段很不負責 05/21 08:29
pian0214: 連上12天,慣老闆們開心 05/21 08:43
bizozi968: 翻船了 QQ 05/21 09:27
Herojojo: 連上12天你好意思出來解釋 05/21 09:37
headsobig: 老闆們都嘛早就知道了,工作沒那麼緊的地方員工也不是 05/21 10:04
headsobig: 太反對 05/21 10:04
CKBILLY: 你他媽的鬼島勞工局,根本就是資方打手 05/21 10:08
lovewsc: 這是什麼鬼法 05/21 10:11
yoshiki0502: 連上12天沒違法喔 偉哉勞動局 05/21 10:29
diskdie7045: cdpro2? 05/21 10:30
aa0000000000: XD 05/21 10:33
dsasdfg: 勞動部官員是出生時 婦產科醫師請假吧 05/21 10:53
brownbear: 這鳥法令誰定的啊幹 05/21 10:55
brownbear: 邏輯不通啊 05/21 10:56
chicchockk: 幾年前新北勞工局也是跟我這樣說的 05/21 10:58
chicchockk: 倒是這個勞工黨主席對勞基法不熟有點.., 05/21 10:59
FannWang: 媽的,就這樣解釋過去了? 05/21 11:07
dacapo: 喬出來就不太可取了... 05/21 11:27
mildred19: ... 05/21 11:36
ImBBCALL: 那個黨感覺就是自爽的而已 05/21 11:36
ImBBCALL: Fb還沒朋友。超QQ 05/21 11:36
DolphinCP: 連上12天沒違法,鬼島不是喊假的ㄏㄏ 05/21 11:49
ahlolha: 以後這條 也可以硬掰成連上24天再休4天合法了 05/21 12:07
killerken: 幹您娘勞動局 05/21 12:15
truechk: 最後資動部那三小解釋 垃圾部門快裁一裁 05/21 12:44
joy31108: 連上12天要勞工累死嗎!! 05/21 13:07
kevin791112: GOOD JOB 05/21 13:31
lyc456: 組席 沒把漏洞研究好XD 加油 05/21 13:55
godchildtw: 無良奸商慣老闆資方會聯手封殺你 05/21 15:39
godchildtw: 狗官民代跟本是勾結奸商資方代表 05/21 15:40
otaku5566: 7休1的精神是最多連續工作6天,這種12天解釋法只能說 05/21 15:45
otaku5566: 不愧是鬼島 05/21 15: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onmybed5566 (61.230.72.53), 05/21/2016 18:05:08
wind0710: 法規都寫每7天休一天了,資動部的休假方式要不要比照啦! 05/21 18:54
wind0710: 有時真懷疑資動部的人是不是有收到什麼好處!! 05/21 18:57
shinobunodok: 抱歉 我們有個很潮的變形工時 真想讓寫出這麼智障法 05/21 19:03
shinobunodok: 條的連上1X天看看 05/21 19:03
babylovetw: 推!肯放下身段去調查的,要支持這種黨呀 05/21 19:08
juliai: 鬼島無雙.... 05/21 19:28
chinaeatshit: 支持中國勞動黨 是還好嗎 要不要順便支持中國統一促 05/21 20:07
chinaeatshit: 進黨 05/21 20:07
yenz11: 當兵留守都還有四天可以放了 資基法廢掉算了 05/21 22:37
yenz11: 勞動部可以抓幾個官員來輪看看12天超商大夜嗎 05/21 22:39
dioib: 雖然是左統 但人家至少對勞工有貢獻 05/22 00:38
csss22221041: 最好是啦,小七一堆加盟單位,說不定遇到這種事情應 05/22 01:37
csss22221041: 變流程標準不一。 05/22 01:37
csss22221041: 說臥底,根本是為了兼職籌募籌募黨部資金吧? 05/22 01:39
pptbleu: 厲害 原來法令可以自己解釋 原來連上12天班都不會違法 05/22 10:33
IBIZA: 北市勞動局真的這樣講? 那就有趣了....... 05/22 10:41
tisen: 一堆無視30-1條的在罵,等著這禮拜給勞動局打臉XD 05/22 12:03
f124: 法規寫了每七天休一天 政府還能這樣凹 那要法律幹麻 05/22 14:19
tisen: 馬上就有一個你看看 05/22 19:20
NaouZ: 每七日應有一日作為例假, 這是法規訂定的, 但能不能連續上 05/22 19:42
NaouZ: 班超過七日是用解釋令去解釋的, 所以, 連續上班十二日在法 05/22 19:43
NaouZ: 規看來是沒太大問題, 畢竟用雙週來看, 第一週第一天與第二 05/22 19:44
NaouZ: 週第七日只要休假就無違法問題, 畢竟當初又不是訂定連續推 05/22 19:45
NaouZ: 移日, 請立委諸公去修法吧. 05/22 19:45
zorozoro: 12天大夜 聽完解釋每個店長都高潮了 05/23 12:23
elmo0155: 難怪現在一堆人動不動就過勞死 05/23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