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lar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補充一下:膳食費經再與會計確認前項說明有誤,膳食費公司都有依法納納勞健保,所以經勞保局、勞工局勞檢、地檢署調查後,確認此部份未違法。李小姐部份是第一個月作業有疏失,經發現後補正,所有勞保勞退皆有補足,檢查官認定其並無任何權益受損。 另公司就是確有提供電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匯流新聞網針對李O瑾小姐的網路不實指控之回應 我是匯流新聞網的負責人。對於匯流新聞網前員工「李O瑾」小姐(既然你不斷提到我的 名字,我也應該可以提你的名字吧),不斷於網路上對本公司提出不實指控,本人在此針 對所有事情提出說明,供網路鄉民公評。 我本來不想跳出來講這些事,全交於司法處理。但由於司法無法還公司清白,為了公司聲 譽與其他認真工作之同仁,必須加以澄清。本人並無PTT帳號,此帳號為借用,為證明非 網軍,相關內容將同步刊登於匯流新聞網 www.cnews.com.tw ,以昭公信。 先提到「匯流新聞網」這家公司,此公司為本人全額出資的「自媒體」,由於本人工作背 景關係,有感於台灣民眾對於「數位匯流」相關知識認知不夠,基於使命感而成立了「匯 流新聞網」,最初目的在於將國內外相關的重要通訊傳播、數位匯流、網路科技等最新知 識,可以介紹給台灣讀者,並推廣數位匯流。 由於一開始的訴求走的是小眾、專業路線,「稿量」、「流量」等向來非本網站的方向, 能否提供「有幫助的數位匯流相關資訊」,才是我的重點。而直到本網在「數位匯流」領 域內有了知名度與影響力,才開始逐漸增加其他方向的報導。 由於本人在傳統媒體服務過八年,深知媒體困境,一直不想做「大眾媒體」,「不走即時 新聞」,從創立之初,就跟所有員工強調「不抄新聞」作為最重要的原則。當然,我們必 須要整理國內外最新資訊進行報導,「新聞編輯」還是有其必要性,但公司從成立至今, 我都要求公司必須堅守新聞倫理原則;既然公司都不要求大量的稿量,記者又何須抄稿? 一、李O瑾小姐指控公司新聞都是「抄來的」 回到李O瑾小姐的指控。李O瑾小姐常以本公司申請過的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劃」回函 來證明本公司「抄新聞」,此點也的確被承辦檢察官接受。對於「創業天使計劃」,當初 公司初成立時,新創圈的朋友聽到了我的構想,認為很符合該計畫的補助,因此建議我去 申請補助。 當然任何新創公司創業之初,都從「想法」出發。由於成立之初缺乏資金,當時的確人力 配置不足。國發基金評審以「當時只有兩位記者,平台累積的新聞深度與廣度不足……特 色與差異化不明顯」(請參考李O瑾的PO文)(這不是廢話,我如果一開始就有幾億找了 很多記者做得很好還要去跟你申請要個一兩百萬?),否決了該補助。問題是創業之初在 缺乏資金的時候,誰能一次有大量的人力做到理想? 在創業天使計畫評審的「羞辱下」,雖未獲得創業天使計畫補助,本人仍努力的支撐匯流 新聞網繼續走下去,並往自己堅持的目標邁進。匯流新聞網即便沒獲得創業天使計畫奧援 ,快三年來目前仍發展為一個近20人,含內勤、外勤、影音、行政的新聞團隊,仍然存活 著;但大家或許也可以去查查看,這幾年拿到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畫補助的「新創公司」 ,到底有幾家成功、倒了多少家? 由於匯流新聞網從成立之初就堅持不抄新聞,因此所有撰稿記者都「掛本名發稿」,以示 為自己寫的內容負責。檢察官不清楚媒體經營策略與方向,一時不查誤信了李O瑾之說詞 ,我們感到遺憾,但也不會同意李O瑾小姐指控知匯流網為「法院認證之抄新聞網站」; 我們仍不會改變我們的報導初衷。 若有「抄新聞」,相信也是李O瑾小姐的個人行為。公司將重新檢視李O瑾小姐所發的稿 件,若發現有「抄襲事實」,將依法提出告訴並求償。 2、 李O瑾小姐指控我「試用期滿了後,未給她調薪」,說我很小氣, 李小姐來應徵時,表示前一份工作「自由時報」有編輯經驗,因此要求33000元薪資,高 於本公司內勤編輯28000元待遇,本人相信其經驗後同意了。滿3個月後,李小姐來找我, 說我面試時有答應試用期三個月過後加薪到35000。 由於我並非李O瑾的直屬主管,不清楚其工作表現,經我詢問李O瑾小姐之主管與同事, 公司內部一致表示該員表現奇差,公司基本要求都無法達標;行政主管也表示該員出勤記 錄奇差,常遲到,工作態度差,希望我不要給她調薪,以免對其他員工不公。 事實上試用期調薪本來就是「通過考核」才調整。我當面向李O瑾小姐表示,我願意再給 她一個月時間改進,若她的主管同事表示有改善,我就會幫其調薪至35000。(據了解李 O瑾小姐有將與本人對話私下錄音,若有請拿出以昭公信) 李O瑾事後「主動提出辭呈」,基於尊重其意願,公司同意了其辭職,我本意是希望她改 善,但她不願意改善,又主動辭職,難道我要勉強她留下,還又變成了公司虧待她一人? 我本人經營三家以上公司,正職員工超過40人,我不需要為了區區2000元硬坳她。事實上 跟她同期進本公司的同仁,大學畢業沒多久,目前薪資都快接近40000,工資高於業界行 情;目前匯流新聞網其他資深記者薪資也都在4萬至6萬以上;若有很努力認真者,公司即 便經營辛苦,也是不吝於給予高薪獎勵的。 二、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勞保高薪低報,違反勞基法 事實上,由於匯流新聞網沒有營收,沒有多餘的財務人力,我請另一間公司的會計兼管出 勤與薪資發放。由於我經營的多家公司相關薪資發放,都交由各公司會計全權處理,直到 被李O瑾小姐告了「詐欺得利」等案,才跟會計了解發生了什麼事。 公司同意李O瑾小姐薪資33000是實領,李O瑾小姐扣掉勞健保自付額並未少領,但會計 做帳時,有1800元是屬於膳食費,實際投保薪資為31200元,從法令面來講並未違法,此 案也獲得了勞工局勞檢過後並未處罰,以及檢察官對本人不起訴處分,證實本人並無詐欺 得利,以及勞保高薪低報之事。 三、李O瑾小姐指控本公司環境髒亂 本公司創業之初,由於缺乏資金,但仍在台北市精華地段,信義區市府捷運站旁租了一間 30坪左右的辦公室,租金46000元,同時提供了完整的網路、電信、全新辦公室桌椅、會 議室與休息空間。由於成立初期僅六人在該辦公室上班,公司希望同事主動維持好公司環 境。 由於本人並不在該間辦公室上班,但也花費不少提供了不輸於其他小公司的良好空間設備 給員工上班;員工使用辦公室後,沒有良好衛生習慣,自己不主動維持好環境整潔,將環 境弄髒亂後,卻反過頭來指控公司環境不佳?由此可知老闆多難為! 基於李O瑾小姐給本人的教訓,匯流新聞網已於去年10月搬遷至信義區百坪新址。 https://i.imgur.com/3g73urK.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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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家仍有疑問,歡迎隨時至公司參觀指教!! 四、李0瑾指控公司不配發電腦,老闆小氣 由於新公司成立之初,員工不確定是否會待滿過試用期,且不少求職者上了幾天班就走人 。再加上記者屬性特殊,不少媒體外勤記者都自備筆記型電腦,因此公司在面試時,都跟 員工說試用期希望電腦自備,若過了試用期,願意留在公司發展,公司就會配備電腦。 目前公司內部通過試用期的員工,若提出申請,都由公司配備桌上型或筆記型電腦,並無 李O瑾所說公司不提供電腦情事。但李O瑾只待了三個月多幾天,因此照公司規定不配備 電腦,並非公司小氣。 五、李O瑾指控公司不發加班費 匯流新聞網在創立時,由於我深知媒體記者的辛苦,再加上本公司不走即時路線,不需充 稿量,因此都跟同仁講,準時上下班即可,若有特殊情形需要加班,須事前提出,公司會 給付加班費。 本公司所有同仁都遵循此規則,若有提前申請加班經核准者,公司從來不曾不發過加班費 。李O瑾小姐在職期間從未申請過一次加班。 李O瑾小姐離職後向勞工局申請兩次勞檢,第一次勞工局來並未查出問題,第二次李O瑾 以一張「晚下班幾分鐘的打卡」,重新申請,指控本公司未核發此幾分鐘加班費,但該筆 打卡加班李O瑾並未依照公司規定事前提出申請。 台北市勞工局來本公司勞檢時表示,由於本公司未訂定書面簽署之「員工守則」,「雖有 事前口頭表示但口說無憑」,無法證明是否有同意李員加班與否;但勞工局可能也知道本 公司遇到了「奧員工」,為了不想因並未發生的加班事實而處罰公司,建議我們支付70元 加班費給她,勞工局會依此認定結案。這就是李O瑾獲得了本公司「補發」的70元加班費 由來。 在被李O瑾兩次申請勞檢後,我本人也發現小公司的確有些規範做的不週全,因此花了一 筆錢請律師擬定了「勞動契約」,所有員工都得簽署,並將小公司不熟悉勞基法的漏洞補 齊,這也算是李O瑾事件給的教訓。 結語: 整體來說,李O瑾事件是因為其試用期過後要求調薪2000元,被公司所拒絕,要求再改善 一個月後不滿所導致。李O瑾小姐為了2000元,於台北市勞工局告了公司二次勞檢,並告 我刑事案件,並於多個網路平台詆毀本人與本公司名譽,由於內容多屬不實,本公司為捍 衛名譽以及同仁之聲譽,才向地檢署具狀告其公然毀謗。 當老闆開公司實在不易,面對政府法規的不斷改變,以及少數無良員工的惡整,再加上大 環境的整體經營不善,我也必須要說,匯流新聞網這家公司到現在都還是經營得很辛苦, 由於不強調流量,幾乎沒有廣告收益;但我很自豪地說,該給員工的薪水、福利、待遇, 我一毛都沒少發過,也沒拖欠過員工一天的薪資。 雖然我不確定公司能支撐多久,會不會因為李O瑾小姐的不斷網路抹黑事件,而影響公司 經營,但只要能經營下去的一天,該給員工的就不會少給。 目前匯流新聞網也逐漸走出自己的道路,獲得國內幾乎所有平台新聞聯播,多篇報導常榮 獲雅虎首頁篩選,以及常有文章獲得雅虎新聞排名閱讀量名列前茅;也在澳門的「台灣新 媒體學術研討會」中,被研究新媒體學者主動提及,成為台灣代表性的新媒體之一。 https://i.imgur.com/cNqcLec.jpg
我們在極為有限的資源下努力求生,不敢說做到很好,但即便經歷了李O瑾事件,但公司 所有同事仍會秉持著提供好內容,走小而精媒體的原則繼續努力撐下去。質疑本公司的網 民,歡迎隨時上來匯流新聞網 CNEWS.com.tw 給我們指教,看看是否本網站真如李O瑾 小姐說的內容這麼不堪。 另以上內容本人負完全法律責任,公司告李O瑾小姐毀謗雖然失敗(李O瑾小姐告我三次 ,兩次勞工局勞檢、一次法院,三次也都未告成),若上述內容李O瑾小姐覺得有一點不 實,歡迎隨時提告,讓法院來再次驗證,看誰是「奧老闆」,或是「奧員工」。 以上內容將同步刊登於「匯流新聞網官網」與FB 此文為本帳號使用者所發 聲明由負責人所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2.1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27523523.A.3B3.html
Hanbor: 要受僱者自備工具還有理由...貴司網管人員呢? 05/29 00:12
Hanbor: 資本跟資訊不對稱的情況還告輸勞工就大概知道過程了吧 05/29 00:13
你要不要好好查一下不起訴書 法律講理 並非你個人主觀推測
book2381: 我開始相信這篇了,加油 05/29 00:14
chanicen: 精彩,拉板凳先 05/29 00:15
fanix21: 推樓上,不過回文者想極力洗回公司評價只能給噓,理由同 05/29 00:15
fanix21: 樓上 05/29 00:15
fanix21: 我是指1f 05/29 00:16
funccore: 這樣還叫環境不好 我也是醉了 05/29 00:16
Hanbor: 不覺得會有勞工為了兩千塊的薪資報酬花上那麼大的力氣去跟 05/29 00:16
Hanbor: 擁有資源的資方媒體爭議 05/29 00:16
lpllpllpl: 這篇利害在什麼地方 如果還有人看不懂就好笑了 XDDDDD 05/29 00:16
Pharmarette: 跟員工借帳號?辛苦了 05/29 00:17
Hanbor: 照片是搬遷過的地方吧? 只針對當事人當時敘述的事實好像 05/29 00:17
Hanbor: 沒有落差 05/29 00:17
perching0120: 才不點網址衝點閱率咧~ 05/29 00:18
告知會貼上去以示負責 跟衝點擊率的關聯是?
Hanbor: 還在的員工不錯啊 有人當出頭鳥增加受僱勞工的福利 勞勞相 05/29 00:19
Hanbor: 殘? 05/29 00:19
MeeToo: 看來指控者當下的描述都是正確的 公司後來也的確有改善 05/29 00:19
MeeToo: 至於你自豪的事....XD 你確定伙食費不用投保? 05/29 00:20
Chakrit: 推 呵呵 李小姐臉腫囉 快去告 05/29 00:20
doomtwtw: 果然是媒體 05/29 00:20
edcs: 越來越精采 05/29 00:20
MeeToo: 對了 你列了兩個第二點的樣子 一個數字2 一個中文二 05/29 00:21
chouvincent: 台女 05/29 00:21
lpllpllpl: 伙食費 內文不是有送勞工局審核? 還是勞工局瀆職沒罰? 05/29 00:22
勞工局瀆職是非常嚴重的指控 歡迎去監察院檢舉
xd630606: 會爆 05/29 00:23
cityhunter04: 寫得很好的公關文,但事實如何真的只有當事者知道了 05/29 00:23
a03520: 老闆論述合情合理給推,只有一個問題想問,老闆文章裡說 05/29 00:24
a03520: 不衝稿數,可是您的員工又說每天要交五篇稿,不然會增加 05/29 00:24
a03520: 同事負擔,到底誰的版本正確 05/29 00:24
Hanbor: 純粹覺得勞工要自備電腦跟軟體 還理所當然覺得扯 05/29 00:25
若面試時知會 面試者也同意 離職後又拿出來說嘴 那是誰的問題?
lpllpllpl: 基本稿數跟衝稿數 還是有分別吧? 要不然大家每天都交一 05/29 00:25
lpllpllpl: 篇這樣 這也不合理吧 05/29 00:25
Hanbor: 下次當兵跟當警察要先自備槍枝了 難怪民間一堆預備軍 05/29 00:26
nocesst: 配發電腦這點,如果面試時就有說試用期要自備,試用期過 05/29 00:27
nocesst: 再配發的話,沒什麼問題吧? 05/29 00:27
Hanbor: 對了 支持原po在提告 吃人不吐骨頭是什麼形容詞... 05/29 00:27
MeeToo: 控訴者有說她自己的伙食費投保有補 所以不罰 但是這老闆 05/29 00:27
MeeToo: 自爆大家都沒投保 不是針對投訴者而已 05/29 00:27
Hanbor: 大家都OO 只有你提告 這種說法 在勞資爭議很多老闆都講過 05/29 00:28
Hanbor: 簡單說就是遇到一個懂法的不好欺負就森氣氣了... 05/29 00:29
funccore: 我認識的記者多的是自己帶電腦的 公配的反而不適應 05/29 00:29
Hanbor: 公配的很爛 變相要勞工自備啊XD 05/29 00:30
MeeToo: 然後自備工具部分 除非員工自己安裝商業版 不然像office家 05/29 00:30
MeeToo: 用版在商業環境使用都是侵權 抓到最高罰上千萬的樣子 05/29 00:30
funccore: 而且事主自己也不是第一次從事媒體業了 面試前沒詢問嗎 05/29 00:30
funccore: ? 05/29 00:30
Hanbor: 光是軟體授權就掛了啦...身為媒體不懂法令還要勞工指教 05/29 00:31
lazarus1121: 自備工具在隔壁板大概會被噓到x3 05/29 00:31
MacPerson: 快要真相大白了...... 05/29 00:31
t64141: "必需"自備電腦的部分的確不好,這顆雷滿大的,繼續拉板 05/29 00:32
t64141: 凳觀望 05/29 00:32
Hanbor: 擺明了看你們勞工沒有啊 不求合法合理 只流於 習俗形式 05/29 00:32
sp7763: 公司負責人在商業登記中有公開,但你無權公布李小姐的本 05/29 00:33
Hanbor: 大家都這樣 所以ooo 那哪有什麼新媒體可言...QQ 05/29 00:33
sp7763: 名,有違法個資法的嫌疑 05/29 00:33
MacPerson: 晚下班幾分鐘,申請加班? 這也行 我早成大富翁! 05/29 00:33
Hanbor: 不過留任勞工賺到了一半就是 至少有新辦公室了? 05/29 00:33
sp7763: 此外,勞健保應該依經常性薪資投保,不可用補助規避,這 05/29 00:34
sp7763: 件事沒有合法 05/29 00:34
lazarus1121: 然後考評也沒有能參考的kpi,直屬長官說了算 05/29 00:34
louis10452: 我以前工作也自帶電腦啊,之後公司就配電腦給我了 05/29 00:35
funccore: 自己玩十分鐘下班沒報加班 不知道該說是懂法還找麻煩了 05/29 00:35
MacPerson: Kpi是狗屎好嗎?相信kpi的是剛出社會的嗎? 05/29 00:36
lazarus1121: 比起主觀的工作態度,我寧可信kpi,科科 05/29 00:37
a72737363: 太長失敗。就法院認證了 05/29 00:38
funccore: 為了申請幾十塊的加班費 去投訴勞工局 我也覺得事主很 05/29 00:38
funccore: 有毅力 佩服 05/29 00:38
louis10452: kpi每個公司用法 執行方式不同。 不要亂開圖砲 05/29 00:39
Hanbor: 看怎麼定義kpi...訂到永遠都很差也可以... 05/29 00:39
Hanbor: 十分鐘加班那個純粹是找洞告吧 雙方不起訴就玩成這樣 05/29 00:40
a03520: kpi 是狗屎+1,加薪與否本來就不是公平的 05/29 00:40
diaogaro: 看來事主也只是針對自己有利的陳述而已 05/29 00:42
Hanbor: 雖然不認識事主 也真的有可能是很差的受僱者 但玩成這樣 05/29 00:42
Hanbor: 客觀來看 兩邊資源跟資訊不對等 現在弄成跟九大派圍攻一樣 05/29 00:43
Hanbor: 也不會改變貴司原本違法或她具體陳述的事實啊... 05/29 00:44
是啊真的不對等 默不吭聲的 被批評得跟屎一樣 斷章取義自取其辱的在本版變好勇敢有勇氣
Hanbor: 玩到最後也不用講理了 拼銀彈 有錢找律師慢慢完的贏 05/29 00:49
t64141: 題外話,稍微掃了一下你們家文章,品質還不錯 05/29 00:51
謝謝鼓勵
rorobus: 請各位鄉民真的要了解真相,我老闆個性就是這麼坦蕩蕩, 05/29 00:52
rorobus: 要不是這回李小姐過頭了,我們也不會想要出來說話,對錯 05/29 00:52
rorobus: 要分,在社會生存基本道理要有 05/29 00:52
panhoho: ptt帳號不得出借或共用 05/29 00:52
labiron: 講一堆有的沒的 就是被法院認證了還想怎樣 05/29 00:52
diaogaro: 不起訴叫法院認證 那事主不同樣也被認證XDDDDD 05/29 00:54
labiron: 而且公布勞工個資很爽齁 身為公司負責人竟然還怕被指控 05/29 00:57
diaogaro: 還有勞工局跟勞保局認證XDDDDD 05/29 00:57
diaogaro: 公司負責人要具名 寫報導也具名啊 呵呵 05/29 00:58
groupie: 公司因為李小姐而工作環境變好,不錯啊 05/29 00:58
Hanbor: 不過我是覺得齁 學媒體的手段都不會太好看 例如分身偷推文 05/29 00:59
Hanbor: 先學會帶風向根本是lv.1...XD 05/29 00:59
證據?
MeeToo: 建議老闆還是把幾個邏輯差只會拍馬屁的員工約談吧 身為訊 05/29 00:59
MeeToo: 息提供產業 邏輯差又愛加入個人觀點 要怎麼客觀提供正確訊 05/29 00:59
MeeToo: 息? 05/29 00:59
labiron: 寫報導具名跟勞資糾紛不同好嗎 不要只會轉移話題 05/29 01:00
Hanbor: 我覺得留任員工真的要感謝事主替他們增加福利跟法律保障 05/29 01:00
Hanbor: 不然老闆那麼辛苦那麼忙 哪想的到幫你們換辦公室跟簽契約? 05/29 01:01
diaogaro: 急著噓的人現在又在暗指人家開分身囉 呵呵 05/29 01:01
MeeToo: https://i.imgur.com/i9Ch3sK.jpg 貴公司有人叫編輯部? 05/29 01:01
labiron: 看來李小姐指控拿媒體資源替自家說話 的確值得參考 05/29 01:01
rorobus: 真的也不想解釋什麼法院認證,下一個聳動標題唬人,簡單 05/29 01:03
rorobus: 說如果真的法院認證不好,幹嘛還是很多來應徵的人 05/29 01:03
humor12314: 只看到一直沒重點反覆噓 然後又暗指人家開分身 真有 05/29 01:05
humor12314: 證據直接去跟版務檢舉不就好了 05/29 01:05
humor12314: 乾脆說在下面推噓文的都分身算了 05/29 01:06
humor12314: 被指控的要提出證據 沒被指控的 隨便說公司環境髒亂大 05/29 01:09
humor12314: 家就信了 蒸蚌 05/29 01:09
Hanbor: 看IP囉~還有請看使用者條款 洩洩~ 05/29 01:09
_出來了嗎?
BIGBBB: 啊剛那個貴公司說咬我啊笨蛋的同仁呢? 05/29 01:10
planetQ: 自備電腦雖然不太ok,但這點應該是進去前就知道的吧 05/29 01:14
告知囉
BIGBBB: 中二的員工先管一管啦學人當老闆 05/29 01:16
誰中二啊你中二
skyyo: sun辛苦了 原來貴公司的薪資如此的高 還要戰鬥到1點XDDDDD 05/29 01:21
水桶王也很認真啊 從晚上噓我噓到現在
humor12314: 某B好兇哦 不知道怎麼護航就快貼標籤 05/29 01:22
GRIPIT: 我覺得可以,我站老闆這邊欸嘿 05/29 01:24
GRIPIT: 另外不懂噓的人為何可以持續高潮這麼久 05/29 01:25
我跟你有一樣的疑問
rorobus: 自備電腦?也是都有配筆電給員工使用啊,而且還是買新的 05/29 01:25
rorobus: ,是不是可以請以上有疑慮的鄉民都來本公司參觀了解一下 05/29 01:25
rorobus: ,一個個要回答很累,最後還是要說,請李小姐不要散播不 05/29 01:25
rorobus: 實謠言,真的睏了要來睡了 05/29 01:25
owLyc: 推 資方肯出來回答! 真相越辯越明(?) 05/29 01:27
也要有人願意認真看前後文 而不是一昧地狂噓
catchy: 在這說挺資方好像會被圍剿? 05/29 01:29
weiyumystery: 一邊是台灣資方 一邊是台女 實在很難決定支持哪邊 05/29 01:30
catchy: 台女又挺不太下去 05/29 01:31
別這樣 就事論事
Hanbor: 員工不要跳針啦...你們老闆自己說三個月才會配電腦 05/29 01:34
Hanbor: 邏輯怎麼跟某個考不律師選不上議員的很像喜歡辦辨論跟講座 05/29 01:36
Hanbor: 拉贊助 不來算你輸? 根據你們大老闆的文要不要看清楚點? 05/29 01:38
Hanbor: 沒有挺不挺誰的問題吧...兩邊都不起訴處分啊~XD 05/29 01:40
Hanbor: 原本的員工比較像得了便宜 乍看都是老闆給的~坦蕩蕩QQ 05/29 01:44
winwinnow: 一直亂噓的人護航的嘴臉也太難看 05/29 01:46
半夜睡不著覺 噓文刷存在感
AlphaMC: 機構負責人姓名本來就是公開資訊,但公布一般個人姓名則 05/29 02:02
AlphaMC: 是涉嫌觸犯個資法,更不會因為"對方如此做,所以我也這 05/29 02:02
AlphaMC: 樣" 就合法,不然社會上也很多以暴制暴甚至殺人放火的程 05/29 02:02
AlphaMC: 度,怎麼不跟進呢 05/29 02:02
當事人在其中一家公司工作 把其他他根本沒進去過的公司一起牽拖下水的心態我也是很好奇啦
l314520: 只有我覺得嘴邱成這樣 被公布剛好而已嗎呵呵 05/29 02:03
phosgrapho: 沒少給 不是應該的嗎?這有啥自豪的? 爛公司才喜歡 05/29 02:16
phosgrapho: 這種說詞。 05/29 02:16
phosgrapho: 新創又缺資金的公司,電腦又想省的,會給加班費 ?,別 05/29 02:21
phosgrapho: 騙三歲小孩好嗎? 05/29 02:21
沒少給是應該的 廢話 是當事人指控說沒給錢給不夠 是不能出來澄清膩 還是你沒看前文 再怎樣缺錢的公司 會冒著被開罰的風險 故意不給七十塊的加班費嗎? 用你膝蓋想一想好嗎?
ooorrri: 置板凳,等原po 05/29 02:31
phosgrapho: 最痛恨那種明明就只是勞基法低標,還一付要人感恩戴德 05/29 02:32
phosgrapho: 似的。 05/29 02:32
誰叫你感恩了? 本公司起薪早就優於勞基法了 加班費也是有報有給 自己不知道摸什麼晚十分鐘也沒申報 再來怪公司凹加班費 是你你是雇主你會爽? 一切按照規矩走 也要痛恨 你有事是不是?
thomaschion: 完全沒聽過這個媒體欸?看了這篇更不想看了 05/29 02:39
真遺憾 你錯失了閱讀的機會
luckydogasdf: 卡 05/29 03:03
Hanbor: 修文了 不過原事主還想繼續玩的話可以寄信有備份留底 XD 05/29 03:14
tadshift2: 叫員工自備電腦的,用盜版軟體是算公司的喔,辦公用軟 05/29 03:32
tadshift2: 體都不便宜,一般勞工是不會買的,有也是個人版或家庭 05/29 03:32
tadshift2: 版軟體,你確定叫勞工自備電腦沒問題?要不要檢舉看看 05/29 03:32
tadshift2: ? 05/29 03:32
這部分我補充一下 公司都是有提供電腦給員工做使用 爭執點是事主要個人筆電
yesman1214: 同是創業者,真的辛苦啦,這裡薪水版太多魯蛇,能力差 05/29 03:33
yesman1214: 還要求一堆不理性的一堆,可以無視了 05/29 03:33
感謝
tadshift2: 軟體授權問題都搞不懂,還講得理直氣壯 05/29 03:36
teresa5671: 要員工自備電腦跟軟體真的不可取,就算面試時有告知又 05/29 03:37
teresa5671: 怎樣?勞工為了一份工作也只能先答應啊!說的自己有 05/29 03:37
teresa5671: 先告知好像沒錯一樣 05/29 03:37
我再回應一次公司有提供電腦 但並非個人筆電
Hanbor: http://i.imgur.com/GR1gkVr.jpg 05/29 03:38
tadshift2: 要不要去google看看叫員工自備電腦的公司在網際網路(pt 05/29 03:40
tadshift2: t外)是怎麼評論的,還有員工自備電腦的違法爭議問題 05/29 03:40
tadshift2: 有種就自己檢舉自己微軟來看公司員工所有電腦,包含自 05/29 03:42
tadshift2: 備的是否都有合法授權,不是要自清? 05/29 03:42
tadshift2: 就不要自家員工被抓到就全推給員工個人行為 05/29 03:43
groupie: 這樓主的回應在在反映事主所說的可信度很高,這公司處理 05/29 05:15
groupie: 事情竟然是這樣(尤其還是勞資糾紛),還居然是傳媒,專 05/29 05:15
groupie: 業度在哪裡? 05/29 05:15
sdriver: 唉公司竟然上網跟員工對嗆.... 05/29 05:51
slimfat0202: 邏輯不合理,試用期過了卻以工作奇差不予調薪?常遲 05/29 05:54
slimfat0202: 到? 05/29 05:54
goodga: 光是試用期先噓一下 05/29 05:55
slimfat0202: 說自己全額出資,等說要調薪又說自己非直屬主管,幹 05/29 06:04
slimfat0202: ,阿你不就是老闆,三講四漏氣是怎樣... 05/29 06:04
groupie: 上網跟員工對嗆是一回事,最糟糕的是嗆網友,這種處理方 05/29 06:14
groupie: 式不怕客戶看到嗎? 05/29 06:14
Sniqow: 全額出資和非直屬主管有衝突嗎?樓上 05/29 06:37
OhMyHair: 到底噓的人有沒有在看文章 不過還是直接直播對質 我覺 05/29 06:43
OhMyHair: 得比較清楚 05/29 06:43
alice822: 過試用期就調薪是哪裡的規定? 05/29 06:50
linche: 出資跟非直屬主管沒直接關係啊,你家股東跟大老闆會知道你 05/29 07:00
linche: 每天工作情況? 05/29 07:00
myaku524: 其他先不說,光要員工自備電腦就覺得很鳥..... 05/29 07:22
myaku524: 員工去你公司上班,基本上公務所需物品就是公司要提供 05/29 07:22
myaku524: 買幾台電腦公務機不為過吧,以前我們公司還2、3台給你挑 05/29 07:22
myaku524: 就算他短期離職,你之後新應徵進來的員工也能續用啊 05/29 07:23
myaku524: 若薪資真如你說的這麼高,連幾台電腦都買不起很怪- - 05/29 07:23
myaku524: 只是外出採訪用的文字小筆電或平板,幾千或一萬多就有 05/29 07:25
電腦有提供 上面有說了 謝謝
psychopath: 根本就私人恩怨 05/29 07:46
bluewindsea: 噓自備電腦還理所當然。什麼面試已經講好,如果面試 05/29 08:04
bluewindsea: 當場求職者說沒辦法你們能錄取他並生出電腦給他嗎? 05/29 08:04
bluewindsea: 轉嫁成本還把自己講得那麼好聽。 05/29 08:04
電腦有提供 上面有補充謝謝
DDRMIX: 感覺原文員工不是只為了那幾千塊而開告 應該還有更多糾紛 05/29 08:09
DDRMIX: 比如可能未達績效 造成同事間or主管的排擠 不愉快之事 05/29 08:10
DDRMIX: 畢竟會弄到公司這麼多人批評她 說沒結怨應該不大可能 05/29 08:12
edcs: 連筆電都買不起學人家開什麼公司 05/29 08:23
RLCorn: 老闆跟員工想得永遠不可能一樣 05/29 08:23
a03520: 其實老闆最一開始還沒修改過的文自己也點出公司很多問題 05/29 08:24
a03520: ,不過被檢舉後有改善還算好,但是貴公司正義的員工的邏 05/29 08:24
a03520: 輯跟記憶力實在是... 05/29 08:24
sc1: 美加華人的youtube自媒體比台製品、媒體名嘴好得多 05/29 08:30
skyyo: 早安噓 半夜竟用自備筆電撐公司到3點 領這樣 理組都要笑了 05/29 08:30
很認真喔
Dvallina: 起薪優於勞基法好自豪????? 05/29 08:32
也沒自豪啊 薪水給員工自己開的 事主自己也接受不是嗎
sc1: 事實自有ptt鄉民評斷 05/29 08:33
sc1: 本尊已指示檢察官分案調查"行政院國發基金創業天使計畫" 05/29 08:37
sc1: 案件之受理、審議及後續育成輔導有無不法情事 05/29 08:39
elmo0155: 這種對質都各說各話挑自己有利的講拉 05/29 08:39
a87569650: 推理嚴謹?? 05/29 08:41
chunga: 給箭頭,鄉民能做的就是拉椅子邊吃雞排喝珍奶觀戰 05/29 08:42
bluesofsky: 被認證還唉唉叫 05/29 08:42
chister: 1800膳食費依法也要納保 你確實違法了 05/29 08:44
chister: 試用期電腦自備是真的滿小氣的 05/29 08:46
電腦問題上面有補充 另外關於膳食費的部分 膳食費經再與會計確認前項說明有誤,膳食費公司都有依法納納勞健保,所以經勞保局、勞工局勞檢、地檢署調查後,確認此部份未違法。李小姐部份是第一個月作業有疏失,經發現後補正,所有勞保勞退皆有補足,檢查官認定其並無任何權益受損。
sc1: 通通上通告 露臉脫口罩 辯論會 05/29 08:47
a87569650: 噓一下 台灣法律可是不能有試用期的 05/29 08:49
chister: 樓上不要造謠 台灣法律從未規範不能有試用期 05/29 08:51
tina3: 試用期你還真好意思 05/29 08:51
chister: 從老闆這篇看來是確實有違法高薪低報 只不過後來補給錢 05/29 08:52
chister: 所以才變合法 05/29 08:52
膳食費經再與會計確認前項說明有誤,膳食費公司都有依法納納勞健保,所以經勞保局、勞工局勞檢、地檢署調查後,確認此部份未違法。李小姐部份是第一個月作業有疏失,經發現後補正,所有勞保勞退皆有補足,檢查官認定其並無任何權益受損。
chunga: 勞保局QA:https://goo.gl/BLJDLR 伙食費是要列入月投保薪 05/29 08:53
meowgy: 沒規定試用期要調薪; 但自備電腦這事完全不能贊成老板的說 05/29 08:53
chunga: 資總額,原原PO的31200到33000剛好就跳了一個級距 05/29 08:53
RadiationXen: 跳出來澄清是很棒啦,但你自己也站不住腳 05/29 08:54
meowgy: 法,就算只來上一天,電腦是吃飯工具,也是要老闆準備的, 05/29 08:54
meowgy: 從電腦這事聽起來這老板就...,走人是對的 05/29 08:55
tadshift2: 文章要改幾次? 05/29 08:59
hidexjapan: 膳食費一個月2400是免稅額,但是還是要算在勞健保投 05/29 09:05
hidexjapan: 保費裡 05/29 09:05
skyyo: 早餐噓 早上上班都快被曬昏 sun你出外採訪 要記得補充水分 05/29 09:30
skyyo: 我會在冷氣房祝福你採訪順利 嘻嘻 05/29 09:30
oherman: 很多公司要員工責任制又變相不準申請加班費是常態 05/29 09:33
oherman: 大概概都是「員工自願免錢」加班這套說辭,而且提供工具 05/29 09:35
oherman: 工具本來就是僱者的責任,難道他試用期間不用工作? 05/29 09:35
v9290026: 推 05/29 09:40
unicornGL: 看回文一肚子火,噓爆妳 05/29 09:44
oherman: 面試有告知要做違法的事就能當是合法?神邏輯… 05/29 09:45
你哪隻眼睛看到違法??
AlphaMC: "當事人在其中一家公司工作 05/29 09:45
AlphaMC: 把其他他根本沒進去過的公司一起牽拖下水的心態我也是很 05/29 09:45
AlphaMC: 好奇啦" 05/29 09:45
AlphaMC: 不是好奇吧,根本是一丘之貂,明明做著同樣的事情不曉得 05/29 09:45
AlphaMC: 有甚麼好說嘴,就是一副你做我也做的心態,另外,改文可 05/29 09:45
AlphaMC: 以大方講,不必顧左右而言他的模糊話題 05/29 09:45
xvited945: 就事論事,無論試用期與否公司都應該配筆電給員工,不 05/29 09:52
xvited945: 過試用期後調薪則是看公司高興,雙方都有不合理的地方 05/29 09:52
xvited945: ,所以給箭頭 05/29 09:52
rorobus: 李小姐,我想不會有員工跟老闆說話會常態性錄音的吧 05/29 09:52
hsuvalen: 留任員工真的要感謝事主替他們增加福利跟法律保障 +1 05/29 09:57
rorobus: 基本上老闆在員工上班時就會配筆電了,這點也不用在嘴 05/29 09:59
hsuvalen: 雇主默許員工使用非商業版軟體 BSA還不快來抓 05/29 09:59
lazarus1121: 如果同事都是180.217那樣,我應該也會常態性錄音吧 05/29 10:01
myaku524: 所以老闆到底有沒有在上班第一天就配筆電,這篇說沒有 05/29 10:03
myaku524: 樓上R開頭的板友又說有,好亂啊 05/29 10:04
myaku524: 其實看你們同事這樣留言的口氣,感覺雙方在公司很不愉快 05/29 10:04
myaku524: 而且小圈圈挺明顯的,感覺會提告不只是為了幾十元加班費 05/29 10:05
lazarus1121: 內部整合一下吧,不要跟自家老闆互打臉 05/29 10:05
stoorz: 欸那個~~伙食費現在是要列入投保薪資的唷~~請你們要記得 05/29 10:18
stoorz: 更改投保級距喔~~而且現在的伙食費是2,400~~FYI!! 05/29 10:19
sp7763: 一直迴避版友問題就好了啊,還一直拿原po出來鞭 05/29 10:33
chenga: 真的覺得你辛苦了 領那麼少還要用自己的電腦加班到半夜 05/29 10:39
fanix21: 都被法院認證了,真覺得公司沒那麼不堪就再提上訴 05/29 10:53
lalalahu: 推老闆出來清楚回應...但看到很多噓文的觀念跟半桶水的 05/29 10:59
lalalahu: 回應,為台灣未來感到堪憂 05/29 10:59
MeeToo: 樓上是推老闆清楚且大方承認違法嗎XDD 台灣未來真的堪憂 05/29 11:19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11:30:33
lalalahu: 樓上很有電視民嘴蔻蔻姐的既視感,帽子扣的冠冕堂皇 05/29 11:32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11:41:53
MeeToo: 我哪有扣帽子? 不然你推什麼? 老闆文中除了有改善 哪裡值 05/29 11:39
MeeToo: 得推的? (改善是指如工作空間改善) 05/29 11:39
MeeToo: 隨便扣人"名"嘴的帽子 你的既視感是因為在照鏡子嗎? 05/29 11:40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11:43:01
lalalahu: 抱歉,看到你推文我把你聯想成令人作噁的民嘴,在此跟 05/29 11:47
lalalahu: 你道歉,是我不對 05/29 11:47
abomb: 一堆不知為噓而須 看了就好笑 05/29 11:49
yooze: 公司問題在哪?事主自己告不成上來討拍 大家還挺成這樣 笑 05/29 11:58
yooze: 死人 有夠盲目 05/29 11:58
lalalahu: 自備電腦有爭議,那業務自備交通工具大家怎麼看? 05/29 12:16
lalalahu: 請厲害的大大解惑一下,謝謝 05/29 12:16
TimeFly55: 還是有支持妳的人…加油…天眼通會倒閉正是因為有這種 05/29 12:19
TimeFly55: 惡劣的前員工 劣幣驅逐良幣 平台的資訊不對稱 05/29 12:19
wzmildf: 我覺得加班費和自備電腦兩件事公司都沒什麼錯啊,自己不 05/29 12:27
wzmildf: 報然後去檢舉不給加班費是哪招?還是其實有報但是被主管 05/29 12:27
wzmildf: 擋了?有待舉證,此外試用期過了才配電腦這點如果一開始 05/29 12:27
wzmildf: 就談好也接受了,那事後拿出來批評的點是...?男女朋友分 05/29 12:27
wzmildf: 手翻舊帳嗎 05/29 12:27
MeeToo: 自備電腦爭議在於 例如有用到office好了 一般人自己電腦 05/29 12:35
MeeToo: 裡都灌家用版 在商業辦公使用就是侵權 這個員工自己去檢舉 05/29 12:35
MeeToo: 就好笑了 05/29 12:35
MeeToo: 公司私下做就算了 但大方在網路上說「我就是這樣做的」 是 05/29 12:39
MeeToo: 不是太大膽了? 05/29 12:39
lalalahu: 現在不是有很多Open Office應該沒有侵權問題吧 05/29 12:45
skyyo: 午餐用公司在我還沒報到就配給我的筆電跟外接24'螢幕噓 05/29 12:45
skyyo: 還open office勒 商用軟體 筆電都想省的公司說會多照顧員工 05/29 12:49
skyyo: 我是馬上就信了啦 I信了U 05/29 12:49
lalalahu: 這間公司要自備電腦條件好不但也沒有不合理、不合法, 05/29 12:56
lalalahu: 任職前都已表明狀況,如PO文資訊所述沒有帶有欺騙, 05/29 12:57
remem: 這種人早該被資遣 還一堆人幫腔 笑死 女森真的很有優勢 05/29 12:58
lalalahu: 業務自備交通工具,水電、木職工自備手工具等,都是很常 05/29 12:59
skyyo: 雙方都沒有不合法這已地檢勞工局認證了 單純就是看一堆員工 05/29 12:59
remem: 原po就狂帶風向亂造謠 一堆人看事主是女森就高潮了啊 05/29 12:59
lalalahu: 見的徵才條件,怎麼自備電腦就變成萬惡的雇主了! 05/29 13:00
skyyo: 跑出來圍剿前同事覺得可議 更不用說某員工這兩天的態度 05/29 13:00
skyyo: 簡單說啦 看一家公司好不好 就看留下來的人就知道了 05/29 13:01
Hanbor: 有人搞不清楚僱傭 委任 委託 的關係嗎? 05/29 13:01
skyyo: 笑死 我的行業車貼一年20萬左右 部分公司還有在配公司車 05/29 13:02
remem: 而且原文已有補充有提供電腦使用 只是沒有提供個人筆電而已 05/29 13:03
remem: 一堆人還在跳針 05/29 13:03
Hanbor: 不是都是一堆女森嗎 難怪事主上班要錄音QQ 05/29 13:03
skyyo: 自備筆電沒補助 來跟我說很正常 只能替你過去受的苦難嘆氣 05/29 13:04
Hanbor: 女人最會為難女人了...怕 05/29 13:04
remem: 有人持續跳針中 拍拍 05/29 13:05
winwinnow: 所以公司的問題到底在哪?根本是台女自己心有不甘斷章 05/29 13:05
winwinnow: 取義來這黑前雇主而已 真有違法危害告不成投訴不成? 05/29 13:05
skyyo: 資深記者領4-6萬多 吵贏了也還是記者 吵輸了是吵輸的記者 05/29 13:05
Hanbor: 違法已補正 其他就是措施跟文化的問題 只是勞工們大概別有 05/29 13:06
Hanbor: 心結 05/29 13:06
MeeToo: 違法的部分都是內部溝通錯誤 老闆原本認定的都不是事實 05/29 13:08
lalalahu: 薪資條件的架構下已包含自備電腦的條件,只能說該公司 05/29 13:08
lalalahu: 給薪條件不好,但並不能說該司違法或是惡質雇主 05/29 13:10
remem: 事主就只講對自己有利的 不利的就當作不知道 05/29 13:10
remem: 薪資原是28k 事主自己說他在自由33k 僱主也給她了 不知道是 05/29 13:11
remem: 在哀什麼 05/29 13:11
Hanbor: 兩邊當事人都一樣啊 媒體人意外嗎? 避重就輕 05/29 13:11
remem: 本版對於惡僱主的定義越來越嚴格了 05/29 13:11
remem: 也是啦 看看社會上在造謠的都誰 先造謠先贏 05/29 13:12
MeeToo: 所以投訴者造謠了什麼?? 05/29 13:13
MeeToo: 除了人的鬥爭 這很難說對錯 投訴者在天眼通造謠了什麼? 05/29 13:15
lalalahu: 意圖散布不符合事實狀況的言論就是造謠,看原PO是正義感 05/29 13:23
MeeToo: 所以我在問散佈什麼不符合事實的阿 05/29 13:24
lalalahu: 的吶喊,還是利益損失報復者嘴臉..各位看倌不要深陷其中 05/29 13:25
Hanbor: 我是覺得雇主願意改善應該給推啦... 05/29 13:26
Hanbor: 不過噢 誰先提高森氣氣又告不贏人家想玩銀彈遊戲的很清楚 05/29 13:28
Hanbor: 啊 05/29 13:28
Hanbor: 個別事件獨立來看 都是不起訴處分 但雇主有補正才不罰 很 05/29 13:29
Hanbor: 簡單吧 05/29 13:29
s9234140: 自己要準備電腦就給噓 05/29 13:32
可以看一下補充喔 謝謝
Hanbor: 敘述事實就被提告起訴 難怪天眼通玩不下去啊 連平台一天到 05/29 13:37
Hanbor: 晚都被資方告 然後不起訴 QQ 05/29 13:37
Hanbor: 勞方跟資方誰有經濟地位跟收集保全證據的能力 應該不用說 05/29 13:38
Hanbor: 明吧? 05/29 13:38
remem: 我只是覺得有些人看到雇主就急著噓 很無言而已 05/29 13:40
j02850: 公關文給噓 你下面挑人回覆還是沒正面回應啊呵呵 05/29 13:41
你覺得哪裡沒回答到你問題
MeeToo: "看看社會上在造謠的都誰 先造謠先贏" <== 真的無言 05/29 13:47
skyyo: 午睡起床噓 我哪裡說僱主違法了 其他人哪裡說僱主違法了 05/29 13:54
skyyo: 這些員工在僱主的眼前圍剿前同事 是宣誓效忠還是義憤填膺?? 05/29 13:55
水桶王棒棒 照三餐噓 早安午安晚安
lazarus1121: 好多ip都長得很像,怕怕 05/29 13:58
tbere2002: 嗯 至少勇於面對 且說明有條例 給推 05/29 14:25
fanix21: 員工不跟著圍剿就同路人也幹不下去了 05/29 14:46
fanix21: 跟名嘴有點相像 05/29 14:47
myaku524: 竟然有人認為員工要自備電腦是正常的,開眼界- - 05/29 15:08
myaku524: 業務都會有公家車或是補貼油錢啊,連電腦錢都省的公司 05/29 15:08
myaku524: 最基本該給員工的配備都做不到,要說會對員工多好 05/29 15:09
myaku524: 實在不太相信,我工作這麼多年還沒遇過叫你電腦自備的 05/29 15:09
myaku524: 常講電話的職務也會配公用手機,公用品若員工用不習慣 05/29 15:10
myaku524: 當然可以改用自己的,但你該給員工的公用品還是要給啊 05/29 15:11
※ 編輯: sun41102 (180.217.165.195), 05/29/2018 15:21:03
lkslch: 撇開你們之間的恩怨不管誰對誰錯 公開勞工姓名真的很不妥^ 05/29 15:36
lkslch: _^ 05/29 15:36
lpllpllpl: 其實他們現在也沒有勞僱關係了 談不上什麼資方勞方了XD 05/29 15:39
lpllpllpl: 頂多就個人對公司 這種關係吧 05/29 15:41
flyerknight: 發聲明稿前都不確認相關細節,一直在修文@@ 05/29 15:44
Arnol: 同情 XD 05/29 16:06
vanattenhove: 老闆那種急著澄清 如果是郭台銘應該不會急著上ptt 05/29 16:25
vanattenhove: 澄清吧 05/29 16:25
chanicen: 因為養了很多人資可以消毒啊哈哈哈哈 05/29 16:51
tran628: 不論是不是試用期,公司本來就有義務配給電腦,還有所謂 05/29 17:18
tran628: 的膳食費也不合理 05/29 17:18
tran628: 正職過了給33000還要精打細算,要說其他人領4到6萬我是 05/29 17:20
tran628: 不相信 05/29 17:20
sc1: 電腦的照片咧?財產編號? 05/29 17:32
phosgrapho: 優於勞基法本來就應該,根本不用提出來 裝可憐好嗎? 05/29 17:45
phosgrapho: ,不然你敢低於嗎? LOL 05/29 17:45
phosgrapho: 慣老闆最愛說 "該給的都給了"。其實也不過是底標而已 05/29 17:48
phosgrapho: ,就像現在也沒人會拿大學畢業來嘴。 05/29 17:48
j02850: 我沒有問題 但你也沒回答其他人問題啊呵呵 05/29 17:49
phosgrapho: 看回文就知道 無風不起浪 一定兩邊都有問題,慣老闆就 05/29 17:52
phosgrapho: 別一付受害者的嘴臉了 LOL. 05/29 17:52
fim: 網路公審? 05/29 18:22
skyyo: 下班開心噓 雨停沒啊? 話說到現在都還1800的公司也夠囧了 05/29 18:25
skyyo: 不過也還是又合法又優於勞基法啦 棒棒 多麼適合sun來領0_< 05/29 18:27
shuen1217: 試用期沒電腦真的很小氣... 電腦是公司的 人離職還公司 05/29 18:31
shuen1217: 就是了@@ 為啥試用期就不給啊 05/29 18:31
shuen1217: 有經驗的編輯才給33000,很難想像新鮮人領快40000 xd 05/29 18:33
whoweare: 推 05/29 19:11
skyyo: 吃個飯飯噓 好奇一問 昨晚這麼多180.217挺公司到晚上10點 05/29 19:47
skyyo: 睡覺都準時嗎? 熬夜會導致男性陽痿 女性變醜 記得要多補眠 05/29 19:50
jizz56: 哈哈媒體業哈哈 05/29 20:07
jizz56: 光自備電腦 就... 05/29 20:08
sc1: 國發基金評審屬實 不如YouTube其他自媒體 05/29 20:37
sunger: 一堆噓文的 真的是來秀下限的 開眼界了 05/29 22:06
jhanzxc: 先抓緊褲子觀望一下 05/30 00:48
yylin3266: 你應該算廣義的文字工作者吧?「一昧」是什麼意思? 05/30 00:59
kirry: 試用期自備電腦..好險他不是去做cnc的 試用期還自備車床類 05/30 04:34
electroplat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5/30 07:41
panex0845: 避免人員流動未配發電腦是什麼白癡說詞?人跑了公司再 05/30 08:16
panex0845: 找電腦一樣用得到 05/30 08:16
yesman1214: 補推,真的遇到一個薪水小偷 05/30 08:48
yesman1214: 領薪水是開你能力給多少,沒能力還要求一堆,這版一 05/30 08:50
yesman1214: 堆這種人 05/30 08:50
sc1: 曬裝潢為什麼不曬電腦照片? 05/30 09:41
GRIPIT: 聖光 05/30 12:37
shinkiro: 有感於台灣民眾對於「數位匯流」相關知識認知不夠??? 05/30 17:56
shinkiro: 看完你們FB新聞。感想:我認為公視是台灣最獨特的新聞網 05/30 18:05
shinkiro: ,如果可以,我只看公視,其他垃圾台可以關掉,謝謝。 05/30 18:05
audiencelin: 經常性薪資未投保為什麼合法? 05/30 21:15
winniekuma: 被檢舉才改 講成是作業疏失 也是笑笑 還好幾間老闆 05/31 14:23
papapapa5566: 可憐 06/01 00:21
smarthenyi: 借帳號? 還狂戰虛文 挺閒的老闆 06/01 02:01
BignoZe: 試用期本身就是違法 06/01 14:01
newoldme: 潑婦罵街 06/02 02:00
suckurass: 好精彩 06/03 17:54
d6626410: 資方閉嘴!滿滿的資方嘴臉! 01/28 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