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mor (bomor)》之銘言:
: 各位大大好 小弟剛從是房地產不久
: 一直到最近 雖然開發量還可以看
: 但卻一直對所謂的"一般簽"非常的納悶??
: 比方說好了
: 看醫生都要找專職有牌的醫生 很少會去同時給西醫看 或者 接連又給另外一個西醫看 畢竟葯是不能亂吃的
如果給醫生看,看不用錢,有治好才能拿錢
我想....給幾個醫生看是....還滿不錯的
: 但是拉到正題
: 房子每個都可以賣的情況下
: 屋主都能放手給大家賣 但卻不怕背後的風險嗎???
有什麼風險?
: 比方說 買賣屋法律上的問題
例如呢?
: 或者一百個仲介搶一個案子 皆簽了一般簽
: 但最後總有一個可以成交
: 當然不管是怎樣成交的 難道屋主都不會對另外99個仲介抱歉嗎???
其實你可以不要接一般約
這樣他就不會有機會對你說抱歉了
: 他們的保障 所花的時間 所花的人力 所打的廣告
: 都要自己悶不吭聲 認屋主說一聲"抱歉...the game is over..."
: 當然這是社會上的競爭 我也不能說啥
是沒錯
但是也許你換個角度想想
但你花時間花人力打廣告,所得到的買方客戶
就算這間用不到,你也可以為他多找幾間類似的
總是你的資源,並不吃虧呀
而且你真的為他做了這麼多,花了這麼多的心力
我想,別人不是沒看見
這戶成交了,也許還有別人也想賣,想說你這麼努力
也想給你賣
看了沒買成的,也許會買下一間
我認為,重點是你有沒有幫你的客戶多想一些
而不是只想改變他
: 大陸聽說也都是以一般簽的方法去做業績
: 但是這到底是好還是壞 對仲介業又或者買方 賣方是否是個安全性的保障
: 難道不怕遇到不孝房仲業者席款而逃????
老實說,以你的專業
你覺得有機會嗎?無論收定,還是.....等,不用開收據嗎?
而且就算是專任約給你了,這事實上跟會不會捲款而逃,你覺得會有分別嗎?
: 又或者反正屋主都抱持天真的想法
嗯...
: 誰賣出去誰利害?
我是覺得,如果出自真心的幫屋主也幫買方
我想雙方都看的見的
但是如果是想著報酬,應該會很生氣
: 其它房仲業者請下次在來 所花的成本都是給你學習??
如果你所花的人力,物力,沒有為你帶他新的買方或賣方
也許真的要好好的學習
: 我想 就算以後連賣是不可否認的制度
: 但屋主的觀念要轉真的是需要房仲業者好好努力的方向吧!!
真心的為你的客戶,而不是為你的報酬
才是應該要好好努力的方向
為了你的客戶好,你真的會學到很多
我從空地,法規,稅,債,交易過程,跑照(建,使,營)
大多都是從客戶身上學到的
所認識的老板,銀行主管,會計,設計師....也是客戶一個接一個的幫忙介紹的
因為真心的為他解決問題,學到的真的是自已
以前我也覺得做了很多白工
但是現在學到的,卻讓我覺得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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