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次遇到更扯的,做業務會做生意要會收款才是學問
這一點我從很早以前就力行
現在的就業市場很嚴峻,資方可以任意喊價附帶不平等合約
汽車銷售員通常是需要保人但是也有不需要保人的,因為車子都要匯款後才會領牌交車
但是最近比較接近於企管顧問知識財的廠商也一律都需要簽保證書,很扯吧!!
你這一條不算什麼,頂多就是資方要資遣你時不僅不用資遣費跟預告期
還可以叫你賠償一筆金錢,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上次有一個設備廠商合約書,理面不僅僅像你這要的條約還有所謂的『懸帳未決』
所謂懸帳就是放款出去被人家跳票了業務要負責全額賠償,好笑真好笑
那這樣的老闆我也會當。題外話
我們也不是第一天當業務,資方要苛刻也不是沒見過,至少聘書合約書先給嘛!!
等到人家去上班才給看合約書,一副要人家乖乖受控制,怎麼可能?
更好笑的事一次應徵四、五個銷售人員,上了一天班之後全部的新人第二天都沒到
看起來大家也都很知道權利義務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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