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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77.143
※ 編輯: shinemarcia 來自: 218.168.77.143 (05/03 18:12)
開完會了
也重新弄清楚計獎的方式
之前老闆問到的業績50萬領3%、業績80萬領4%,只是一知半解的方式。
現在是基本業績額度50萬
超過的部份比如說簽了60萬,先扣掉50萬領基本底薪,然後10萬再乘以2%= 2000元新台幣
底薪+2000獎金=薪水
就這樣上到了一課。
至少我以後當老闆,知道要怎樣去分配業績獎金,
至少不會犯我現任老闆犯的錯了。
我現任的老闆人真的很好,很感謝他。
跟他共事兩三年下來,就是最近這一年說詞反覆,才讓我們有摩擦。
他是好人,為了請我這個業務,在不景氣的時候還多徵一個會計補我原本的職務。
雖然當初為了事務分配上面也有點摩擦和誤會,但是現在大家都上軌道了,就好了。
希望公司的業績蒸蒸日上,案子多到還要再請業務才接得完。
也祈禱老闆願意接工地案,這樣我的業績才能有爆炸性的成長(合十)
還要謝謝有給我打氣的人,你們都是好人(發卡) XD
有人支持的感覺很棒,讓我心情輕鬆許多,真的很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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