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nnima:我們公司就是那種1年獎金只有1-2萬.卻還天天逼免費加班的 10/03 21:54
※ 引述《lagers (心如止水)》之銘言:
: 小弟是跑學校的業務
: 但我們主管說加班到八九點是正常的事
: 又說那該死的責任制做完才可以下班
: 我想說自已的事沒做完加班就算了
: 可是今天得知,開會時間也訂在下班後一個小時,也一樣沒加班費
: (這不是擺明叫大家加班嗎?)
: 又說晚餐公司會請,還說很多公司沒加班費也沒請晚餐唷!
: 有人說現在公司還算輕鬆,到了寒暑假開學前都嘛做到很晚
: 我想請問一下業務員加班正常嗎?常把事安排在下班時間來做
: 開倉、整理倉庫、去載什麼東西。
: 主管擺明認定那是上班時間了?
: 另外問一下,我只做五天試用期這樣也有錢拿嗎?
我的一點看法,要看業務性質
如果站在業務立場,(通常我都是站在勞工這一邊)
都是領底薪或獎金幾乎領不到或是很不容易達業績,但獎金非常少(1年1-2萬)
那就維持客戶決不要加班,早早回家
不過如果是獎金到得了且高可達(底薪+獎金4-7萬),那就加班得有值得
所以你如果是前者,趕快辭一辭,不要以為這是磨練。你薪水獎金低,又晚回家,加班一堆
根本也沒法有自己時間或是進修空間,等於2頭空
不過如果是後者可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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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自以為潮的行為
1.手機用哀鳳 5.明明毫無環保意識卻隨身帶史塔巴克斯的塑膠杯子
2.隨身聽用哀怕 6.啤酒硬要喝海泥跟
3.在麥當勞看書 7.矮子或毫無肩膀的瘦子硬要穿AF 或Hollister的衣服
4.明明就不看書卻逛城品 8.手拿LV包可是穿著邋遢,腳踩脫鞋,搭寬鬆牛仔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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