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lesperso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我有一個業務朋友 想就獎金的部分請問各位意見 基本上本公司家一家外商公司 基本上台灣區只有幾隻貓 一個GM 下面一個小主管帶4個人 GM自己帶3個人 因為本季只有我朋友做到可以領一筆獎金 而他的小主管最近提離職 因為小主管這一季都沒有業績 GM居然對小主管說 要把我業務朋友的業績分給小主管 GM說是因為小主管有幫忙管理我朋友 問題是小主管就算分到業績 也不會領到獎金 而且我朋友也領不到獎金了 GM這樣做 是只要大家都領不到的部分 GM就可以自己分到越多進自己口袋 而我這一位朋友 他說小主管已經決定要走 所以特地跟他說這一件事 要他小心一點 當初所有給客戶的文件都有email證明是我朋友自己做的案子 當初簽offer letter的時候 對獎金部分寫得很模糊 開立發票是由公司的GM開立給客戶 請教板上各位 如果是這樣的狀況 我朋友可以怎麼樣保護自己的獎金部分呢? 有哪一些法條可以引用來保護我朋友? 或是他可以怎麼跟國外總公司反應?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