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usic11162 (C'est La Vie(這就是生活)》之銘言:
: 小弟最近剛進入永慶不動產加盟店
: 剛進入時公司有要求需要填寫基本資料
: 而其中有兩張一張是保證書另一張則是第三人保證人
: (不知道各位前輩們有沒有印象@@)
: 而因為這兩份文件需要經過父母擔任保證人,
: 但他們看過後態度很堅定的說絕對不會簽(他們覺得很危險)
: 也警告我說絕對不能簽保證書這張
: 問題來了~經過我跟店長討論之後,他也說出了其他同事也都有簽這份文件
: 而基本上只要業務自己本身操守良好夠仔細不會有問題產生
: 我也跟他說明父母的堅決的態度,最後店長跟我說了另一個方法可以'簽本票'
: 基本上我對簽本票還蠻反感的,不知道有沒有前輩也是簽本票的??做法是??
: 最後他也說如果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提出來跟他討論他會根據可行性採用
: 不知道前輩們對這件事的看法跟見解,還是有第三種解決方法的也麻煩提供一下謝謝!!
: ps.我好喜歡這間永慶的氣氛很想留下來...
小弟現醜了...
我的經驗不是每一家公司都一定需要這個手續啦 但貴公司有要求就盡量想辦法
但傳統父母一般都會怕作"人呆"
尤其房地產業出事時是可大可小
當時我需要簽保證人時 也是很苦惱 後來想到在保證書上加備註(委託書特約條款!?哈)
把擔保的金額押個上限在五十或一百萬以內
重點是不會把風險無限上綱就是了 後來家人公司也能接受就ok
房仲的工作本來就是天天在喬事情
也許把這件事當作你在這個職場的第一件作業吧~
版上大大有更好的作法也不妨提供大家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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