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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電話過去還是拒接 或著關機 網路上google出來 http://web.twsmart.com/programs/newsSend.asp?Cid=1&Nid=1618&hid=A003 http://www.7house.com.tw/blog/sty2/index_me.php?m_name=zte0636 想請問中正路一段附近是否真的有此店家 or 附近有開卡拉ok店 (第一個可能是 以前的事業吧) 想有沒有住附近的版友或著有板友可以去特別看一下嗎 那有可能是房東工作or住的地方 考慮直接過去嚇人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70.52 ※ 編輯: Kenny1206 來自: 123.110.70.52 (08/03 22:57)
coolseal:直接報警不就好了 08/04 00:41
Kenny1206:息事寧人+沒有契約(有效的證據) 要不然我也很想存證給他 08/04 01:03
Kenny1206:跟報警阿 囧 這是民事糾份 訴訟費就不止哩 08/04 01:04
cwill:寄簡訊跟他說不回應你要報警了 他應該會怕吧 08/04 01:21
power1120:有調解委員會 好像是公所免費的 08/04 13:37
Kenny1206:總結以上方法都是要知道對方住址 我現在知道的地方大概 08/04 15:50
Kenny1206:這 不如直接去堵堵看...總之謝謝大家幫忙~ 08/04 15:51
Kenny1206:幫我確定有沒有這地方... 08/04 15:51
lisaforlisa:其實只要拿出你的匯款紀錄 找人證明你住過那地方 08/04 20:33
lisaforlisa:那你會給房東的錢 會被理所當然的變成房租 08/04 20:34
lisaforlisa:這就是證據~ 可以證明你們的關係 確實就是是這樣 08/04 20:35
Kenny1206:這沒問題~那假如有另一人口述說還有兩個月租金 可算嗎? 08/04 21:25
Kenny1206:有租絕對可以證實 但是押金兩個月就是個敗點 08/04 21:26
Kenny1206:其中一個月拿來抵租金 還有可能被反咬說缺繳一個月租金 08/04 21:27
Kenny1206:最好方法就是找到人拿完錢 收工 08/04 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