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iga:他有解釋後來怎麼不留電話嗎?約好面交又放鴿子也很不禮貌啊 03/03 22:17
推 conundrum:如果已經約定好了 卻不沒出現也沒打電話的確是... 03/03 22:21
推 mobyshin:好俗辣喔 放你鴿子讓你誤會還想告人 三查 03/03 22:23
→ cklover:請當事人將訊息及所有信件PO出...俗蠟指誰?前因後果你知道 03/03 22:27
→ cklover:連道歉都缺乏勇氣? 03/03 22:28
→ terryq:約好時間卻不來 電話也不願意留 現在卻說要告人 真的#$%^& 03/03 22:28
推 lookfor36:需不需要道歉 就交給警方處理吧~^^ 原PO要加油哦~支持! 03/03 22:35
→ cklover:請調通聯紀錄! 03/03 22:44
推 iatvfe:怕什麼,妳又沒有在文章裡公佈id,公然毀謗罪??拜託不要嚇 03/04 00:04
→ iatvfe:小孩啦,妳目前做的一切都合法 03/04 00:05
推 nick072528:最好公然毀謗罪是這樣用的...嚇唬誰阿 = = 03/04 00:07
推 lonewolf1035:公然毀謗!? 陳述事實算什麼毀謗= = 03/04 00:09
→ lonewolf1035:要唬人也用高明點的說法 當作大家都三歲小孩? 03/04 00:10
推 iatvfe:網誌的事會這麼巧?妳在本文沒公開他id就不需要怕誰威脅妳 03/04 00:11
推 joiyan:說這麼多 讓證據說話吧 畢竟太多巧合 可能只是冤枉 03/04 00:14
→ joiyan:但也是有他種可能性 03/04 00:15
→ oodin:看來有人在玩分身..故弄玄虛 03/04 00:17
推 kirinichiban:可能是ck1over打的>.^ 03/04 00:19
推 ling30113:糾竟是怎麼回一事呢~ 03/04 00:20
推 iatvfe:cklover:妳觸犯了公然毀謗罪! 03/04 00:36
→ iatvfe:波里士大人:六法全書裡沒這條耶...那原po要不要告他誣告 03/04 00:37
推 QQ5566: cklover去哪裡了!? 03/04 00:53
→ QQ5566:cklover都沒去告那網頁主人了 你別怕 03/04 01:45
推 hsinan:雖然我司法特考沒上 但是我記得只有公然侮辱... 03/04 10:49
→ hsinan:沒有公然毀謗這種東西耶.... 03/04 10:49
→ mobyshin:我想它是想要正妹的電話 用這種下流手段 03/04 13:43
→ mobyshin:所以建議原PO去把電話號碼換掉 這種人扎針是敗類 03/04 13:43
→ cklover:mobyshin你的推文我也備份,如不道歉必定提告! 03/04 20:15
推 colin90149:公然侮辱+毀謗=公然毀謗??? 03/05 01:03
推 kkkrrrii:好料沒了 哭哭 03/05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