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icolas0608:誇張 10/10 17:59
→ k800425:怒 10/10 18:54
推 mingtingC:這個走廊看照片是不是佔用人行道做的阿? 是的話去檢舉 10/10 19:42
→ satousei:是啊 整個佔住了 該跟誰檢舉好?環保局? 10/10 21:44
→ QQXD:這家7.8年前就這樣~有印象 10/10 21:55
推 gas04032006:有點誇張!直接這樣放....老人家還好吧? 10/10 22:30
推 thinkstraw:請醫師開診斷證明,想辦法蒐證求償,當時有救護車送往 10/10 23:06
→ thinkstraw:醫院的第三人證明嗎?對方如果不有錢就告上去,有錢人 10/10 23:06
→ thinkstraw:法官媒體還會幫忙違法吃案,重點是受傷現場有誰可證明 10/10 23:07
→ thinkstraw:有沒沒有血跡的照片與聲請證據保全,有些警察檢察官不 10/10 23:08
→ thinkstraw:懂得保留案發現場證據,有證據都可能被吃案了,何況沒 10/10 23:09
→ thinkstraw:證據妳要怎麼求償醫藥費? 10/10 23:10
推 mingtingC:人行道的話應該警察就可以了 在不行1999打看看 10/11 00:37
推 Komine:打1999反應 他們就會轉給相關的單位派人過去勘查處理了 10/11 05:59
推 poooop:誇張 10/11 14:13
推 waiting0528:我20歲....從小看到大... 10/11 16:31
→ picmic:這家是黑店 前幾天請他報價 硬是比別家貴了一倍 10/11 21:08
推 picmic:告了阿 過失傷害+侵權行為 先驗傷 再找警察就可以了 10/11 21:12
推 bb78:這家店旁邊不是就是警察局嗎.. 10/11 21:35
→ satousei:嗯嗯 謝謝大家 10/12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