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an-Ying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天早上家父經過三峽中正路,圓環附近的一家招牌店 被該店放在走廊上的金屬材料絆倒 擺成這樣實在很過份 http://sapporo.cool.ne.jp/chizuna1128/DSC00197.JPG
家父70歲的人了 這一跤跌得很不輕 現在不良於行中 剛剛去找家父當時掉出來的老花眼鏡 老闆連口頭道個歉都沒有 真是可惡 大家要是經過這附近 千萬要小心啊 -- What are little girls made of? Sugar and spice, and everything nic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16.46
nicolas0608:誇張 10/10 17:59
k800425:怒 10/10 18:54
mingtingC:這個走廊看照片是不是佔用人行道做的阿? 是的話去檢舉 10/10 19:42
satousei:是啊 整個佔住了 該跟誰檢舉好?環保局? 10/10 21:44
QQXD:這家7.8年前就這樣~有印象 10/10 21:55
gas04032006:有點誇張!直接這樣放....老人家還好吧? 10/10 22:30
thinkstraw:請醫師開診斷證明,想辦法蒐證求償,當時有救護車送往 10/10 23:06
thinkstraw:醫院的第三人證明嗎?對方如果不有錢就告上去,有錢人 10/10 23:06
thinkstraw:法官媒體還會幫忙違法吃案,重點是受傷現場有誰可證明 10/10 23:07
thinkstraw:有沒沒有血跡的照片與聲請證據保全,有些警察檢察官不 10/10 23:08
thinkstraw:懂得保留案發現場證據,有證據都可能被吃案了,何況沒 10/10 23:09
thinkstraw:證據妳要怎麼求償醫藥費? 10/10 23:10
mingtingC:人行道的話應該警察就可以了 在不行1999打看看 10/11 00:37
Komine:打1999反應 他們就會轉給相關的單位派人過去勘查處理了 10/11 05:59
poooop:誇張 10/11 14:13
waiting0528:我20歲....從小看到大... 10/11 16:31
picmic:這家是黑店 前幾天請他報價 硬是比別家貴了一倍 10/11 21:08
picmic:告了阿 過失傷害+侵權行為 先驗傷 再找警察就可以了 10/11 21:12
bb78:這家店旁邊不是就是警察局嗎.. 10/11 21:35
satousei:嗯嗯 謝謝大家 10/12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