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d58812010:板大 他的文不要砍 要留作法律證據的 10/26 07:57
推 sakulaiamy:= =收到他的水球問說認不認識版主.... 10/26 08:53
推 m0806449:板主也要被告了 就別在煽火了吧 10/26 11:29
→ m0806449: 再 10/26 11:30
→ m0806449:我發覺對付那種無理取__的最好方法就是 "無視" 10/26 11:31
→ m0806449:(不要告我 我沒指名道姓 而且我在大陸很忙的 沒空回台灣) 10/26 11:33
→ aceral1916:對人最壞的方式就是不理他 10/26 11:33
推 joegg:原PO B大 我看到被告那篇了 後來情況是怎樣? 10/26 14:55
推 yu0226:誰ㄚ@@? 10/26 15:59
推 w170853:後來喔 全部上警局阿 你可以去問健康版的馬克大大 10/26 21:29
→ w170853:他是受害者之一 10/26 21:29
→ mark89:有人招喚我了~~~~ 10/27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