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wins (阿威)
看板San-Ying
標題[公告] 交換文及買賣文規定更新
時間Mon Apr 7 23:35:07 2014
買賣文規定說明:
因有版友反映板規過於簡單..未說明清楚
以及目前版上違規仍以買賣文違規居多
變更後規定
1.
"必"先須有在三鶯板上有一篇
自介(總不能不知道對方如何稱呼或是誰吧)
2.除了自介文章外
(1)另須兩篇與"三鶯"版有關之文章
(2)該文章需為
情報及三鶯相關之文章,疑問、買賣(含合購、交換)、徵求等文章不列入
(3)且以
"現有"版上可查詢到之文章為準
(4)請勿以已被系統刪除,未收入精華區之文章來說明
(5)同日兩篇視為一篇
以上幾點內容已確認符合,方得發買賣文
(以避免有心人藉以買賣文來衝文章數)
3.嚴禁
"手動置底",已有版友多次屢犯
超過一個月非屬手動,"且"自行刪除首篇文章者,不列入手動置底文章規範內
原屬買賣文分類標題錯誤亦屬之,包含轉文亦請修改符合標題之分類文章
4.原每7日限發2篇改為周期
每周一至日僅發1篇
交換文部分:
有鑑於有版友反映置底鮮少有人觀看
已經失去即時性交換,故取消置底交換文
但為版面之清潔,故交換文視同於買賣文
其規定與買賣文相同
預計2014年4月10日0時0點開始實行
宣導期內,版主得請版友修改標題或由版主修改
PS:凡違規者,都會先備份處理,若有爭議得委請小組長討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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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awins (59.120.146.182), 04/09/2014 09:29:49
推 FragileLin:建議板主可以限制和job板的po文標準一致,很多公司認 04/19 15:58
→ FragileLin:為換地方板就可以比較鬆散,辛苦了! 04/19 15:58
→ FragileLin:我是指在板面上的一些徵才文 04/19 15:59
推 hieigo: 版主好像沒啥在管買賣文了,也太多沒自介的買賣文 09/21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