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zh (在USA的人參)
看板SanFrancisco
標題Re: [問題] Summons for jury service
時間Mon Aug 25 06:19:00 2008
今天又收到一封superior court寄來的信。
已經是第二次了,是寄給一個跟我同姓不同名的人。
依照之前的文章說明,這種是你只要有駕照就會被選到。
可是我的駕照上的名字是正確的,所以我推定這應該不是我的。
但是他這樣一直寄我也很困擾,我該怎麼跟法院說沒有這個人?
(上一次收到是六月份的duty summon)
我直接把信寄回去在信封上說明沒這個人可以嘛?
還是該怎麼寫比較好?
p.s: 我沒拆封但是想辦法看了一下內容,上面寫的是notice-failure to appear
看起來好像有點嚴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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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6.21.41.10
※ 編輯: zzh 來自: 76.21.41.10 (08/25 06:23)
推 kruz:名字不對就不應該算你的,拆了可能還犯法.最簡單就是退回去.. 08/25 07:15
→ kruz:在信封上寫查無此人丟回信箱吧.. 08/25 07:15
→ zzh:了解~感謝! 08/25 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