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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台南縣執行童軍教育活動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教師結合童軍教育的方式與精神,應用於教學當中,提升教師設計教學活動的 能力,使教學生動活潑,提升教學的品質。 (二)介紹小隊制度及其應用,並提供童軍技能學習,俾能協助學校及社區童軍教育與活 動之發展。 (三)培育儲備本縣國民小學、幼稚園暨社區稚齡童軍義務服務員。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二)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台南縣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台南縣南梓國民小學、台南縣南紙社區發展協會、南紙社區複式童軍團 、三太子童軍團 四、辦理日期: (一)第一階段:99年7月30日(星期五)至99年8月1日(星期日) (二)第二階段:99年8月7日(星期六)至99年8月8日(星期日)合計五天 五、辦理地點:台南縣南梓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 (地址:台南縣新營市太子路200巷2號。營地電話:06-6563282) 六、課程內容:如課程表 七、參加對象:年滿20歲,對童軍教育推展有興趣之各級學校教師、志工、家長暨社會人 士、大專校院學生…等。預計人數40人(額滿為止)。 八、活動經費: (一)各參加者於報名時每人繳交新台幣3100元(含餐費、保險費、材料費等)。 (二)不足經費由辦理單位籌措。 九、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7月20日前,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費或劃撥收據及稚齡童軍木 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影本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書影本,傳真至台 南縣童軍會 劃撥帳號:3141793-6號 戶名:台南縣童軍會 地址:新營市民治路36號 傳真號碼:06-6357869或06-6377702 聯絡人:黃秋美小姐 電話:06-6377701 E-mail:tnc.bst@msa.hinet.net 十、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團長)由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十一、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五天四夜,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個人裝備用品。 (三)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十二、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 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 (三)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學員全程完成課程者獲頒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 營之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需擇期補 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十三、差假: 研習(含工作會報)期間,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服務單位給(惠)予公(差)假登記, 惟課務需自行調整。 十四、獎勵: (一)全程參加者,核發研習時數30小時,並頒發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結業證書。 (二)本活動圓滿完成後,工作人員專案呈報敘獎嘉獎一次,以資鼓勵。 十五、本計劃經呈理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