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Seal_Online
標題[公告] 關於標題: "東西被詐騙了" 之處置
時間Tue Jul 21 23:35:50 2009
先下懲處,理由及舉證均在,不服者請來信說明
其實我也忘了多少期限內警告兩次要桶,只是警示性質,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就事論事
討論價值觀可以,勿攻擊性別、人身、教育程度...等。
與希望或者騙子等主題已經脫節,單純在嘲諷對方,這是對討論沒有意義的。
(若多數人認為需要新建板規定罰責,待板規三投票結束後,會開標題討論)
一、Cafow 無關討論的純負面暗喻,警告一次
噓 Cafow :你好挺你的婆婆喔!啾咪!他去當兵的話你會不會寂寞?? 07/21 21:08
噓 Cafow :心得:原PO有疝氣!? 07/21 21:04
噓 Cafow :太弱了!!想回戰文拜託也強一點 加油 好嗎 07/21 21:30
二、KWEI40 無關討論的純負面指桑罵槐,警告一次。另外,請不要刻意選錯字
『呃...這種氣勢讓我想到之前出現在八卦版的小煞姐(驚)』
(PS.小煞是PTT某些板上一個有嚴重負面形象的網路紅人)
三、jvky 無關討論的純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噓 jvky :斷章取義原來就是這樣喔~ 07/21 21:06
四、dnzteeqrq 無關討論的純人身攻擊,警告一次。
推 dnzteeqrq :國文不好原來就是這樣喔~ 07/21 21:13
噓 dnzteeqrq :麻煩去強增一下國文造詣 失敗 下一位........... 07/21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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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談談,
我們使用看板的態度。
每個人對每一件事情都有不同的看法與信仰,這叫做『
價值觀』。
可能來自生活經驗、畢生所學、專業能力、或單純只是就這麼相信...
誰對誰錯? 天知道!! 什麼是真相? 也是天知道!!
舉個更貼切的例子:
PTT生活法律板,某天有人發問,他女友搬家時,存摺+印章同時遺失,
但因為那戶頭少用,一直沒有發現,直到該帳戶因詐欺案被凍結、警察找上門才知道。
於是他求助PTT生活法律板...因為檢察官質疑其實他女友賣帳戶。
PTTLifeLAW上,專業的法律人們也清一色建議還是"認罪吧"。
因為從客觀事實上,怎麼看都非常不利,大家也認為原po被他女朋友騙了...
後來原po跳出來,感謝專業法律人們的客觀建議,但他選擇信任女友,
律師們的言論,對他除了落井下石外並沒有幫助...
這個例子要告訴我們什麼?
我相信各位板眾,絕對不會有那些大律師專業、客觀、理性,
我們也很認同那些實務上的見解,認罪換緩刑或幾個月 VS. 堅持無辜卻判更重。
但是,卻犯了一個錯誤==> 答非所問
縱使可以提出所有
不屬於命題的可能性來討論,但終究得回歸主題,
回到原po的限制框架下,'如何才能舉證證明自己真的是存摺印章被偷'。
大家都不是神,沒有人敢說自己認定的
一定才是真相,
我們使用看板的目的,是希望在每一個命題上,藉由知識交流,讓大家得到最多幫助。
回到該篇,
原po既已表示該況陳述,即為命題,他相信事實如他所述無疑,毫無疑問。
那就當作真相如此,
就以此狀況皆為真下去討論,無須旁生枝節,為什麼?
任何假設只要無矛盾就有可能,包含:不小心餓死不敢說、搞丟又忘了、原PO才是兇手、
原PO的朋友才是兇手、原PO女友的朋友是兇手...etc 太多
提醒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很好,但一直爭執該假設是否為真,這並無意義,且偏離命題
重申重點:
我們使用看板的目的,是希望在每一個命題上,藉由知識交流,讓大家得到最多幫助。
至於價值觀的問題,與本板板務無關,我另回該文,而不借權勢用公告逼大家看。
畢竟公告是站在看板的立場,雖然我對這件事情心得滿多的:P
此公告後,全鎖文解除,可繼續就該文討論,惟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慍不火不酸、就事論事,才是理性討論的好板眾,公告後會將標準提高,
任何形式的口出惡言,均依情況水桶一至七天。
二、沒有新意的爭執,必d
三、趁板主不在時嚴重挑起戰端者,請無須理會,待我上線會處理,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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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04.231
推 KWEI40 :好吧...遊戲規則出來了...只好給推了 07/21 23:44
→ KWEI40 :況且原po一句信任打天下...我也討論不下去了 07/21 23:45
推 qhogan :不能賣雞排了... 07/21 23:52
→ ganbaday :推噓文的功能在本板沒啥差別,我只看文意...@@ 07/21 23:58
噓 dnzteeqrq :五樓就是最好的示範 07/22 00:16
噓 JinDr :處理方法不是ok 07/22 00:36
→ JinDr :人家提到小煞姐 這是運用國文的譬喻法 07/22 00:37
→ JinDr :就如同 閃光=另一伴 大陸人=阿六仔 07/22 00:38
→ ganbaday :請參考近年來法院的判例 07/22 00:48
→ ganbaday :「你比宋楚瑜還奸」一語,判處拘役十天 07/22 00:49
→ ganbaday :說對方「學佛學到那裡去了,跟許純美有什麼不同?」 07/22 00:51
→ ganbaday :這案子也被起訴,後來判決如何我就沒注意 07/22 00:51
→ ganbaday :譬喻當然OK,但譬喻成負面的形象,就是種攻擊了 07/22 00:52
→ KWEI40 :不過我還是覺得這麼一來被形容的人好可憐...感覺好像 07/22 00:53
→ dnzteeqrq :邱毅新聞真多~~~ 07/22 00:53
→ KWEI40 :當作是形容不好的形容詞... 07/22 00:53
→ KWEI40 :而我一開始提她...是因為她處理事情的手法頗有煞氣.. 07/22 00:54
→ ganbaday :極端例: "ganbaday跟豬沒兩樣" 這100%有罪 案例超多 07/22 00:54
→ ganbaday :另外,各位比較一下各板,其實我超法制超寬容了^^|| 07/22 00:55
推 timchou76 : ↑說不定沒錯XDDD (超大誤) 07/22 00:55
→ ganbaday :應該穩定下來了= = 睡覺8 有事找3166 我媽會罵(抖 07/22 01:14
推 jvky :修哩~~~~~~有點情緒化~XD 07/22 01:24
推 s0970216 :板大辛苦了 07/22 06:34
推 Azraelx :板大辛苦了~ 07/22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