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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大聲呼籲 並強力支持與聲援---陳信安赴大陸打球的發展空間! 籃協憑什麼決定人民的工作權??????? 還有籃協跟運動員之間有簽賣身契嗎?這種契約的適法性又如何? 如果籃協的決定與規定 違反憲法最基本的保障人民的工作權和生存權 陳信安或其它人士 可以去按鈴申告--告籃協的規定違反憲法基本精神與法則 必要時申請大法官釋憲(找個有影響力的人或透過管道申請釋憲)   基本上 只要陳信安與其母隊裕隆若達成民事上的賠償和解 籃協憑什麼干涉 強烈建議有心人士~幫忙陳信安一把 申請大法官釋憲或控告籃協都是方法之一 本人點到為止 盼法界朋友~ 適時幫陳信安一把 我支持國內籃球運動的發展~ 但我非常不能認同籃協的說法和態度! ※ 編輯: Lakeotter 來自: 61.216.2.241 (06/21 02:17)
MONKEYBEN:籃協真的很垃圾 ... 06/21 10:42
farrcon:支持陳信安~~有機會發展為什麼要被限制住呢?想留下人才卻 06/21 11:47
farrcon:這種說辭的籃協怎麼進步!?!?!??!? 06/21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