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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文章分享的理由,是希望從台灣來的學生們,不要再默默的被欺負了 因為有些房東,真的就會欺負你剛從台灣來 什麼都不懂 記得把州的租屋條款 和房租契約讀清楚 不過即使這樣 有些房東還是會在其他方面裝肖為 所以還是要多問問前人的意見喔 說到惡房東,ㄧ股怒氣油然而生 到底是怎樣的惡房東,可以讓我和我室友如此生氣!! 在敘述惡房東之前,要先說明,我們不是惡房客喔, 我們可是規規矩矩的好房客,按時繳交房租及電費。 為了不要和房東有太多接觸和衝突, 除了水管漏水等東西壞掉的事情之外,盡量不去跟她正面接觸。 所以每個月的房租,都是用郵寄的。家裡也是乾乾淨淨。 停車場垃圾到處飄,會乾脆自己來收拾。 從來沒打過抱怨電話給房東,因為我們想別的房客都會打,我們就默默的忍受。 這樣倒也相安無事了ㄧ陣子。 以下是幾點我們真的受不了,不得不要搬家的原因。 惡狀1: 說話不老實 惡狀2: 喜歡惡人先告狀,口頭禪:臺灣人欺負台灣人 惡狀3: 懶惰,不負責任,完全不care自己房子的狀況,不care房客的安全 惡狀4: 不講道理,亂掰理由,疑心病重 惡狀5: 情緒不穩,容易歇斯底里,然後沒禮貌掛電話 惡狀6: 在經濟衰退所有租屋公司降價的同時,房東仍要漲價,死要錢 詳細說明各項惡行惡狀 惡狀1: 說話不老實 (a) 自己的房子卻要騙我們 她是被雇用的,還有時做part time, 有時做full-time。 等到發生房客抱怨的時候,就通通推掉說不知道,她只是雇員 (b) 搬入前沒清洗地毯,卻騙我們有請人來清 (c) 房東和房東的老公自己做交屋的清潔工作, 會騙新舊房客是請外面"專業清潔公司'清理的 (d) 用"假"法律和"假"律師來嚇唬人 房東和她的弟弟在學校附近買了很多棟房子,專門拿來出租給學生。 可能因為某些原因,所以她和她弟開了ㄧ個有名無實的公司, 叫做 Last name & last name corporation (不確定可不可以在網路上透露他們的last name), 我們在西雅圖也住了很久,所有人都知道這是他們姊弟兩個的地產, 但是因為她不喜歡正面回答租客的問題,總是搬出子虛烏有的"owner" 她總是說:"我是我們公司僱來的,這些我不能決定,我要問我們owner" 或是說:"owner 覺得怎樣怎樣,所以你們說的XXXX事,不行"。 好像她假裝自己不是owner,我們就不知道她其實是owner。 在美國租過房子的各位都知道, 在你搬進去房子之前,房東會請外面的清潔公司把房子清乾淨, 地毯不是重新洗過 就是換新的。 但是我們這位很寶的房東呢! 為了省錢,就和她的老公自己來清理房子,向外面租器具來洗地毯。 (這邊住了很多台灣的同學,所以大家都看得到他們是怎麼清理的, 又因為隔音不好,所以洗地毯時,大家不只"看"得到也"聽"得到) 我們搬進來前,由於隔壁棟的朋友說,都沒有看到房東來洗地毯也沒聽到聲音, 所以叫我們跟房東確認之後,才把東西搬進。 所以我就跟房東再三確認是否地毯已經清好(確認三次),她都說清好了。 我們把家具搬進之時,怕把地毯弄髒, 所以先在地毯上撲了整片的透明塑膠墊,等搬完之後才拿開。 可是之後我和室友赤腳走在地毯上沒幾分鐘,腳底是"烏黑"的,而且佈滿沙子。 這時我心裡覺得不太高興,所以打電話去問房東,是不是地毯沒洗乾淨。 她說:"我們是請外面的公司來打掃的" ---屁話1,大家都知道是他們自己清的 我說: 有沒有洗地毯的吸塵器,我們自己清。 她說沒有 --_____-- 也沒有要幫我們處理的意思 我跟她說明地上真的很髒,我們的腳上都是黑的。 她回了ㄧ句非常經典的話: "即使我們沒有清洗,前ㄧ任的房客也沒有那麼髒吧!!!" (驚) 大家也知道搬家搬出去的時候,為了快速方便,通常都是穿鞋子在屋裡走來走去, 因為要搬走了,所以也不用 care地毯髒不髒了, 而且常理是房東在租給下一個房客前都會清乾淨啊。 她根本就是覺得前ㄧ任房客都是女生,所以不用清洗地毯, 但是可以白白賺押金$140 地毯清潔費。 我們自力救濟了很久,才讓地毯不再是黑的。 更過分的是,她會用"假"的法律來欺騙剛到美國什麼都不懂得台灣人。 譬如說西雅圖法律是規定ㄧ年約期滿之後, 若沒有重簽約,租約會自動變為month by month,也就是沒有約的狀態。 她在一年期滿的前一個月,口頭問我們有沒有要繼續住,我們說應該會。 我屢次問她什麼時候要簽約,她說八九月再來,從此之後就銷聲匿跡。 也好啦! 我們也樂得開心,沒有約的話我們隨時都可以搬。 結果在我們真的受不了要搬家時, 她說,"成文"的規定是舊房客繼續住,原來的舊約就自動延長一年,我們還不到一年。 (騙人,當我們不懂) (我們很想回答:那是妳自己不成文的規定,來當妳自己偷懶不好好辦事藉口吧, 還說什麼成文) 我室友說: 沒有這項規定喔! 我們沒有簽約。 房東這時大概也知道我們有詳讀過華盛頓州關於租房子的法律吧。 她百口莫辯時,突然發飆,罵起人來, 說: 你們就是多讀了點書,伶牙俐齒,我辯不過你們 (我室友才不過講兩句話,哪有跟她辯)。 我們這邊環境真的這麼糟嗎? (真的很糟耶) 你們要一直抱怨 (我們從來沒有跟你抱怨過,應該是別的房客抱怨吧)。 你們不住也好,反正我本來也想八月以後不要再租給你們了 (驚!這種話也說得出口) 更妙的是,有一次通電話的時候, 她居然最後編了一個現在是三方通話,另ㄧ方是律師的假話來嚇人 好在我們在法理上站得住腳,根本沒被嚇到。結果變成她自己很尷尬。 ※ 編輯: Sabatini 來自: 24.19.26.191 (07/16 07:49) ※ 編輯: Sabatini 來自: 24.19.26.191 (07/16 07:50)
pomo20010:不可思議的故事, 天哪 09/23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