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nwk (rnwk)
看板Seattle
標題Re: [討論] 警察打錯人
時間Fri Aug 7 14:12:57 2009
我才認為你對警察工作一點也不了, 才是來鬧的... ^_^
"通常目擊者只是讓警察知道去哪裡找證據". 你自己都這麼寫的. 警察就是要去找
證據, 才會去問那位不幸的受害者... 結果他自己卻跑了.
"如果那個人真的是犯案的人,警察這樣推有好處嗎?怎麼看也是傷到一個人而已。"
就像是你寫的, 如果那個人真的是犯案的人, 警察卻不推他阻止他逃跑. 之後他卻
傷了更多的人, 對社會大眾有好處嗎?
"我只是警告大家不要太相信條子 你到時後被警察害了就不要後悔"
我幫忙的非營利組織, 和警察有常工作上的往來. 我看多這類事件了...
謝謝您的忠告!!!
當你打 911 需要幫助時, 無論你相信不相信, 警察還是你最盼望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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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雅圖背包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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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1.113.68.180
推 HYL:執勤的手段可以再細致點才是 ,另外你第二段的恐嚇說法 ,正是警 08/07 14:46
→ HYL:察國家的開始 .像是美國早開始減少飛車追逐的執行避免波及無辜 08/07 14:49
→ HYL:路人 08/07 14:49
→ HYL:雙方都沒看到事情的始末 ,怎麼這樣也可以吵起來了 08/07 15:00
→ kruz:才想說很久沒看到nr9的文.. 原來流竄到Seattle了.. 08/07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