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DIVER (啊?)
看板Seiya
標題Re: [情報] R賣家詐騙事件上報了...
時間Mon Jan 22 23:51:48 2007
※ 引述《Vbug (剛剛斷線了...)》之銘言:
: ※ 引述《scm0007 (play boy)》之銘言:
: : 各位版友看一下吧!黃賣家在上媒體事件後的聲稱
: : 去他網站看看吧!http://www.toyboundary.com/
: : 唉!希望我還能收到潘阿姨的退款!大家的辛苦錢也是!
: 看到他網站1/11文章那句"與刑法詐欺罪構成要件不符"
: 意思是說,貨交不出來也不過是民法上債務不履行,退錢就是了
: 簡言之,沒有詐欺罪的可能?!
: 實際上,似乎不能期待檢察官剛好也對聖衣神話有相當熟悉
: 於是乎,整件事以"商家經營不善"的觀點解釋,可能性也就越來越高...
: 然後就變成不了了之...
簡略分享一下關於339詐欺罪的小常識
詐欺:詐術之意,指客觀上一切足使人陷於/加深/保持錯誤之行為
例如:
1.金光黨到網拍放假拍賣訊息,對買家說:我在XX玩具公司有內線
據悉很熱門的少拉B夢人偶限定版將在三個月後發售,別家都不知道喔
因為這是內線消息 (使人陷於錯誤)
2.有買家對金光黨留言發問,說其他商家的質疑根本沒有這個消息,
而且他(指金光黨)預售品的售價還比大盤商的以往可預期的進貨價低,
很不合常理,難道他的進貨價真的比大盤商的進貨價低?
金光黨回應:我價格低就是因為我有特殊管道,可以直接向日本總公司進貨
別的商家沒這種管道所以不知道有更低的進貨價 (使人加深錯誤)
別懷疑,我的進貨價格確實比大盤商的進貨價更低 (使人保持錯誤)
詐欺的犯罪結構:
1.行為人行使詐術
2.被詐欺人因詐術而陷於錯誤
3.被詐欺人為財產處分
4.被詐欺人或第三人有財產上之損害
5.行為人或第三人獲得財產上之利益
6.前述1~5之間有因果關係
至於民法上的契約關係存否,對是否構成詐欺罪應無影響
更何況他預購的還是實際上是否會生產都沒人知道的不確定商品
是自始客觀給付不能,買賣契約搞不好根本不成立咧
檢察官會調查的重點,將是他所說的預購管道以及遲延原因是否為真
如果是假的…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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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74.42
※ 編輯: HELLDIVER 來自: 59.104.174.42 (01/23 00:03)
推 goodbye:我只希望檢察官是聖鬥士迷 01/23 14:13
→ HELLDIVER:檢察官只是負責調查/起訴,判決是看法官 01/23 14:40
→ HELLDIVER:法官嘛…會知道聖鬥士是啥東西的可能性區近於零 囧 01/23 14:42
→ HELLDIVER:總之不論檢察官或法官之不知道聖衣神話是啥 01/23 14:43
推 pacmaner:如果法官是天英星尼爾的話就另當別論了XD 01/23 14:43
→ HELLDIVER:應該不會影響到案件的判斷 01/23 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