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arking (觀湖君)
看板ServiceIndus
標題Re: [心得] 原來家樂福這麼爛
時間Sun Mar 9 04:54:47 2008
※ 引述《pong111 (麥來亂)》之銘言:
: ※ 引述《a9910330 (洋平太)》之銘言:
: 我之前也在特力屋打過工
: 也經常時間到被要求加班
: 運氣好,主管會給你填寫加班單
: 不過,公司其實都有規定
: 所謂加班費(1.33),你必須超過一個月規過的工時(好像是1xx時)吧
: 如果沒有,加班就是跟你的時新一樣
: 超過那個時數,才會是1.33倍
: 如果不清楚,問人事都會跟你說明的
一般來說,各行各業都會凹下班時間,
肯被凹,爬得越快、學得越多。
原po提的:正職都不幹事,等你該做他們的事情就會明白他們在做啥了....
以B&Q特力屋來說,我也不是聖人,
也有很長一段時間很"賭爛"(想不到別的辭了 抱歉)
但當我待得愈久,接觸、學得越多,
每當因人力不足要接觸正職的工作時,理解他們的工作內容後,
愈能理解他們在幹嘛。(以致於不能幫忙我們補貨上貨拉排面)
通常是:掃空貨架、KEY單、下單、處理客怨等等等....
這時候就是考驗信任感。
正職也會報怨啊:新來的PT都不作事!#$%!#$%等等等....
我跟我們店長聊過這類的問題,店長給我一個我很能接受的講法:
在賣場裡每個人都孤軍奮戰,大家都想為什麼別人不能來幫我們....
一直在問為什麼別人不能如何如何,這是怎麼樣的想法?
言盡於此。賣場的工作本來較單調、乏味,
絕大多數的事情比較多人做不會更有效率,個人執行力就特別重要。
我曾問過別課的主管,它提到能在賣場工作待的久的人,
就是特別能"自得其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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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整篇下來沒個著力點 囧
我只是分享我的經驗給原PO參考看看,
不能否認真的有很混的人,也有很多喜歡否定別人努力的,
但只要認真作、少計較,能得到的就是"你的",別人搶也搶不走。
能得到什麼呢? 明天早班還沒睡....該睡了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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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8.42.76
→ sparking:忘了說,特力屋PT是:一個月工時超過180小時, 03/09 04:55
→ sparking:超出的時數都算加班費。一般情況寫的加班單, 03/09 04:55
→ sparking:叫"延長工時",不算"加班費"。我想家樂福也是如此。 03/09 04:57
→ sparking:意思是:作170小時 裡面就算10個小時是加班,也只算95。 03/09 04:57
→ sparking:超過180個小時(190小時的話),那十個小時算"加班費", 03/09 04:58
→ sparking:儘管那十個小時是"正常時間"的上班。這樣能理解吧@@? 03/09 0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