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ans (企鵝看見北極熊在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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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人際] 非暇疵的書(物品)到底給不給退
時間Mon Jan 5 17:23:25 2009
※ 引述《blackjack4》之銘言:
: (前言:因為書有著作權的問題 所以我們公司規定除非有缺頁瑕疵否則不能退貨)
: → cancercarol:書藉的話,我們公司是規定客人可在七天之內退換貨 01/03 22:51
: → cancercarol:過了七天的話我們都會告訴客人因為版權問題所以不能換 01/03 22:52
: @@ 想問一下書不會牽扯到著作權的問題嗎~~
: 因為當初剛到時前輩是這樣教導的
: 書有著作權的問題 所以不給退換(除非瑕疵)
: → karans:買書能不能退換貨跟著作權有啥關係?
: 書買回去複印完 這樣是不是跟著作權有關
客人把書買回去,只要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都屬於他的自由
怎麼可以用著作權為由拒絕客人退換貨?
照這個邏輯,其他店家是不是也可以用專利權為由,
怕客人買回去複製仿冒所以拒絕客人退換貨?
拿版權出來當作拒絕退換貨的理由更是讓人啼笑皆非。
: 推 cancercarol:我們公司是規定七日內的時間,不然大家都買回去看完 01/04 21:59
: → cancercarol:再拿來退就好啦 01/04 21:59
: 我個人是覺得 這書 是自己挑的 我們也沒有用強迫或是推銷的方式讓客人買回去
: 可是怎會有人覺得書買回去 不是他要的 就因為不是他要的 所以就要來退換掉
: 真不懂這種客人的心態是什麼
不少實體店家都會提供客人售後退換貨的服務,
這純粹就是基於服務的立場,
如果你們要拒絕退換貨在法律上也絕對站得住腳,
我上次去買東西,店家的收據上這樣寫著:
「依據消保法,現場購物並無猶豫期,除瑕疵外,概不退換」
你們要拒絕客人退換書籍,可以用消保法跟客人說明,而不是拿出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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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104.4
噓 cinnarizine:那我去超商免費看報紙就好了,反正我完整還你就好 01/05 20:29
噓 Orli:書店不是圖書館~ 01/05 21:19
噓 ALLEN68:泡麵吃到剩一滴湯 口香糖咬完 車子開半年 床墊睡一年... 01/05 22:23
→ ALLEN68:都可以退囉 你家大年初一拜拜完的東西也都會拿回去退囉? 01/05 22:24
→ ALLEN68:有時候是店家給顧客方便 說重一點 要自重別人才會尊重你! 01/05 22:25
→ ALLEN68:我好像有點激動 但有些客人真的會把顧客權益無限上綱... 01/05 22:27
推 ALLEN68:太激動了 推回來 只是K大 CD DVD其實也都有這方面的問題 01/05 22:31
推 sunshine8:為何需原PO? 我認為他講得沒錯 於法有據奧客才沒輒 01/05 23:21
→ sunshine8: 噓 01/05 23:21
噓 galoopboy:無法認同 11/02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