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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最近應徵一家餐飲店 早上11點上班到一點半 一點半休息到4點半 四點半上班到晚上12點左右 月休2日而以 月薪兩萬一 試用一個月 這樣的工作時間那麼長 薪水和休假滿少的 是不是滿壓搾勞工呢? 這樣的工作是不是要考慮一下呢? 要是你們會作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164.7
AvatarWoe:月休兩天 月薪兩萬一比便利商店大夜還不如...時數又長 02/20 22:46
kent1974:看個人條件和需求,也許這樣的工作很多人想做 02/21 21:34
kent1974:現在工作難找,很多人的期望薪資和福利都自動下降了 02/21 21:34
kent1974:造成資方市場,給的條件差也不怕找不到人 02/21 21:35
ceowu:真的有點低 每小時75左右... 02/23 03:33
tccseed02:這是我在第三個版上看到一模一樣的文ㄌ..你是要賺p幣ㄅ 02/2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