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pkl:其實如果只說 店長約談他,要妳別再出現,這點來說,可以客訴 07/11 16:05
推 GJER:但是如果客訴,朋友也真的可以不用做了。不過既然店長都這樣 07/11 16:34
→ GJER:跟朋友說了,如果妳還是常出現,朋友也是會被店長電 07/11 16:35
推 MINAMIKE:事實上很多小7都有一堆雜7雜8的內規 大多是加盟主亂定的 07/11 16:57
→ MINAMIKE:真的受不鳥就搬出勞基法去跟它談吧 雖然勞基法漏洞很多.. 07/11 16:58
→ sunbaby618:很生氣,但不能說什麼!哀 07/12 22:22
推 Aiins:我覺得不是正職 維持半年就很好了= =這種待遇違規的.. 07/13 22:43
推 okeyman:7-11好處多 但是薪水就是少的可憐 07/15 23:20
→ likecandy:薪資固然是店長不對 可是陪班多少還是有影響工作疑慮 07/21 19:13
→ newhi:看店..我以前做7-11.起薪.70/1HR..那時可有獎金跟加班津貼 07/24 03:10
推 asubelieve:你應該是會一直跟你朋友聊天吧?? 07/25 00:55
→ asubelieve:老實說我有看過 就朋友的班一直來探班,朋友也不好意思 07/25 00:56
→ asubelieve:放你一個人坐在那邊,所以也必須顧到你.但如果你有一直 07/25 00:56
→ asubelieve:消費又是另一回事 07/25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