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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一個月230小時,試用期20000元,這樣子是合理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88.124
hipposman:沒有合不合理 只有你能不能接受(外面的世界就是這樣 08/31 06:58
MINAMIKE:理論上是沒有試用期的吧 不過現實情況就如1樓所云 08/31 08:50
ieob77522: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餐飲業真的沒有適用期這種東西! 09/01 00:02
wjialing:餐飲業換算時薪最低100元起跳,自行斟酌囉 09/01 04:53
qwerty1121m:那天跟老闆反映太低,換算起來時薪不到90元,她笑著跟我 09/01 22:26
qwerty1121m:說 沒有人在照勞基法的啦~ 09/01 22:26
annzz118:那就檢舉啦030 別人告訴你沒人看紅燈 就真的不看了咩? 09/02 17:50
annzz118:不看紅燈 真的出事情還不是告來告去 09/02 17:51
qwerty1121m:我門老闆跟我說有人適用期間才一萬八 我已經很好了... 09/02 22:27
qwerty1121m:台北市 餐飲業待遇大概到底都怎樣阿? 09/02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