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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應徵儲備幹部,是以時薪計算100/hr 一天8小時,一個月規定上200小時 月休差不多5天吧 (200*100=2萬) 感覺這根本是正職的薪水 什麼時候能漲 我也不知道 只說要考試後評估 上班第二天 就給我合約讓我簽名 內容滿多的 主要我記得就是規定要上滿6個月 不然要付教育訓練費6000元還有正職人員離職需前20天告知 否則扣當月薪水 當下我沒有簽 我說要考慮看看 畢竟是合約的東西 但店長說這只是保障彼此權益的東西 畢竟他教了那麼多東西給我 如果我突然要走 他們也算是損失教育成本,這點我也明白,但我也有付出勞力啊 也不是白做工 他說有很多人簽了 也是做了兩三天就走,但是也沒有真的扣6000元,可能只是一種約束的 行為(那簽不簽有啥關係?!) 我現在也很怕說 如果我真的簽了 到時候真的要走 白紙黑字 會不會真扣我6千 上班這樣的契約是正常的嗎? 畢竟我才上了兩天,我哪能保證我一定能待6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97.247
cains:不要簽!!! 04/14 12:14
goinwindmax:不合理 不要簽 04/14 17:18
saram:一個騙一個, 老鼠拉老鼠. 04/14 21:32
qaz8520:老鼠... 為什麼是老鼠! 老鼠: 我是無辜的 04/15 11:36
galaxymoon:不要簽!沒有扣6000是他「說」的 實際怎樣你怎麼知道? 04/20 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