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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956425410 (晴兒和老佛爺都在我床上)》之銘言: : 這幾年都在服務業打轉~ : 發現高雄的服務業10個裡 : 有9.5個都是月休4天... : 請問月休四天到底是從何而來的? : 在勞基法上的月休四天是依據哪 : 一條呢? : 在此板首PO,若有違板規我就立刻刪 : 謝謝。 總而言之一句話 服務業你就看每月工時吧 26*8=208在公司的時間 扣掉法定4小時休半小時每日基本只得算7小時 26*7=182 這數字不就等於 18780(最低月薪)/103(最低時薪) 嘛… 簡單說就是把你當固定排休4天、每天上班8小時的工讀生這樣子 嘆… 的確在勞基法上沒有月休4天寫死的這種規定 但老闆就是很會算 --- 以上就我個人的回答 非專業人資 有錯請用力指正沒關係 因為我想了很久 才想到這個 勞基法一直說 上班時間是勞資雙方協議後底定的 但我怎都覺得 今天老闆叫你要怎上就怎上(再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3.141.105.230
cheng1208:是我資質差還是怎樣,我怎麼看不懂你兩個等式跟第三個 02/06 02:17
cheng1208:提到的兩個數字有什麼關係?182x103=18746 02/06 02:18
hipposman:18780/103=182.330097 4捨5入=182 不是嘛 ^^; 02/07 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