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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鼓起勇氣跟主管說我要離職 因為這陣子太多人說要離職 (我是第5個說的) 主管卻只是跟我回說:再說啦!! 再看看!! 等等類似的拖延戰術 剛剛查過了...勞基法規定 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我是屬於第二個 今天告知了...我是不是3/2就可以離職?? 但是要怎麼樣才能證明我今天就已經提出離職了?? 主管只會裝沒事 一直使用拖延戰術 那現在我該怎麼辦??? -- 好多事情好不簡單┐(-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143.192
k956425410:先錄音 02/11 22:09
hipposman:寄mail給主管、人資並cc給自己一份 明確壓日期白紙黑字 02/12 01:54
hipposman:不然都是白搭 記得勾一下寄件狀況跟回函是否成功寄出 02/12 01:55
writers:離職信遞出。時間一到即可離開。 02/12 19:12
mashimaro960:挖屋!!謝謝你們:) 02/12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