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215077 :朋友都不管了~警察應該也難處理 05/02 03:55
應該不是不管他 是管不動他 我看到3~4個人在拉拉扯扯的!!
→ b1924019 :超討厭喝醉的人 尤其是酒品很差的人.. 05/02 08:26
推 talyn :破壞公物就可叫警察啦 05/02 11:29
她推倒路邊挖路 所以拿出來圍的那種欄杆 沒有損壞
所以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破壞公物噎
推 yaaaa :昨天東榮街這邊還有人被圍毆到一直喊救命,好可憐... 05/02 12:30
推 Ryuji :感覺樹林出很多這種類型的人...這種類型人一多就亂~ 05/02 14:41
推 catmiu :警察應該會行使公權吧.... 05/02 21:40
※ 編輯: ting9238 來自: 118.165.77.190 (05/02 22:03)
推 shine9012 :行政執行法§37 05/03 18:42
→ shine9012 :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 05/03 18:42
→ shine9012 :,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05/03 18:43
→ shine9012 :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05/03 18:43
→ shine9012 :剛好念到這個XD 05/03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