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mimo (mimo)
看板Shu-Lin
標題[新聞] 開單搞烏龍?阿嬤家裡坐 罰單天上來
時間Sat Jun 12 16:06:25 2010
〔記者蔡偉祺/北縣報導〕 來源在雅虎新聞
家中帶小孩,罰單天上來!台北縣樹林市一名年近60歲的蘇姓阿嬤,上月莫名其妙接
到兩張罰單,指她在三重市不服取締而逃逸、闖單行道,她說,當時她在家中帶小孩,機
車也沒離開車庫。警方原堅稱有監視器畫面證明,後來又說畫面被刪除,她質疑警方看錯
車牌亂開單。
蘇婦是被三重分局永福派出所的林姓警員以「逕行舉發」方式,分別開出「拒絕稽查逃逸
」和「闖單行道」兩張罰單,金額3900元。警方強調,員警雖以目視方式舉發,但後來有
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車牌沒有錯誤,現在監視器畫面已經被刪除,也沒有存檔。
監視器畫面已被刪除
山佳里長許建強表示,警方開罰單時間是5月5日清晨6點多,當時蘇婦在家裡等著接孫子
,不可能出現在三重,且警方連違規證據都拿不出來,令人無法接受。
許建強還說,20日晚上他就陪蘇婦前往永福所向警方申訴,警方一開始說沒畫面,後來又
說有影像,但只保留幾天就刪除,也沒有備份,說詞反覆,讓人有硬拗的感覺。
蘇婦抱怨,警方認為她可能是將機車借給其他人,但機車一直都停在家裡車庫,沒有失竊
,也沒其他人使用。她還說,自己明明沒有違規,現在她要跑派出所、監理所,又要上法
庭,無法照顧孫子,實在很冤枉。
台北縣交通大隊大隊長林清求表示,因採逕行取締方式開單的違規都發生在瞬間,是有看
錯可能,通常會要求員警盡量尋找像是路口監視器畫面來輔助,讓被處罰的民眾能心服。
林清求還說,民眾如對取締不服,可提出對自己有利的事證申訴,爭取免罰的機會。
聽到電視畫面顯示...在山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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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1.53.234
推 ohayoken :那最後有沒有罰? 06/12 18:03
→ ohayoken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當事人要自己找證據申訴,卻不是 06/12 18:04
→ ohayoken :要開罰單的人舉證違規事實 06/12 18:04
→ CLOVERX :看機車是不是被人偷騎走又還回去,之前不是發生過這 06/12 22:43
→ CLOVERX :種案件,機車停家外面,然後被人牽去代步違規拍照後 06/12 22:44
→ CLOVERX :才知道原來自家車子被牽去代步作案了... 06/12 22:45
推 gtbox666 :通常這樣都不會罰了...要去填申訴單 06/13 03:35
→ evolutionman:話說前幾天才遇到一個警察騎機車沒戴安全帽+沒兩段式 06/13 03:57
→ evolutionman:左轉~下次偷錄起來=.=(大安路跟保安街口轉潭底) 06/13 0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