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pisking :我也這麼覺得 12/14 13:01
推 juju6326 :對中國人來說,情、理是在法之前的,說得好聽點就是 12/14 13:53
→ juju6326 :有人情味,難聽是罔顧法紀,但是,比起法律如何, 12/14 13:54
→ juju6326 :我們的社會會優先討論情理上應該如何。 12/14 13:54
推 capri75 :刑法337侵佔遺失物罪。 12/14 14:07
推 shine9012 :侵占罪 重點是很難找回來呀.. 12/14 14:07
→ ssayer :但是如果不是意外 誰想遺失阿...能拿回七成當然比全 12/14 14:14
→ ssayer :部遺失好 淡就是拾獲的人的態度讓人心寒... 12/14 14:15
→ ssayer :而且這新聞裡 遺失的人也沒說不給酬金阿 只是希望能 12/14 14:20
→ ssayer :否低點(好像是低收入戶) 但拾金人態度強硬 12/14 14:21
推 keithjr :哪偏新聞阿? 一頭霧水中... 12/14 14:24
→ ssayer :我相信拾金者應該是有公德心才會歸還 但如果不強硬討 12/14 14:33
→ ssayer :三成 也許只收個一兩千 但遺失的人非常感謝你 這不是 12/14 14:34
→ ssayer :一則佳話嗎 12/14 14:34
推 Cervelo1995 :我覺得那人也挺奇怪的!既然有歸還的想法,為何又要把 12/14 14:45
→ Cervelo1995 :自己搞臭呢? 12/14 14:45
→ Cervelo1995 :要麻就歸還,賺個風高亮潔的形象; 不然就吞掉兩萬也不 12/14 14:48
→ Cervelo1995 :會被抓包...搞到上新聞還被鄙夷...真的是... 12/14 14:48
推 ssayer :推樓上... 12/14 14:51
→ ssayer :吞掉兩萬有可能被抓到告侵占啦... 12/14 14:55
→ Cervelo1995 :哎呀~這個就要看當時狀況了, 反正就是2選一啦! 12/14 14:59
→ Cervelo1995 :看你是要名聲+100 還是金錢+20000囉! 12/14 15:00
推 capri75 :侵占罪之成立,以擅自處分自己持有之他人所有物,或 12/14 15:38
→ capri75 :變易持有之意為所有之意,而逕為所有人之行為,為其 12/14 15:38
→ capri75 :構成要件。 12/14 15:38
→ capri75 :侵占罪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可以成立的。 12/14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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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s00316 :我說的3成只是一個舉例 當然啦~ 不一定要3成~~ 12/14 16:09
→ acs00316 :0.3成 或請吃個飯 心意心意都可以阿 12/14 16:20
推 rockfly3 :我在想..如果我丟了兩萬!還沒找到時一定會覺得提供 12/14 17:15
→ rockfly3 :3成沒有關係!但是如果明知道2萬在哪...那就 XDD 12/14 17:16
推 isbn :其實現在兩造說法迥異 變羅生門了~ 12/14 18:28
噓 kinki1996 :你以後最好不要掉東西 12/14 19:13
呵呵 如果掉了 還能拿回來 給他3成我都心甘情願
推 shulinddt :以後撿到自己先抽三成起來 12/14 19:42
推 capri75 :照樓上這麼做 侵佔遺失物很可能成立(認真) 12/14 19:55
推 shinysaku :我當過掉的人,沒當過撿到的人,這心態很難講的 lol 12/14 20:20
推 iamkai90323 :肯歸還為何還硬要那三成 難道他也低收入戶? 12/14 22:53
→ chiyenlin :如果你沒有撿到兩萬元那你本來也是什麼都沒有,本來就 12/14 23:17
→ chiyenlin :不該是你的,為什麼硬是要計較?你以後最好都不要掉東 12/14 23:18
→ chiyenlin :西,真的! 12/14 23:18
噓 chea7 :天底下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的話,那世界真的沒救了 12/14 23:35
→ chea7 :的確有要求拿三成的權利,但是有必要這麼強硬嗎? 12/14 23:36
→ chea7 :你跟郭台銘拿三成我相信沒人講話,但跟貧苦人家拿.... 12/14 23:37
→ chea7 :拜託,幫助人家要發自內心,很多事情不是單純對跟錯 12/14 23:37
我不是在計較那三成 我是站在今天你掉了錢 雖然沒有拿回全部 但總比沒有好的立場上!!
推 chea7 :推回來,我只是單純想表達有些事情是建立在所謂`人` 12/15 00:06
→ chea7 :只是現在事情是媒體揭露的,我也不太相信整個過程真假 12/15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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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cs00316 來自: 59.115.7.127 (12/15 01:48)
噓 linpochou :沒有對錯,只有社會觀感的問題 12/15 06:47
推 kerryting :嗯...聽說這新聞有點問題,要的人不是要三成,對方也 12/15 07:11
→ kerryting :不是貧苦的單親媽媽。是真是假我就不知道了。 12/15 07:11
→ lucky21 :感覺婦人沒有感謝對方幫她撿到錢的心, 12/15 07:25
→ lucky21 :反而一直計較對方拿三成?! 12/15 07:25
→ lucky21 :沒有特別覺得誰對,只是我單純對這件事的想法 12/15 07:27
→ coldsilence :可是婦人也有包紅包給撿到的,那? 12/15 10:13
→ coldsilence :就算不計較3成,但是如果那3成,導致對方像小孩學費 12/15 10:14
→ coldsilence :或相關債務償還出了狀況那? 12/15 10:15
推 thecoolman :因為社會上懂得感恩的人寥寥無幾 12/15 20:47
→ chiyenlin :贊成樓上!我的家人也曾經檢過一個皮夾,裡面有很多證 12/15 23:46
→ chiyenlin :件跟現金5000元,送到派出所之後對方也領回去了,結果 12/15 23:47
→ chiyenlin :到現在超過半年了,還沒聽到對方一聲謝謝 12/15 23:48
→ lucky21 :回cold大 我的想法是沒有將他們的身家列入考慮的 12/15 23:58
→ lucky21 :因為根本就不知道媒體所用的形容詞 是否正確 12/15 23:59
→ lucky21 :媒體通常都是將事情誇大形容加以報導 不是嗎? 12/16 00:01
→ lucky21 :如果真的要說身家 我想數字版有很多論點 12/16 00:02
→ lucky21 :據說他小孩最大的大學了,如果學費還要媽媽出 12/16 00:03
→ lucky21 :那會"貧" 我想 ......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啊 12/16 00:04
噓 jamselee :上報上新聞並不會浪費社會資源吧...要有同理心阿~ 12/16 22:41
→ jamselee :誰願意掉錢掉東西? 法律不外乎"情~理~法" 法在最後! 12/16 22:42